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同是天涯沦落人
同日晚上九点零七分,绿阳春餐厅。
悠扬的小提琴声从女孩葱白般的十指间流淌出来,在水波上弥漫反射之后,又向着餐厅的各个角落浸润过去。那便像是一只无形却又轻柔温暖的大手,轻轻地抚过食客们的心头,让人在享受味觉盛宴的同时又体会到一种通体舒泰的快感。
一曲终了,余韵尚在悠扬,装扮整洁利落的服务生踮着小快步来到了演奏台上,将一大束鲜花送到了女孩的手中。
“客人送给你的——没有留言,也没有留名。”服务生轻声说完之后,便想要往台下走去。可那个女孩却叫住了他。
“等等。”女孩的声音也如同小提琴一般悦耳动听。
服务生停下脚步看着女孩。女孩已经放下了小提琴,她把那束花捧在胸前,秀眉轻锁,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花香飘散,女孩虽然看不见,但能闻出那是一束百合。她的右手在花朵间轻轻摩挲了片刻,然后从中摘出了一根单枝向服务生递过去。
“请把这朵花回赠给那位慷慨的客人。”女孩柔声说道。
服务生点点头,回了句:“明白。”然后他快步下了演奏台,往餐厅角落里走去。那里地势幽静,是整个大厅中最不起眼的地方。餐厅的经营者在这角落设置了几张别致的小餐桌,为可能光顾的情侣们开辟出一处典雅安静的空间。给女孩送花的那个客人此刻就独坐在其中一张情侣桌上。
那是一个年轻的男子,他看着服务生一步步地走近,脸上现出询问的神色。
“先生,这枝百合是我们的小提琴手回赠给您的。请您收下,谢谢您的捧场。”服务生恭恭敬敬地把花朵奉上,言辞间也极尽礼仪。
年轻人“呵”了一声,他将那枝花接在手中,然后冲服务生略略点了点头。服务生完成了任务,鞠躬离去。
年轻人沉凝了片刻,似乎在细细品味手中百合所散发出来的幽幽清香。而此刻在台上,女孩已经开始下一曲的演奏。当音乐声飘扬过来的时候,年轻人抬起目光看向那个女孩,他的脸上虽然看不出什么表情,但在眼角间却渗出一丝极淡的笑意。
而女孩只是沉心于自己的演奏,当音乐将她包围的时候,她似乎便被绝断了与外界的所有联系,她的情感全都随着琴弦的振动而揉入了连绵的乐曲声中……
她仍然穿着那身白衣翠裙的演出服,如莲花般淡雅秀丽。
不过一个小时之后,当女孩出现在餐厅门口的时候,她的装束与气质却与演出时有了极大的不同。
翠裙已经换去,变成了一条黑色的长裤;上身的白衣也从紧束的女式衬衫换成了宽大朴实的外套。除此之外,在她的左臂上还戴着一只黑箍,被白衣一衬显得异常扎眼。
那是一只孝箍,戴着它意味着女孩不久前刚刚失去了一位亲人。
女孩脸上的神情也印证着这一点——她紧锁的眉宇间充满了忧愁。
此时夜色已深。绿阳春餐厅前虽然仍是灯红酒绿,但人气已经散去了很多。秋风略过,寒意袭人,女孩禁不住缩了缩纤弱的身体。
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站在女孩身边,他显出一副欲走还留的犹豫样子,踌躇再三之后,终于又开口问道:“你……真的不用我送你吗?”
“真的不用。”女孩声音轻柔但态度坚定,“今天会有人来接我的。谢谢你!”
