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甄圆圆,我妈妈怀我时不显孕,别人看见我妈都说,这孩子生出来不得和猫似的啊,谁料到,我一出生,跌破了大家的眼镜,8斤8两;小学三年级时60斤,四年级时80斤,五年级是96斤,初二时120斤,初四138斤,从此之后的多年,我始终在130~150斤之间徘徊;腰围在2尺6左右徘徊,成年后早上量身高158cm,,白天正常时就是156cm。
用简短点的语言形容我,那叫一个短粗胖,前肚子后屁股;用复杂点的语言形容我,那就是:肥头大耳虎背熊腰大象腿,肚子和十月怀胎似的,胳膊跟人家腿一边粗,腿和人家腰一边粗。不幸中的万幸就是,我这张脸长的还行,我死党顾琪和我说:“你长这个身材,对得起你那张脸嘛?”
好吧,我承认我不是遗传,这些肥肉绝对是我一口一口吃出来的。
这么多年,我一直就不知道瘦是什么感觉,小时候穿多大码的裤子不记得了,唯一记得的是小学四年级的夏天,小姨给我做一条短裤,量了量我的腿根那是一尺九。
看到街上那些身材火辣的美女,一直是报着羡慕而非嫉妒的心态;因为羡慕和嫉妒的区别是,羡慕是你达到了让别人无法超越的境界,而嫉妒,只能说明你俩实力差不多,只不过你机遇好点罢了。
小时候啥也不知道就知道吃,那应该是人之本能吧,那个时代没什么好吃的,也没有各种各样的零食,但是我就是那么上食,吃干豆腐都能吃到吐。大米饭泡水拌着辣椒酱也能吃进去三碗。
记得有一次,我和我姥爷在家煮面条吃,姥爷吃饭之前得先喝几两白酒就着菜,之后再吃主食;我俩就在那边看电视边吃,姥爷喝酒吃菜,我就一直吃面条,等姥爷喝完酒去挑面条,一挑发现盆里没面条了,都让我给吃了。那年我9岁,那次我吃了6碗面条。我永远记得当时我姥爷挑面条发现没了时,瞬间的一脸惊愕装变为一脸黑线。
还有一次,也是在姥爷家发生的事(我姥姥、姥爷家在农村,我从小在他们身边长大,感情特别的好,尤其是和姥爷,姥爷最疼我了),不过这次不是吃饭的事。
姥爷家养马,可能家在东北农村的会知道,家里养马夏天会放到郊外让它自行吃草。有一次下雨后,姥爷去郊外找马,我也要去,大人们不让,说下完雨,路不好走,会陷泥坑里去,我不听,偷偷跟着姥爷去了。
如果你以为我偷着跟姥爷屁股后去找马,最后陷进泥坑里就是亮点,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泥坑我确实陷进去了,但是还有其它高潮。
我偷偷跟着姥爷去了郊外,到了很远的地方,离家也很远了,才敢叫住姥爷,姥爷见我已经跟来了,只好带着我,走着走着到了庄稼地,泥土特别松,我一脚踩下去一下子就陷里去了,一只鞋踩下去得有半米深。(忘了说,我从小学5年级一直到现在,两只脚一直都是36号的,别的地方肉刷刷的长,就个子不长脚不长,亲们想想,130+的体重,36号的脚,学过初中物理的都知道,重力除以受力面积,这得多大的压强啊…)这一路我们走走陷陷,终于找到马了,路太远又不好走,姥爷要带着我骑马,不过把我弄马上去费了不少劲啊,一路上姥爷带着我骑着小马往回奔,风驰电掣,小风呼呼的,我这个美啊。
第二天我就回县里上学了,又过了一段时间。
我妈:“你姥姥来电话了。”
我:“嗯,我姥都说什么啦。”
我妈:“你姥和我说上次你不是偷着跟你姥爷去找马么,之后你俩骑马回去的。”
我:“恩,咋地啦”。
我妈:“第二天早上你姥又把马放出去,下午你姥爷去找马,要骑回来,那马死活不让你姥爷骑了。”
我妈补充:“你姥爷以前每次找马之后都是骑回来的,但是自从那次你和你姥爷一起骑回来之后,那马就再也不让骑了。”
我:%&()(——)@#%&*)*&……%¥#@!
