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底的黄泥里,众人找到了时莺的鞋。五天后,破碎的外衣也被找到,救援人员几次宣布放弃,甚至表示时莺尸体甚至已经被鱼吃了,闫沐琛却不肯离开。
寒冷的江河岸边,一个脸上布满胡渣的男人呆呆站着,刺骨寒风吹在他身上,他却像是没有任何感觉一样,一动不动。
也不知他站了多久,自他身后慢慢走来一个同样很憔悴的男人,他们两人就那么安静的站着,不发一言。
许久后,kg才回眸,看了闫沐琛一眼,用早已沙哑的声音说:“放弃吧。”
“一个月了,如果能找到早就找到,现在放弃吧,莺儿已经走了。”
他的话,许久都没有得到回复,闫沐琛就像死了一样,一动不动,甚至眼睛都不眨一下。
kg深吸气,天知道从他嘴里说出时莺已经死了的话他有多难受,可不起心已经死了的闫沐琛,他还要更理智一下。
“徒女婿,我们走吧。莺儿的孩子不是在家里等着你吗,你要回去好好照顾他,把他养大成人,这才对得起莺儿的在天之灵。”
听到孩子两个字,闫沐琛眼眸动了一下,冰凉的心底划过什么东西,却又再次变得一片灰暗。
他的小妻子走了,在他面前跳入了河水里,他们只差了那么一秒,为什么他就找不到她了
为什么他要犹豫在炎纹说打晕她的时候,他为什么要犹豫如果他立刻动手,现在他们是不是已经回到国内,陪着他们的孩子一起看蝴蝶
是啊,他的小妻子心心念念抓了好几个月的蝴蝶,就是为了给他们儿子看的。那诺大的温室里都是她辛苦抓来的蝴蝶,可她还来不及抱他们孩子去看过甚至,连孩子的名字都没想好。
河水那么冷,她就待在里面,黑暗冰冷,她该多害怕啊只要一想到时莺无助的样子,闫沐琛就想跳下去把她找回来。
“坚强点,你们还有孩子要养大,这是莺儿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你不去照顾,她该多心疼”
闫沐琛喉结上下动着,苦涩满布心底,他动了下冰凉的手指,转身做走回房车上。
长达一个月的救援队伍终于从江河上撤走,不久后,这块土地被闫沐琛买下,一栋异常豪华却通体雪白的建筑盖起,不知情的外国人称这里为莺之天堂,是一个男人为他死去妻子建造的望江楼,每年寒冬的时候,他都会带着一个小男孩过来住上一个月。
五年后。
帝都亚尔传媒的招新部里,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儿随着人群慢慢走着,有时会抬眸看眼四周,如墨渲染的眼底写满了不安。
“16号,17号,18号,19号,20号,到你们了。”
秘书模样的人打开会议室们,女孩儿看了眼手里的号码牌,紧忙挤过人群走进会议室。
里面坐着几位考官模样的人,见他们进来只抬头看一眼,“挨个自我介绍一下,说一下自己的特长和应聘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