男子摇摇头,想不通会有谁来接女孩。女孩的父亲刚刚去世,而她似乎并没有其他可以依靠的亲人和朋友。
男子是餐厅的大厨。因为总是和女孩同时上下班,所以这几天他就临时承担起接送对方的任务。可是今天女孩却突然提出不需要他送,他难免有些奇怪,同时也有一些担心。
“你不用为我担心。”女孩似乎感觉到了对方的想法,又说道,“就算接我的人不来,我也不会走丢的——有牛牛陪着我呢。”
男子的目光垂下来,落在了女孩脚边一只拉布拉多犬上。这是女孩口中的“牛牛”,是父亲生前送给她的一只良种导盲犬。牛牛训练有素,既聪明又忠诚,确实是个令人放心的引导伙伴。
“那好吧。”男子不再坚持了,他与女孩告别之后,一个人向着餐厅的停车场走去。开车经过门口的时候,他又忍不住向着女孩站立的方向看了几眼。
女孩仍是孤零零地站着,那个接她的人还没有来。
男子微微摇了摇头。他已经发现经过这些天的相处,自己在怜悯之外似乎又对女孩有了些别的感情。可是,他并不想让这感情再培育下去。
看着女孩空洞无神的双眼,男子在心中叹息一声“可惜了”。然后他踩下油门,汽车加速向院外的大路上驶去。
女孩听出了男子的离去。她提了提手中的狗绳,牛牛立刻领会了主人的意思,带着女孩的脚步向前走起来。在遇到台阶的时候,牛牛就会把身体横在主人的小腿前面,发出特定的警示,等主人小心翼翼地踏上平地之后,它才又继续往前迈出轻快的脚步。
一人一狗就这样相互配合着走出了餐厅的院落,此时街道上的车辆和行人也已非常稀少,女孩的身影被昏黄的路灯长长拉开,多少显得有些孤独和无助。
女孩的耳廓忽然轻轻地动了一下,她听见身后传来了轮胎和地面摩擦的声音。她预感到了什么,于是便停下脚步等待着。
随着轻轻的刹车声,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了女孩身边。车内的年轻男子摇下车窗问道:“需要帮助吗?我可以送你。”
女孩没有立刻回答,她向着年轻人话声发出的方向俯过身去,同时用鼻子深深地吸了口气。
年轻人一愣,他跟着抽了抽鼻子,随后他忽然明白了什么,目光转向车内。
一枝百合花静卧在仪表盘上方,车内因此而飘逸着一股淡淡的清香。
年轻人无声地苦笑着,他知道自己已经落入了对方的“陷阱”中。
“好了,我就是在等你。”女孩脸上的神色严肃得很,她冷冷地问,“你在盯着我?”
年轻人看起来并不想反驳。沉默片刻后,他建议道:“先上车吧——外面很冷。”
女孩却往后退了一步,警觉地摇着头:“不,我不会上你的车。”
“那……我们找个地方坐一坐?”看到女孩拒绝上车可又没有离开的意思,年轻人便提出了第二个建议,“就在附近的那个咖啡馆。”
女孩知道那个咖啡馆,离绿阳春餐厅也就百米的距离。略一犹豫之后,她点头同意了。不过她随即又强调说:“我自己走过去。”
“好吧。我先过去等你。”年轻人开着车离开了。很快他便到达了那个咖啡馆。按照习惯他找了个最角落的位置,然后叫过一个服务生吩咐道:“有个女孩正从绿阳春餐厅那边走过来,你去接一下她——她的眼睛看不见。”
服务生应声而去,七八分钟后,他把女孩领到了桌边。
“请坐。”年轻人淡淡地说完之后便没了下文。这样的会面本不在他的计划之内,他甚至还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建议这次会面,就像他不明白为什么会离不开那个餐厅一样。
女孩摸索着坐在了年轻人对面。牛牛则伸长鼻子东嗅西嗅了一阵,然后半卧在主人身边,同时受到了主人紧张情绪的影响,它像保镖一样瞪大了双眼,紧盯着不远处的那个陌生人。
“你为什么要盯着我?”女孩也不寒暄,直接抛出了一个硬邦邦的问题。
“我没有盯着你。”年轻人在等待的时候已经想好了应答的话,“我在餐厅吃饭。走的时候看到了你,我只是想帮个忙而已。”