我是得沉成什么样啊我。
其实小时候我的家境并不是很宽裕,后来也只能勉强称得上是小康的尾巴吧;但是小时候父母从未亏待过我,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开过食杂店,有一天我爸翻出压箱底的账本,叫我过去,说“圆圆,来来来,快看看你小时候都吃过啥。”我一看什么果冻、威化、鱼皮花生、泡泡糖各种各样啊,可惜我一点印象也没有了,我爸说我小时候特别爱吃威化,他和我妈一共进了两箱,我吃进去一箱……
小学时候流行一种白色的公主裙,班里一般女生都有,我回家和我妈吵着也想要一个,我妈听说班里很多女生有,就带着我也去夜市买,结果走遍了整条街,没我能穿的号,只好不了了之。上学的时候定制校服的时候,我也得单独出来告诉老师我要加肥加大的。
那时候就知道玩,别人说什么胖什么的我也不往心里去,对身材什么的也没有概念,只是记得,小学中学运动会时,都会选一些好看的女生去前导队打鼓,有什么文艺汇演,还是会选那帮女生跳个集体舞什么的,都是有虚荣心的,我很羡慕那些女生,因为被选中的都是那些学习好长的也挺好看的那种;我学习也很好啊,还寻思着老师为什么没选我呢,又不好意思主动和老师说让老师选我,自己感觉我也还行啊,现在回头想想,我真是自我感觉良好;得回没和老师说去,说了估计老师也不会选我……多么纯真的童年啊,拿着辣片满操场疯跑,下课就十分钟也拿着皮筋出去跳,当时尽管胖乎乎的,但跳的还挺‘大将’呢。小时候最喜欢开运动会和看电影,因为那样就能名正言顺的让家长给买一大堆好吃的带着吃了。
可能是因为学习一直还不错的缘故吧,虽然我不算是拔尖的那一批,但是也勉强能称得上是上等生吧,老师同学什么的都还挺喜欢我的。
到了初中,青春期,男生们开始议论女生的身材啊相貌什么的,没事给女生写个情书,我还是胖乎乎的一门心思做着我的‘好学生’。初中那会风靡转笔,一个个的转笔转的神乎其神,我当时还不会转,班里一个转的挺好的男生教大家怎么转笔,我看完也很羡慕,让我后桌的男生张宇教我转笔,之后那个转的很好的男生听到后,笑了,对我后桌说,“你要是能把甄圆圆那大胖手给教会了,我服你。”当时自尊心确实有点小受挫,但不是因为他说我大胖手,是因为他的意思说我笨,我还在那想,“切,你学习没我好,转笔再厉害有什么用啊。”还是张宇好,没搭理那个人,很认真的教我转笔,我憋着一口气各种练,摔碎了多少个韩国自动缩铅自动笔,我记得当时是7块钱一个,有透明的有黑色的,转笔特好使。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转笔也变成数一数二的了,直到多年后的今天,玩起笔来还是炉火纯青。
初中已经不像小学时候那么疯玩了,有一两个固定的伴,称之为死党。《小雏菊》里说“死党的定义就是,一起去厕所。”我看形容的挺准,两个小女生下课出去溜达,去趟厕所了,去趟小卖店了,那时候我天天每节课下课是各种零食各种吃啊,而且我吃东西还特快,我的死党顾琪看见我一节课下课就把方便面吃没了超惊讶,问我“一袋方便面你一节课就吃完啦?”我说“嗯哪,那该几节课啊?”她说“咋的也得吃三节课啊….”
这样没心没肺的日子,一直到我16岁,初三那年的暑假,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