小时候,我只了解到生活的幸福,现在,我逐渐触摸到命运的居心叵测。我努力想要封存的往事,总是一点一滴的出现,在我每一次妄图抽身而出的时候,他们轻巧的冲我打招呼,挤眉弄眼的跟我说好久不见,是啊,每一格往事的胶片中都有我的影子,我越想剥离就越是血肉模糊,既然我无法全身而退,那干脆就像个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与他们闲话家常。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需要回去一趟母校,沈飞早料到这于我而言必是一场艰辛的旅程,于是熬夜加班处理完手头的工作陪我一起去面对回忆。
初中的生物老师说过,其实人的脚也是有记忆的,所以放学回家的路总是闭着眼睛也能走到。
回到阔别已久的学校,我曾经闭着眼睛都能找到的路现在竟也陌生起来。当初上学时,我还有着青春期特殊的偏执和骄傲,在家人面前别扭,在外人面前敏感,不懂得与人相处,总是捡最亲近的人伤害,母亲为此与我生了不少气,每每来校看我就告诫我要与人为善,仿佛我的脾气差的不得了,现如今,我如母亲所言般从善如流,母亲却看不到。就好比,我终于得到最珍爱的宝贝,兴高采烈却无人分享。
其实,孩子在父母面前总是撒泼,但凡离开父母的呵护,都是一个顶仨的稳重,只不过父母眼中,孩子永远是长不大的。
我的脚带我走到一如既往破旧的教学楼,那是我和桓远遇见的地方。
我们相遇的那天,空气中有淡淡的桂花香气,杂糅着刚剪过的青草芬芳,想起来,连天都是蓝的,蓝的跟牛仔裤似的,现在这天空灰蒙蒙的,不知污染的是天空还是心。总之,就像所有浪漫小说的开始,俗气的说,一切美好的不像话。在如此美妙的时节,我优雅的决定去图书馆接受文化的熏陶,完全忽略了自己与生俱来不认路的天分,在知识的海洋中找不到岸,却误打误撞找到了桓远。当我慌乱的推开那扇不起眼的门,看见一教室的人,而桓远坐在离我最近的位置,桓远抬起头看着我,没有说话,目光从惊诧到温柔,我忽然就忘记了我走错地方的尴尬,就好像这一整天的美好或者仓皇就是为了这一瞬间的温柔。
忘了在哪里看过,说是科学家研究出来,初次见面的男女互相对视超过8秒,那一定会燃起爱的火花。
我与桓远的对视,无法估量时间,在那种目光中,我只触摸到一种叫一见钟情的东西,文绉绉的说就是,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我看见桓远在我们直勾勾的视线里直线移动过来,用高大的阴影覆盖了我,桓远没问我是否走错教室,没问我是否找人,没问我是否来上课,只笑着对我说:
“我叫桓远,你好”。
那一刻,满教室的人都充当了背景板,所有的光芒都黯然,我的视线里只有一束追光打在桓远身上,耀眼夺目的吸引着我全部注意,我没出息的慌了慌神,在落荒而逃前丢下我的名字:杨夕。
天时、地利、人和,仿佛顺理成章的,我和桓远,相爱。
日子过去了,现在,我站在图书馆顶层,极目远眺,放眼望去,满眼都是好日子,我还记得那些好日子,那些好日子却抛弃了我。我们相遇的地方,依旧上演着惊心动魄的邂逅,我们爱过的人,迷失在兵荒马乱的青春。
我想,如果我和桓远像别人一样,大学毕业就奔波前程,然后顺理成章的分手,那么我也许只会哭个不停像一块不停溢出水的注水肉一样,瘫痪几个月就重新意气风发,而不是现在这般行尸走肉凄凄惨惨戚戚。只可惜命运不允许我假设,也许一辈子的苦难和幸福都是同等的,幸福的过于频繁,所以苦难才如此密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