年轻人虽然没有撒谎,但那并不是事实的全部。至少他在吃完饭之后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刻意在停车场等待了一会儿。这样他才会看到女孩一个人走上了街道,于是他把车开了上去询问对方是否需要帮助。
“不,你在盯着我,我能感觉得到。你别想骗我,虽然我是个瞎子——”女孩皱了皱眉头,显出不快的表情,“瞎子有时候反而能看到正常人看不到的东西。”
“是的……”年轻人自嘲似的“嘿嘿”一笑,“比如说,那枝百合。”
“你不是第一次给我送花了。”
年轻人默认,他无法也不想反驳这个问题。
“这些天你每天都来,而且都等我走了以后你才走——我看不见,但我感觉得到。”女孩又强调了一遍,“你在盯着我,你别想骗我。”
年轻人轻叹了一声。也许真如女孩所说,双目失明反而给了她异于常人的第六感觉。他自以为他的行动可以瞒过任何人,谁知今天却会败在一个盲女的手下。
“好吧。”他干脆坦然承认了,“我是在盯着你。不过我没有恶意,我只想看你安全地离开。因为……你最近失去了照顾。”
“你……什么意思?”女孩被触到了心机的柔嫩处,她的声音略有些颤抖。
年轻人咬了咬嘴唇,似乎某些事情让他感到痛苦,然后他沉着声音说道:“我知道你失去了父亲……”
女孩“嘤”了一声,泪水立时从她失神的双眼中滑落下来。同时她又听见那年轻人继续说道:“我也是刚刚失去父亲,所以我能体会到你的感觉……突然间失去了照料,好像生命中某个重要的支撑消失了……”
“什么?你的父亲也……”女孩惊讶地张着嘴,泪珠仍然挂在她的脸上,不过她的敌意明显散去了很多。
“是的,我的父亲。”年轻人重复了一遍。他并不觉得自己这么说有什么不妥,十多年的朝夕相处,那个人在他心中的地位早已与父亲无异。
女孩愣了片刻,她的泪水渐渐止住,然后她突然问道:“你就是因为这个给我送花?而且还盯着我?”
“不。”年轻人却摇着头说,“我给你送花,只是因为我喜欢你的音乐。”
女孩稍稍露出意外的表情:“你懂音乐吗?”
“不懂。但我能听懂你的曲子。尤其是你每天演奏的第一首,总是……总是让我想起那些失去的人……”
“那是德国人德尔德拉的《纪念曲》,本来就是为缅怀那些逝去的人所作……”女孩幽幽地叹了一声,“你能听懂这首曲子,说明你倒没有骗我,你确实失去了对你而言很重要的人。就像你说的,父亲……”
女孩的声音越说越低,隐隐间与那陌生人产生了同病相怜的哀楚。
年轻人也沉默了,他的目光有些迷离,耳畔似乎又回响起那轻缓安静的乐曲声……同时那些人的容貌也在眼前闪现着,或模糊,或清晰,有些又相互交错重叠起来,变幻出怪异的形状,让他无从分辨。
那些记忆让他的脑袋越来越涨,他终于忍不住痛苦地闷哼了一声。
“你怎么了?”女孩的问话不再像刚才那样冷冰冰了。
“没事。”年轻人深吸了一口气,用手揉揉额头,似乎要摆脱当下的窘境,他便岔开话题说道,“你演奏的第三首曲子我也非常喜欢。”
“第三首?”女孩用手轻轻地支起腮帮,“它会给你什么样的感觉?”
“它能让我的心沉静下来。”
“你是不是有很多心事?有些事情让你感到困惑,过去的,未来的……还有前方的路……”
年轻人愣住了,他怔怔地看着女孩,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会有如此准确的判断。
女孩似乎感觉到了他的行为和思想,她微笑了一下,解释说:“那首曲子是法国人马斯奈的《沉思》,是一首著名的冥想曲。你有几分的心事,它便能和你激起几分的共鸣。”
这是年轻人第一次见到女孩露出笑容,这使得她略显苍白的脸庞上多了几分暖意。他忍不住由衷地赞美道:“你笑起来真漂亮。”
女孩低下头,笑容虽然消失了,但她的神态显然是接受了对方的赞美。片刻后她用下论断的口吻说道:“你不是个坏人。”
“为什么?”年轻人问道。这恐怕是任何一个男人在相同境地下都会问的问题。
女孩的回答竟是如此的简单:“因为你真的听懂了我的音乐。”
“那之前呢?我是说讨论音乐之前——我在你心中就是个危险的坏人吧?”
