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着实美味。
“唉,我们薇薇真是恋爱了。”夏夕啧啧摇头,“望着块甜点都能笑得这么甜,老天啊,让粉红色泡泡淹死我吧。”
三人讨论了一下午,最终夏夕与韩星野一致得出结论:亲,把他按在墙上亲。你都暗恋了人家这么久,再不赶紧下手,这么多年的青春都算是喂了狗。
她看着自己盘子里的草莓奶昔椰奶小方,方方正正一小块,粉红色糕体间点缀着鲜嫩莹润的草莓果实,让她无端想起昨夜青年颊边翻涌的红潮。
同样是又轻又浅,软绵绵的薄薄一团。
颜绮薇:你们押韵,你们说得都对。
在甜品店大快朵颐后,作为唯一男性生物的韩星野肩负起了开车送两位女士回家的重任。
韩星野摸了摸下巴,做思考状:“你还别说,梁宵真有那么点古早虐文里偏执霸总的气质。这人看起来阴沉沉的,不管是采访还是发布会,我从没见他笑过。”
不不不,她拒绝任何堕胎割肾带球跑的弱智情节,更何况梁宵才不是偏执霸总那一挂呢。
颜绮薇悄悄想,哪怕是一个最简单的拥抱,都能让他瞬间脸红。
她与梁宵在感情上都是害羞内敛的人,更何况拥有共同生活两年后形成的默契,即使彼此互不挑明,也都能知晓对方心意。
这也导致他们俩没有经历告白或确定关系,就直接过渡到了老夫老妻的阶段。
“单身男人去单身女人家借宿,这一看就别有用意好不好!”夏夕叹了口气,“所以薇薇,你们俩在一起了吗?”
“也不算吧……”
颜绮薇很诚实地回答:“然后他去客房休息,我回房间睡觉啊。他公司事多,一大早就走了。”
走前还附赠了个早安吻。
“然后呢?”
颜绮薇抿了口橘子汽水,酸酸甜甜的冰冷液体瞬间席卷每个口腔细胞,凉意顺着舌尖径直淌进心底。
……好像是挺奇怪的。
颜绮薇一口汽水差点喷出来。
“颜绮薇小同学,你还是要加把劲啊。”韩星野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梁宵是什么人,金融圈最有名的高颜值男神,不晓得有多少模特明星向他投怀送抱,如果不好好努力,小心他被别人抢走。”
夏夕半开玩笑:“我明白了,薇薇这叫‘欲擒故纵’。言情小说不都这样写吗——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这是场猫与鼠的禁忌游戏。”
两个朋友同时发出一声哀嚎。
“有没有搞错!梁宵因为身体不舒服去你家留宿,最最关键的是你们还抱了一下——结果居然没有酱酱酿酿天雷勾地火,而是各自去睡觉?”韩星野满脸不可置信,向她竖起大拇指,“颜绮薇,你活该单身。”
颜绮薇家距离最近,没过多久就能远远望见她那栋欧式风格的纯白色小别墅。韩星野眼尖,突然嘿嘿笑了声:“你们快看,楼下是不是站着个人?”
颜绮薇心头一跳。
她因为长期码字玩手机和打游戏,视力被糟蹋得一塌糊涂,今天出门没戴隐形眼镜,只能远远看见一道模糊的人影。
他身形高挑瘦削,后背挺得笔直,安静站在枝叶葱茏繁茂的行道树下,整个人被阴影笼罩。
车开得越近,她的视线就越清晰,逐渐勾勒出那人清冷眉眼与高挺的鼻梁。当骚气十足的明黄色兰博基尼停靠在他跟前,梁宵抬起头。
“颜绮薇!”夏夕用力摇晃她的胳膊,长长的尾音往天上翘,“给我冲!冲冲冲!”
驾驶座上的韩星野转过头:“如果他是来找你去领证的,不用着急,我可以直接把民政局搬过来。”
颜绮薇被他俩打趣得有些害羞,飞快打开车门。
身后两名比她更激动的吃瓜群众全程星星眼,看似准备开车离去,实则动作慢悠悠,视线悄悄往窗外瞟。
颜绮薇努力无视掉他们嫁女儿般兴奋不已的姨母笑,朝梁宵眨眨眼睛:“你怎么来了?”
他有些紧张,举起手里的包装袋递给她:“公司旁边新开了家甜品店,听说招牌覆盆子慕斯味道很好。”
其实哪里是想送慕斯。
只是借着由头来看看她。
兰博基尼内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窃笑——
那是个充满少女心的精致粉红色包装袋,封口处采用了白色蝴蝶结缎带,中央用圆润卡通字体写着“周末去约会”,还印了只软糯可爱的猫。
和他孤僻疏离的性格着实不太相称。
颜绮薇道谢后轻轻接过,听见身后的朋友们笑着打趣:“薇薇,我们先走啦。”
然后很大声地补充:“周末我们就不约你出来玩了!”
