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好奇心使然,我们又急切地在这片尸骨堆上继续向前走了有半个小时。这巨大的洞穴里是否还有什么奇观异景?是否还有什么科学珍宝?
现在,我的眼睛已经习惯于发现任何意外的情景了,我的思维已经习惯于发现任何惊奇的东西了。
海岸已经消失在堆积如山的骸骨堆后面有一段时间了。胆大的教授毫不担心会走迷了路,只顾领着我往前走去。我俩沉默着往前走,电光一直沐浴着我们。不知何故,那电光照得很充分,很均匀,把所有的物体的表面全都照亮了。这电光并无固定的焦点,也不出现任何阴影。水蒸气全都消散了。在这均匀分布的光线下,远处的岩石、山峦和模糊不清的森林都显得很怪异。我们宛如霍夫曼小说中的失去了影子的奇妙人物。
走了有一英里之后,我们来到一大片森林的边缘,不过,它不像格劳班港附近的蘑菇林。
这是一片宏伟的第三纪时期的植物群落。已经绝种了的巨大棕树、美丽的掌叶树,以及水杉、紫杉、柏树、崖柏等针叶树,都被一张密匝匝的藤本植物网连在了一起。地面上长满厚厚一层柔软的地衣和苔藓。几条小溪在树阴——其实无所谓树阴,因为树根并没有影子——下潺潺地流淌着。小溪边,生长着乔木状蕨类,与长在地面暖房中的蕨类完全一样。只是这些树木、灌木丛和其他植物,因为见不到阳光,显得没有生机,而且颜色全都是褪了色的棕褐色。树叶毫无绿意,花朵在这个第三纪的季节里倒是开得很多,但却既不五彩缤纷,又无芬芳四溢,仿佛是用漂白过的纸制作出来的纸花。
叔叔大胆地不顾危险地走在这片巨大的森林里,我紧跟其后,心中免不了有点恐惧。既然大自然创造了极好的条件让这些可食用植物生长得如此茂盛,我们怎么可能不碰上一些让人生畏的哺乳动物呢在这大片的森林中,我看到一些因日久天长而枯朽了的树木倒在地上,成了一片林中空地。空地上长着豆科、槭科和茜草科植物,以及成百上千种可供反刍动物食用的灌木。随后,我又看到许多杂生在一起的树木,它们在地球表面却是分布在不同的地区的,比如橡树、棕榈树、澳洲桉树、挪威松、北方桦树、新西兰杉树等。见到这么多种树木杂生在一起,恐怕地球上最优秀杰出的植物分类学家也会不知所措的。
我突然间停下脚步,抓住叔叔。
我凭借四下漫射的光线,看到森林深处有什么东西在动!我想我似乎看到……不,我确实看到有不少的庞然大物在树下活动。是一群乳齿象!
它们可不是什么化石,而是活生生的象群,如同其遗骸于一八〇一年在美国俄亥俄州的沼泽地里被发现的那些动物一样。我看到这些巨象的长鼻子在树干上卷来卷去,如同一条一条的大蟒蛇。我还听见其长长的象牙往树干上戳时所发出的声响。树枝被折断,树叶被大量扯下来,送进自己那巨大的嘴里去。
我先前梦中所见的那史前时代,第三纪和第四纪的情景,突然间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我们只是三个孤立无援的人,生死存亡全看这群猛兽的态度了。
叔叔也看到了,他密切地注视着。突然,他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冲我喊道:“走!朝前走!朝前走!”
“不行!”我连忙劝说道,“这可不行!我们没有武器,怎么对付这些巨大的四足兽啊?往回返吧,叔叔,快往回返!向它们挑战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你觉得没人敢向它们挑战啊?”叔叔压低声音说道,“这你可就错了,阿克赛尔。你照那边!我好像看见有个人。和我们一样的一个人!一个大活人!”
我看了看,耸了耸肩,不以为然,认为不可能。可是,我尽管不愿相信,但那确实是个人呀不到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确实是有个人,他靠在一棵高大的杉树树干上,如同地下世界的普洛透斯——海神的另一个儿子——一样,在看管着这群乳齿象。
这位巨象看守本人要比这群巨象更加地高大。是的,没错,就是高大得多!
我们刚才在那大片坟场的骸骨堆中发现过古代人的尸体,可是,这个看守却并不是古代的人,而是个活人,一个巨人,一个敢于看管巨象的巨人!
此人身高有十二英尺,脑袋像牛头一般大,满头的蓬乱头发,如同远古时期的大象的鬃毛。他手里拿着一根巨大的树枝在挥动着,这树枝可说是这位古代牧人的牧杖。
我们愣愣地惊在了那儿,动弹不得。可是,万一被发现,那可就糟了,得赶快离开。
“走吧,快走。”我边说边拉叔叔走,他这是第一次表现出听从别人的劝说。
一刻钟之后,我们就看不见这个可怕的敌人了。
现在,这件难以想象的奇遇已经过去有好几个月了。当我心里已恢复平静,静下心来仔细琢磨这件事时,我就在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那个看守巨象者真的是人?不会的呀!
这怎么可能呢!这个地底深处怎么可能有人类生存?