“也并不完全是……”女孩想到自己刚开始的态度,不免有些歉意,“其实是因为发生了一些事情,我不想惹上麻烦。”
“嗯……什么事?”
“昨天有个客人,他喝多了酒……然后对我说了一些无礼的话,这个事你应该知道吧?”
“是的。当时我还很担心,所以我一直等到你安全离开餐厅后,我才离去。今天我盯着你,也是害怕那个人还会回来找事。”年轻人显出一些着急的语调,而他的话语随即便被女孩打断了:“那个人死了。”
年轻人伪装出一声惊呼:“什么?”
“就是昨天晚上他走了以后出的事。看起来是车祸,可是他有一些朋友却认为不那么简单。今天下午那些人找到了我,他们怀疑是由于和我争执引起的祸端。可我身边不可能有人会做那样的事情……不过今天你又出现了,我就想得多了一些……”女孩斟酌着,把话说得尽量委婉,“我也不是怀疑你,只是……只是想见到你,能当面问一下。”
年轻人的心头微微一紧,但没有在神情上表现出来。他知道阿胜的那些朋友会是谁。昨晚的事情他已经做得非常小心,就是怕惹来警察或是阿华之流给女孩带来麻烦,没想到麻烦还是上了门。这个阿华……看来还不能太小看他了。
“你不用想那么多,问心无愧就行。”年轻人宽慰女孩道,“像他那样的人,平时不知道惹了多少事,就算真有人害他,怎么算也算不到你头上。”
“也是,确实是我太多心了。”女孩已经完全打消了先前的疑虑,自嘲着说,“可能也是跟我的性格有关吧,遗传。”
说到这里,她又想到了某些伤心的事情,忽然沉默下来。片刻后,她才沉着声音说道:“你知道吗?我的父亲是个警察。”
年轻人半晌没有回应。女孩抬起头,徒劳地睁大双眼:“你怎么了?”
“很晚了,你该回家了……”年轻人控制住起伏的心潮,用尽量自然的语气说道。
女孩品出了对方告别的意味,她也觉得自己有些多言,对方毕竟只是个陌生人而已。
“是很晚了……”女孩犹豫了片刻,问道,“你……你还会送我吗?”
“当然。”年轻人毫不犹豫地回答,他对女孩有着难以言明的责任感。
“谢谢你。”女孩再次露出笑容,然后她主动报出了自己的名字,“我叫郑佳。”
晚九点三十六分,省城刑警大队招待所内。
罗飞正站在窗口向屋外眺望。这是一个临街的高层房间,所以他的视野可以放得很开。繁华的省城街道在夜色中闪烁着各种眩目的光彩,给罗飞带来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在大学时期,罗飞曾在省城待了四年。那是他人生中最得意也最快乐的四年。青春、友谊、爱情、理想……他几乎拥有当时能够拥有的所有美好事物。可是在这四年快要结束的时候,一切全都被击碎了。
然后他便离开了这座城市,带着一颗被伤痛碾得粉碎的心灵。十八年之后当他再次回来,这城市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宽敞的街道,高耸的楼群,缤纷的霓虹、穿梭不息的车流……这些豪华摩登的场景都是龙州那个二线城市无法企及的。
几天的连绵秋雨后,天气终于开始好转。经过雨水的洗刷,晴空下的都市夜景显得愈发璀璨迷人。罗飞身处这样的环境中,繁华夜色触手可及般展现在他的眼前,可他心中却难有兴奋的感觉。
虽然隔着窗户,仍有丝丝冷风穿过缝隙钻入了屋内,这让罗飞颇感寒意。极目远眺,城市中的万家灯火与天边的繁星渐渐融为一体,那灯火后该是数不清的温馨家庭。在那些屋子里,寒冷便不会如此轻易地侵袭过来吧?
即便是亡命天涯的韩灏也仍能在下午享受到短暂的亲情。亲眼见证到那一幕,罗飞心中荡起无限的感慨。不知在这个城市中,还有多少孤独者像自己一样无家可归。
至少有一个人是和自己同病相怜的,他此刻又会藏身在这城市中的哪一个角落?