梁宵倏地红了耳根,很认真地向她解释:“‘周末去约会’是那家店的店名。”
颜绮薇没立刻应答,等跑车从视野里离开,才鼓起勇气问:“所以,你不想和我约会啰?”
蝉鸣不知疲倦地响起来,夕阳终于冲破了浓密厚重的云层,洒下几缕垂死挣扎的绯红色光线。
青年因为这个问题而短暂怔愣,笑意须臾间从眸底溢出来:“想。”
心里的小人雀跃不已地蹦蹦跳跳,颜绮薇抿了抿唇,藏好嘴角上扬的弧度:“来我家里坐坐吧。”
慕斯入口即化,软糯口感伴随着覆盆子酸酸甜甜的气息萦绕舌尖,淡奶油的醇香则中和了过于强烈的酸味,使各种口感恰到好处地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均衡。
颜绮薇满足地眯起眼睛,看向身旁的梁宵。
今早编辑发来消息,要把她之前的短篇小说做成单行本合集。颜绮薇闲得无聊,干脆把她曾经的所有纸质版废稿都从书房搬出来,试图从中找到几篇勉强看得过去的作品。
于是当梁宵隔了一天再来到她家时,一眼便在客厅看见那座由稿纸堆成的小山。
自己写的稿子看起来难免索然无味,她正愁没有人协助着挑选,于是顺水推舟,拜托他帮忙评鉴。
颜绮薇喂他一口慕斯:“怎么样?”
“很好。”梁宵张口将其含下,抿着唇笑,“我以为你只写剧本和严肃文学。”
在他的印象里,她一直活跃于话剧与传统文学创作,那都是属于阳春白雪的文字艺术,而这些稿子大多是科幻和推理小说,文风多变、构思精妙,虽然仍有瑕疵,但足以称得上精彩。
——只不过是看起来与颜绮薇完全搭不着边的类型。
“这句评价也太不走心了!”颜绮薇把勺子放在一边,侧过头饶有兴致地问他,“梁宵,我们俩还没接触的时候,你对我是什么印象啊?”
其实他对于那些千金大小姐根本就没有任何明晰的印象,她们好像有同样的白白的脸,说话时声音很轻,保持礼貌又疏离的模样。
梁宵很努力地从回忆里寻找那个瘦瘦小小的身影:“很文静,我看过你的几部作品——我妈说她很喜欢和你打麻将,因为你总是输。”
说到这里,他轻轻笑了笑,目光像一汪春水落在她身上:“她说当你输牌时,总是会很懊恼地皱起眉头,看起来非常可爱,让人想起雪团子。”
无意识的温柔最是勾人,颜绮薇被这道视线看得心跳加速,赶紧拿起勺子,依靠甜食转移注意力。
上帝保佑,她以后要是和梁宵在一起,千万不要被他撩出心脏病。
奶油在口中顷刻融化,她又挖了勺慕斯送到梁宵口边,却发现对方不知何时红了脸。
这些稿子里应该没有任何让人脸红心跳的开车桥段啊。
颜绮薇困惑低头,视线极快掠过那张薄薄的白纸,只需一眼,心脏就猛地提起来。
那是一篇她大学时写的言情小说,全文充斥着天马行空的浪漫绮想,最要命的是,小说里男女主人公的原型正是她和梁宵。
少女悄悄倾慕着某位沉默寡言的学长,可她太过羞涩,只能把这份懵懂的悸动藏在心里头。
她会为了他泡在不喜欢的图书馆,虽然对方从来都埋头看书;会为了他加入稀奇古怪的学术性社团,虽然对方几乎没有参加过社团活动;也会在秋天跟着他行走在长长的坡道,小心翼翼避开枯黄落叶,不发出一点声音。
因为有他的存在,每天中午去食堂吃饭都会成为一种曼妙的乐趣。少女总是掐着时间点前往那里,然后在汹涌人潮中寻找对方身影,哪怕是这样微小的一件事,也能让她开心一整天。
就像《小王子》里的那段话:如果你说你在下午四点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来越感到快乐。
这些桥段听起来又傻又蠢,虽然不愿意承认,但那都是颜绮薇真实干过的事情。
少女直至结尾也没有跟学长在一起,她在大学毕业那天的日记里写:“天上的星星很美,可它不会为了我落下来。”
这篇小说纯属自我情感发泄,颜绮薇写完后便将其丢在一旁,怎么也没想到会混在这堆稿纸里。
更没想到会被作为男主人公原型的梁宵本人看到。
啊,她,死,了。
不可言说的旧事与少女时期隐秘的心思被全然铺展在他眼前,颜绮薇面红耳赤,情急之下把手掌覆在纸面上:“这、这篇只是一时兴起的……”
啊啊啊,不对。
完全不对。
她这样做,岂不是显得更加可疑。
言语被一股脑哽在喉咙里,颜绮薇双手捂面,把身体蜷缩成一团。
她没脸再见梁宵了。
梁宵没有说话,屋子里连微弱的风息也没有,安静得犹如时光凝固。