如果地心的洞穴中有人类居住的话,那他们不会不理会地面上的人的,不会不与地面上的人相互往来的。这个奇遇毫无意义,荒谬至极!
一定是我们的感官出现幻觉,眼睛传递了错误的信息。
如果说那是一种与人形状相似的动物,是一种远古时期的猴子,我还能接受,比如猿猴或者中猿猴什么的,如同爱德华·拉尔岱先生在桑桑的化石层里所发现的那种。可是,据古生物学的记载,没有这种与我们所见到那么高大身材的猴子!
不过,不管怎么说,反正那是只猴子!
绝不会是个人,一个与一大群巨象生活在一起的地底活人。我们在极其恐慌之下终于走出了这片明亮但却死寂的森林,禁不住拔起腿来开始快跑,与噩梦中的那种仓皇而逃一样。我们本能地往里登布洛克海跑去。我的神经已经高度紧张,没心思去观看周围的一切。
我虽然明明知道自己是走在一片从未到过的土地上,但我却感到常常会看见一堆堆的与格劳班港的岩石相仿的岩石。这就说明罗盘的指针并未失灵,指的方向完全正确,我们确实是在不由自主地回到了里登布洛克海的北面。周围的景色极其相似,难以分清。无数的小溪和瀑布从突出的岩石上倾泻而下。我仿佛又看到了化石木地层、为我们服务的汉斯小溪以及我那次在昏迷中在那儿苏醒过来的那个洞穴。可是,当我往前又走了几步,我却看见了不同:石壁的形状、一条新出现的小溪,一块岩石的奇特轮廓……这使我又犹豫不决了。
我把自己的疑惑说给叔叔听,他说他也有同样的感觉。他嘴里在嘟囔着,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但我知道他也搞不清楚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显然,”我跟叔叔说道,“我们并没有在出发地靠岸,暴风雨把我们吹送到稍稍往北点的地方,不过,我觉得,只要是沿着海岸走,我们定能回到格劳班港。”
“这样的话,”叔叔回答道,“何必继续往前走,干脆还是乘坐木筏吧。不过,你该不会弄错吧,阿克赛尔?”
“我也吃不准,叔叔,这些岩石都这么相像。不过,我觉得我认出了那个海角,汉斯就是在那海角底下造木筏的。即使小港口不在这儿,那也离不了多远。”我边说边观察着那个好像面熟的海湾。
“不对,阿克赛尔,假若真的如你所说的那样,那我们至少可以看到我们所留下的足迹,但我却没看见……”
“但我看见了。”我边说边向着在沙滩闪亮着的东西跑过去。
“在哪儿?”
“在这儿,就是这个。”我说着便捡起一把有锈迹的匕首让叔叔看。
“嗯,是你随身带着的?”
“不,我没带过,是您带的……”
“不可能!我怎么不记得带过这种东西呀?”叔叔回答道,“我从来就不带这种东西的呀!”
“这可就怪了。”
“这并不奇怪,很简单嘛,阿克赛尔,”叔叔说道,“冰岛人就经常携带这种武器。这把匕首是汉斯的,是他掉的……”
我摇了摇头,因为我未曾见过汉斯用过这把匕首。
“这会不会是远古时期某个战士的武器呀?”我说道,“一个活人,一个与那个巨人般的牧人同一时代的人的?
这不会的呀!这并不是一件石器时代的东西,甚至也不是青铜器时代的。这把匕首是钢制的……”
叔叔打断了我,语气凝重地说道:“别胡思乱想了,阿克赛尔。这把匕首是16世纪的,是一把名副其实的短剑,是贵族们佩在腰间作为决斗用的。它产自西班牙。它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更不是汉斯的。”
“您根据什么……”
“你看呀,匕首上有许多缺口,已经无法再用来决斗,无法刺入对方的喉咙了,而且,刀刃上有一层锈,这可不是一两天,或一两年,甚至一个世纪所能造成的!”
叔叔说得来了劲头,想象力又丰富起来。
“阿克赛尔,”叔叔接着说道,“我们马上就会有重大的发现。这把匕首待在这沙滩上足有一两百年,甚至三百年了,它刀刃上的缺口是地下大海的岩石给碰出来的。”
“可是,它自个儿不会跑到这儿来的呀?它也不会自己就变弯了的。肯定有人在我们之前到过这里。”
“没错,肯定是的。”叔叔赞同道。
“那这究竟是谁呢?”
“这个人肯定是用这把匕首刻下了自己的名字。他是想再一次地为我们指明通向地心的方向。来,我们快来找找看。”叔叔兴奋不已地说。
于是,我们兴致颇高、劲头十足地沿着高高的石壁,检查着每一条缝隙。这些缝隙很有可能就是通往地心的通道。
我们很快就检查到了海岸的狭窄处。大海几乎快涨至石壁,只留出顶多不到七英尺的一条通道来。我们在两块突出的岩石中间,发现了一个黑漆漆的洞口。
在洞口的一块花岗岩石板上,有两个神秘的字母,有点模糊,是那位勇敢而富于幻想的探险家姓名的缩写“a·s·!”叔叔欢叫道,“阿尔纳·萨克努塞姆!又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