他们互相躲藏又互相打量着,忍受孤独的同时却享受着争斗的刺激。在某些方面,他们是如此的相像,可他们又如同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从铸造的那一刻起便注定了永无重合的一天。
eumenides,十八年前罗飞亲手创造出这个角色,他的人生因此走向一个巨大的转折点,而现在,当他重新面对这个角色的时候,他是否有能力将那痛苦的轨迹扭转回来?
罗飞也无法给出答案,他只知道:自己和eumenides正在走向一场无法回避的碰撞,他们同样期待,也同样畏惧那碰撞后的最终结局。
罗飞的思绪就这样凌乱地飘散着,直到门铃声将他拖回到现实中来。
罗飞过去打开了屋门,门口站着的是曾日华。
“罗队,没打搅你吧?”小伙子观察到罗飞脸上残留的沉凝神色,便试探似的问了一句。
“哦……没有,没有。”罗飞笑了笑,趁势调整了一下自己的状态,然后他反问道,“你怎么来了?没回家吗?”
“嗨,我一个单身汉,回不回家的有什么区别?再说这里吃住都方便,还有人打扫卫生。”曾日华笑嘻嘻地说道。
“那进来坐吧。”罗飞让开通路,同时半开玩笑地看着曾日华,“这屋子你也熟,就别客气了。”
曾日华一愣,随即明白罗飞所指:此前韩灏指挥专案组的时候,自己曾奉命偷偷搜查过罗飞的房间。现在却时过境迁,罗飞已成了新任的专案组组长。他只能“嘿嘿”干笑两声,装糊涂不接对方的话茬儿。
罗飞招招手,示意客人坐下。同时他看到对方手里提着个塑料袋,就随口问了句:“那是什么东西?”
“哦,一些生活用品。”曾日华把塑料袋推到罗飞面前。后者打开一看,却是洗发液、香皂、牙刷之类的东西。
“招待所提供的一次性用具质量很差的,那个牙刷硬得能把牙龈刷出血来。你在这里也不是一天两天的,有些事情不要凑合。”曾日华说到这里,发现罗飞的眼神变得有些奇怪,连忙补充解释道,“罗队,你别误会……这些都是慕老师托我捎给你的,刚才我说的,也是她托我转达的话。”
罗飞恍然般“呵”地一笑:“我说呢,你这个邋遢光棍,怎么还能想到这些……”自己这次来得匆忙,确实没有带着生活用品,这些东西还真有些雪中送炭的意思。罗飞不禁隐隐感到了些暖意,同时他又注意到什么,眼神往对方脑袋上飞了一下,“嗯?理过发了啊,这也是慕老师的功劳吧。”
的确,曾日华头顶那堆乱蓬蓬的“鸟窝”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小伙子也因此显得精神了很多。
“嘿嘿,什么都瞒不过你。”曾日华道,“晚上我请慕老师吃饭了,她说实在受不了我的头皮屑,饭后就硬拉着我去理了发。然后她还买了瓶去屑的洗发水给我,同时也给你买了这包东西。”他一边说一边习惯性地挠了挠头皮,这次未再出现“雪花”飘飞的盛况。
“那我还是沾了你的光了。”罗飞微笑着说道。自从前几日曾日华救了慕剑云之后,这两个年轻人之间的关系显然亲近了很多。这些都被罗飞看在眼里。
曾日华却看着罗飞摇了摇头:“那倒不一定,也许是我沾了你的光呢。”
罗飞不解:“什么意思?”
“慕老师买好这些生活用品,让我送给你。她那个时候的神情很不自然,”曾日华撇着嘴说,“所以我怀疑,她陪着我磨叽半天,其实目的只是想让我捎这些东西而已。”
“那她又何必?”罗飞难以认同,“直接交给我不行吗?”