大概过了五秒钟或是更短的时间,身旁响起一阵微弱的窸窣声,似乎是纸张折叠的声音。
那道声响一点点蚕食耳膜,颜绮薇一动不动,期待着自己的心跳能在某一时刻趋于平缓。
忽然手臂被人轻轻戳了戳。
颜绮薇略微抬头,从指缝里看他。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刺目白光,在缝隙下分割成一道道细密的光线。然后她见到青年骨节分明的手指,还有被灯光映得发白的手心。而在他手上,安静躺着一颗小小的纸星星。
梁宵用空白的纸张折了颗星星送给她。
心脏又开始不受控地狂跳,颜绮薇抬起脑袋,颤抖的指尖触在星星上。
坚硬且冰凉,中心处圆滚滚地凸起来。
“我知道这是篇一时兴起的小说。”他把她的话重复一遍,“所以你不用觉得难堪……”
“不是的。”
清脆软糯的女声突兀响起,颜绮薇咬着牙将他打断,用尽所有勇气抬头与梁宵对视。
他手足无措地愣住,听见跟前的姑娘用决然的语气继续说:“图书馆、社团、食堂,这些都是事实,你觉得我古怪也好,痴汉也罢,可是……”
她在说什么呀。
思维乱糟糟散成满天纸屑,大脑一片空白,嘴唇却不受控制地快速张合。
“梁宵,我真的非常、非常喜——”
一句话尚未说完,衔在舌尖的话语便被陡然覆上的唇死死堵住,颜绮薇条件反射地睁大眼睛。
如同狂风掀起海浪,灵动的鹿跃起足尖,原本就无比剧烈的心跳此时几乎冲破胸膛,每一次跃动都牵动周身神经,将晕眩感传到大脑里。
她被吻得呼吸一滞,双手下意识按住青年胸口,透过单薄衬衣,能隐约感受到他有力的肌肉线条。
还有同样沉重的心跳。
一点点微薄的热气像水雾那样弥散在空气里,熏得她晕晕乎乎。
这个带着覆盆子和奶油香气的吻很快终结,梁宵却并未直起身子,而是垂着眼眸,停在离她很近很近的地方。
大概一个指节的距离或是更短,颜绮薇已经没有多余精力来思考这个问题。
她只知道一只冰凉纤长的手轻轻抚上自己脸颊,指尖自眉心滑落,最终封在唇瓣上,所经之处皆是挠心挠肺的痒,悄无声息蔓延至四肢百骸。
那双曾经深沉阴翳的双眼此刻盈满细碎光线,眸底荡起浅浅微波。
实在太过温柔,似乎能将她融化。
梁宵的声音微微发哑,有笑意融化在里头:“薇薇,告白应该由我来说。”
他的心跳越来越快,重重击打在颜绮薇手心。
少年人懵懂的情愫轻薄易碎,往往因为自卑、矜持或身份种种因素被埋在心底,变成只属于一个人的秘密。
“喜欢”这个词很美好,不需要太多复杂沉重的情绪,两个人简简单单地相处就足以感到幸福。
但它同时又非常苍白浅薄,好像一张白纸,无法承载太多重量。
他很贪心,无法因为单纯的“喜欢”得到满足。
梁宵身体前倾,薄唇几乎吻在她耳垂上。
当他开口时,温热吐息化作一道暖洋洋、麻酥酥的气流,把颜绮薇的脸颊染得通红。
“薇薇。”他说,“我爱你很多很多年。”
他爱她思考时无意识微蜷的指尖,爱她被月光打湿的微笑,甚至于爱她偶尔的娇纵放肆,在梁宵看来,那都是极美好珍贵的宝物,好像一道熠熠生辉的花火,点亮每个与之交汇的瞬间。
这是句直白且纯粹的情话,像一团火落在她血液里,浑身发烫。
遥远的星星从天际坠下,不偏不倚落在她跟前。
颜绮薇情难自禁地扬起嘴角,极快地亲了口他同样泛着红晕的脸颊。
她话里含笑,不再有以往的羞怯与退缩:“我也爱你,梁宵。”
想了想,又补充道:“比夏天的空调西瓜、蓝眼睛的布偶猫和蜜桃味汽水这些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加起来,都要更爱更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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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夕吃下最后一口抹茶雪崩蛋糕,沾着奶油的嘴角疯狂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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