“你听说过吃人参的母鸡吗?”曾日华突然冒出一句,“我觉得自己就是那只母鸡。”
罗飞皱起眉头,完全不明白对方在说什么了。
“清代曾有一个大户人家,小姐身体弱,想要进补人参。但是直接吃人参药力太冲,女孩子受不了。于是他们就把人参剁碎了喂母鸡,然后把母鸡下的蛋再给小姐吃。这样人参的药效就到了鸡蛋里,起到一个缓冲的作用。所以老母鸡虽然吃到了人参,可只不过是给小姐作嫁衣呀。”曾日华讲完这个故事后,叹着气说道,“我呢,也和这母鸡一样,慕老师不好意思直接把东西送给你,所以才设计这么个大圈子让我来代劳。”
罗飞一怔,心中泛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当年他在恐怖谷入狱时,哈摩族女孩许晓雯隔着狱门喂他吃肉时一般。不过他很快就把那感觉压了下去,因为在他的心灵深处,有些东西是永远无法逾越的。
“好了,不说这个了。反正我已经完成了任务,明天好向慕老师交差。”曾日华是个心无芥蒂的人,并不在意罗飞心中的微妙变化。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纸递给对方,换了个话题道,“看看这个吧,这是我真正的任务——向专案组长交差。”
罗飞接过那张纸展开,上面的内容不多,却是一条人物信息:
“黄杰远,男,48岁,现任黑魔力酒吧老板,手机:13020011590。”
曾日华在一旁解释着:“黄杰远。十八年前的‘一三〇’劫持人质案,他正是丁科的助手。所以除了丁科之外,他就是最了解那起案件的人了。”
罗飞笑了,明白这才是曾日华此行的真正来意。因为已经知道eumenides正是当年“一三〇”劫持案的凶犯遗孤,所以专案组便把当年的涉案警员确定为寻访目标。虽然一天内连续发生了吴寅午跳楼、韩灏约见妻儿两起重大事件,但曾日华并未放弃对“一三〇”案的追查,现在他已经把最重要的一条线索送到了自己手里。
罗飞由衷地赞了句:“很好。”小伙子虽然性格不羁,但工作能力和主动性还是毋庸置疑的。
“可惜只查到了这一个人。”曾日华却翻着眼皮,似乎对自己并不满意,“丁科是没指望了——整个省城警界已经找了他十年……其他的几个人,有的已经不在世;另外一个叫钟云的,就是当年直接击毙凶犯文红兵的那个特警狙击手,怎么也查不到他的信息,很奇怪……”
罗飞“嗯”了一声道:“那可能是化名。”
“化名?”
“因为打死了人,虽然是凶犯,但也会对执行者造成诸多压力。所以他如果不愿意公开身份,是允许使用化名的。”
“哦。”曾日华点点头,对罗飞的解释表示理解,同时推着眼镜说道,“那要找这个人的话,我可没办法了。”
“找到黄杰远,就不愁找不到他。不过——”罗飞口风一转,“我倒不建议找他,因为找不到他,对他正是一种保护。”
“确实如此。”曾日华一点即透。对eumenides来说,如果他要报仇,那么目标名单中显然不会少了这个直接击毙父亲的狙击手。现在大家都不知道这个人是谁,相对来说他倒安全了。
“那我们可要赶快联系这个黄杰远啊。”小伙子又说道,“如果让eumenides先找到他,那我们就被动了——要不要我现在就打个电话?”
说话间,曾日华已经把手机摸了出来。事实上以他的性格,早就按捺不住了。不过此前在韩灏当组长时很反感手下人越权行事,曾日华有过教训,所以这次没有贸然行动,而是先向罗飞作了汇报。
“先别急。”罗飞挥手制止了曾日华的动作,“现在已经挺晚的了,明天再说吧。”
“挺晚的了?”曾日华一愣,显得对罗飞的这个理由不太理解,他踌躇了片刻,想要提醒对方似的强调了一句,“我们可是在和eumenides抢时间啊。”
“我知道。”罗飞凝起目光看着对方,然后他又轻轻吐出三个字来,“听我的。”
罗飞的眼神中似乎藏着些不能明言的东西,但同时也透露出命令般的坚定。曾日华急躁的情绪便在这目光中安定下来。
同样是专案组组长,韩灏下命令时通常是强势的、不容辩驳的口吻,罗飞此时的态度与其相比要柔和许多,但这柔和却又似藏着无尽的绵力,让人更加无法抗拒。
“好吧。一切都听你的安排。”曾日华在这绵力下顺服地说道,“如果需要我做什么,随时吩咐都可以。”
“放心吧。有你大展身手的时候。”罗飞的目光中此时又充满了勉励的意味。
“行,那我就不操这个心了。”曾日华彻底放松了,他的眼珠转了两转,思维又跳到了别处,“哎,罗队,有个问题我实在是憋不住了,非得问问你不可。”
“什么?”
“上次我来过你的房间,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曾日华纳闷地挠挠头,“我可是万分小心,应该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吧?”
“因为你翻动过我的背包。”罗飞很爽快地回答说。
“那又怎么样呢?”曾日华不甘心地追问,“我确定保持了背包的位置和包里的东西和原来是一个样的。”
“但是背包拉链头的位置变化了。原先有七格拉链扣没有闭合,你翻完包再把拉链拉上的时候,却有八格拉链扣没有闭合。”
“就是这个?”曾日华看起来将信将疑。
罗飞淡淡地点着头:“就是这个。”
“可是……你怎么能……”曾日华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在拉合拉链的时候,通常没人会把拉链完全拉到底部,末端或多或少都会留有一些未闭合的链扣。那天曾日华拉开罗飞背包的时候,也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他还特意观察了拉链头所在的位置,这样他在重新拉上拉链的时候,基本让拉链头回到相同的位置上。可这么做还是留下了破绽!他实在无法想象,罗飞居然能分辨出七格拉链扣和八格拉链扣之间的区别。
“这个差别也太细微了吧,一格拉链扣,也就一个毫米的宽度,你怎么能看得出来?”他把心中的困惑说了出来,“难道……难道你拉拉链的时候还会去数那些剩下的链扣吗?”
罗飞的回答更让他诧异:“是的。我数了。”
曾日华瞪大眼睛看着罗飞,半晌后才明白一些似的:“你对我们有戒备?所以你一直都在防着我们?”
“不。”罗飞却否定了对方的这种猜测,“没有那么复杂,这只是我的习惯而已。”
“习惯?哪有这种习惯?”曾日华显然不相信罗飞的解释,“不可能,你在骗我——嘿嘿,其实也没什么,当时大家还不熟悉,彼此之间有戒备也是正常的。”
罗飞笑了笑,他沉默了一小会儿,忽然说道:“这个楼层的电梯间门口铺着一张地毯,你记得吗?”
曾日华茫然地点点头,不知道对方为什么忽然提起这个。
“地毯在远离电梯门那侧的边缘上,有一处破损,形成了一个不到一厘米长的缺口,这个你看到了吗?”罗飞又问道。
这次曾日华摇了摇头,神色愈发茫然。
而罗飞还没有说完。
“那个缺口正好和地毯下的拼木地板从东往西数的第十二条缝隙相吻合——你如果不相信,现在就可以去看一看。”
“这个……你也数过?”曾日华倒不怀疑罗飞的话,他只是不理解对方的行为。
“是的。我数过。”罗飞淡然道,“从我住进招待所的那天开始,这个情况就从未有任何变化。所以我知道,招待所的保洁员在打扫卫生的时候,从来不会掀开地毯去擦拭被覆盖住的那部分木板。”
“可是……你研究这个有什么意义呢?你在给保洁员打分吗?”曾日华在一头雾水中仍忘不了耍耍贫嘴。
“没有意义。”罗飞挑了挑他的眉头,“这只是我的习惯。如果你还不相信,我还可以告诉你更多的没有意义的东西。”
曾日华显得很有兴趣:“还有什么?”
“招待所前台的挂钟,显示悉尼时间的那一个比标准时间慢了一分二十三秒,而显示伦敦时间的那个,又比标准时间快了五十四秒;今天在前台当值的那个女孩,她的发绳是蓝色的,并且在辫子上绕了四圈;招待所院子里有五辆车已经超过两天没有动过,其中车号9563的那辆帕萨特左前轮正好压住了地面阴井盖的三根铁条;还有你,你上午开会时所用的油笔装在了你警服的左侧内兜里,如果现在笔芯里还剩下五分之二的油墨量,那说明你后来很少或者没有使用过这支油笔。”
听罗飞滔滔地说到这里,曾日华立刻从自己警服的左侧内兜掏出了那支油笔,笔芯中的油墨量正如罗飞所说停留在五分之二的位置。曾日华愣了片刻后,这才轻叹着摇摇头,脸上露出赞服的神色。
“真的只是习惯……可怕的习惯……”曾日华看着罗飞,眼神像是在看一个从没见过的怪物,然后他又困惑地问道,“那你要花多少时间去维持你的习惯?你又要以多大的脑容量来储存这么多的信息?”
罗飞却只是不以为然地笑了笑,解答说:“并不需要花费额外的时间,因为这些工作都是在日常活动中顺带完成的。你每天都会路过招待所的前台,如果你只是无所事事般地走过去,那你就不会看到任何东西;而我却喜欢观察,一边走一边观察,没有什么目的性,但却因此而注意到很多东西。同样,当我拉上背包拉链的时候,我的目光便会扫过剩余的链扣,顺势数清它们的数目并不困难。做到这些也不需要过人的脑容量,因为我并没有把所有观察到的东西全都记在脑子里,事实上,我只记忆新近看到的那些信息。比如我再一次拉上拉链的时候,我就会记住一个新的链扣数,同时忘掉以前的那个。套用电脑中的术语:我并不是在不停地储存,我只是在不停地更新而已。”
“我明白了……”曾日华终于释然地点点头,“这确实就是一个习惯:随时随地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并且将相关信息像计算机一样精准地记录下来。这么说起来似乎不难,可是又有几个人能真的做到?”
“我从小就有这样的习惯。后来上了警校,我又刻意强化了这方面的训练。所以在二十年前这种习惯就已经深入我的行为中,成为了我的生活方式。对我而言,完成类似的工作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是非常普通也非常简单的事情。”
“难怪……”曾日华的情绪由释然又转变成感慨,“难怪所有的人都对‘四一八’血案中那‘两分钟的时差’不以为意,唯独你却能从中破解出整个案件的玄妙。两分钟对普通人来说是非常短暂的,短得完全可以无视;而在你的生活系统中,这却是一个巨大到无法回避的变化。袁志邦的苦心经营就毁在了这两分钟的时差上。嘿嘿,连他都斗不过你,我栽在你手里,也算是心服口服。”
罗飞却不愿接受对方的这番夸赞,他黯然摇摇头:“击败袁志邦的人并不是我……在他的计划中本没有这两分钟的误差……是孟芸……”
罗飞没有把话说完,他不想多说了,因为他知道别人很难理解他、袁志邦以及孟芸三人间的感觉。他们互相争斗又互相欣赏,虽然每个人都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罗飞并不愿其他人看扁自己曾经的对手。
听罗飞说到孟芸的名字,曾日华识趣地露出些许沉痛神色,没有就那个话题再追问下去。不过他先前的那股兴奋劲儿还没有沉静下来,稍歇了片刻之后,又挑起眉头说道:“罗队,你知道自己像什么吗?”
“什么?”
“猎犬!你是一只天生的猎犬!”小伙子激动起来,也不管言辞是否合适,“你走到哪里都嗅来嗅去,对一切都充满了关注,这就是你的天性。面对这样的猎犬,有什么猎物能逃脱它的追捕呢?就算是eumenides也不能!”
罗飞微微一笑,不置可否。他知道曾日华是个胸无城府的热血青年,而自己则必须保持冷静:eumenides,那绝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家伙。
曾日华似乎意犹未尽,舔舔嘴唇还想再说些什么。罗飞却在此时抬腕做了个看表的动作——时针已经越过了夜间十点的位置。
“好了,不早了。”罗飞知道对方饶舌得很,便决定主动结束这场交谈,“早点休息吧,这两天大家都很辛苦,要抓紧机会放松精神。”
“好吧……”曾日华无奈地将正要冒出的话头咽了回去,“那我就回屋去了。”他起身走出两步,忽然又想起什么,转头叮嘱道,“慕老师说了,她明天一看你的头发,就知道你用没用她买的洗发水。”
罗飞“呵”地一笑,看看茶几上的那些日用品,寒冷秋意中亦泛出了一股别样的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