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匆匆。
在兔庐住了一宿后继续启程,又走大半个月后,陆白他们终于到了永乐城地界。
这一路上,二哈对陆白过于殷勤。
就像一只哈巴狗,无时无刻不存在。
在陆白渴了累了饿了的时候,他都会及时出现。
在陆白不累不可不饿的时候,他也会及时出现,只为了巴结好陆白这个大舅子。
这固然很好。
陆白有吃有喝有人伺候,舒服的不得了。
但带来的麻烦就是陆白和顾清欢不得片刻温存,至于更进一步,就更难了。
在兔庐时倒是有机会,但兔庐无论对于白狼帮,顺风货栈,乃至他们在晏城的大局都至关重要,相当于晏城的前哨,相当于顺风货栈的关口——为了保证账目清晰,兔庐还要对来往的货运进行查验,所以兔庐积压和需要改进之处非常之多。
顾清欢一夜尽在忙碌这些事了。
陆白自然没得到多大机会,依旧保持着童子之身。
等到了永乐城,陆白他们顺道去了清水镇,在顺风货栈歇息了一宿,但顾清欢依旧不得闲。相对于兔庐,清水镇有顺风钱庄,这里面要打理的事情更多。
顾清欢秉烛夜战,一直到启程时方才完成。
陆白原打算让顾清欢歇一歇再启程的,二哈在旁边不同意,当然他的同意没什么卵用,主要是顾清欢,她想早日启程,见到怜儿。
陆白同意了。
他们舍了马车,骑马上山,在二哈的带领下,一路向北而去。
在晌午天热时,几个人停下,找一个阴凉的地方,由顾清欢枕到陆白的膝盖上,补了一个好觉,等太阳西斜,收起它的威力后,一行人才又赶路。
一连几日如此。
陆白本以为顾清欢身子骨会吃不消,想不到她骑术精湛,精神头好得很。
二哈曾在此为王,对山路熟得很。
顾清欢则觉得似是而非。
她虽然曾在这片山林中穿行,但这繁茂的山林,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遑论她这么多年不见了,所以顾清欢放眼望去,处处似故地,又觉处处不是。
陆白对回不回故地不在乎。
他现在只在意两桩事,一桩是找到怜儿,看是不是他妹子;第二桩是若是他妹子,查清怜儿怎么活下来的,他娘会不会还活着。
这两桩事唯有找到胡娘的人,方知道答案。
好在,据二哈说,胡娘已经死了,但当初把怜儿捡回来的狐妖还活着,现在是红太浪的人,找到这个妖怪,就可以知道当年的经过了。
除此之外,陆白还有一桩好奇的事。
那就是回时,不回清水镇,而是一路向西去,不知道路上能不能碰到昔日坠崖的山谷。
那山谷是他来时之地。
同时,他对顾清欢所言的,在山谷中的甘甜泉水十分好奇。
这泉水若真如顾清欢所言,用来酿药酒一定很棒。
时间又去七八天。
他们离永乐城越来越远,走到了山林深处,厉害的妖兽多起来。
只是再厉害,大多也就在炼气期,根本不是陆白对手。
不过,陆白也没怎么出手,主要是这些妖兽远离人城,榨不出多少功德值,唯一的价值或许就是入药了,所以只要不是它们找上门来,陆白一般不杀。
况且还有二哈这个搬山境的妖怪在,不识相的妖兽很少,于是他们顺顺当当到了红太浪地界。
陆白看得出来,二哈是红太浪的重点关注对象,因为他们刚一到红太浪地界,红太浪就杀了出来——当时,他们见天昏地暗,飞沙走石,仿若世界末日。
陆白抬头。
只见天边有一个黑点儿呼啸而至。
黑点儿在他的瞳孔中越来越大,从石头不断放大变为巨石,最后化作一座山头。
伴着这座山头吹过来的是一阵狂风,压的草木低伏,风云为之变色,百兽为之悲鸣!
搬山!
何谓搬山境?
能够搬起一座山头,就是搬山境。
不止如此,在陆白看来,动手的人境界应该高过搬山境,在破空境。
因为在搬山境的二哈,丢山头就丢不出这么大的威力来,二哈要硬接下这一招,死是死不了,但差不多要与床过一辈子。
所以,见到这一幕后,二哈不敢接,而是扭头看陆白。
他庆幸,幸好有陆白。
只见陆白身子一闪,破空出现在山头之下,以一人之躯,挡住山头。
在顾清欢的视野中,陆白小如蚁,而山头大如天,它遮天蔽日,挡住头顶阳光,仿若世界被折叠,一座山将要折过来,同她所矗立的山头相撞。
然而,顾清欢双手背在身后,欣赏着面前这一幕,并不慌张。
她相信陆白。
小如蚁的陆白出手了,他轻轻伸出一只胳膊,托住大如天的山头,身子只向下移了几分,就稳稳的把山头的坠势止住了。
接着,陆白的双手轻轻一捏。
砰!
大如天的山头,顷刻间化为齑粉,成尘埃,被风一吹,飘散到天地间。
阴天变晴。
原本慌乱的山林又恢复了方才的安静,鸟儿叫声柔和几分,似在欢呼躲过一劫。
“哟呵!”
从天边传来一声惊呼。
顾清欢抬起头眺望天边,正想寻找这人在何处时,她余光瞥见近处一座山头出现一个红影。等她回头再看时,红影已经站起一棵粗需四人环抱的红叶树上。
一树红叶,红似火。
陆白落下,挡在顾清欢面前,以防这妖怪暴起发难。
同时,他细细打量这妖怪。
看得出来,这妖怪很骚包,极其的骚包。
他顶着一颗红狼头,身批一件红披风,里面上半身穿一红绸衣,下面穿一条绿裤子。他现站的红叶树显然是经过他精心挑选的,因为万红从中一条绿,简直骚包出天际。
陆白一脸嫌弃的摇了摇头,没说话。
骚包妖怪看陆白一眼后,扭头轻蔑的看着二哈,“小灰灰,几年不见,你的是越活越回去了,境界没长进就不说了,你竟然投靠了人类,难道不准备当狼,准备当狗了?”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二哈顾不上他的嘲讽,怒道:“红太浪,把我的怜儿还给我!”
这红太浪骚包妖怪眉头皱起,瞥陆白一眼后同样怒道,“我告诉你,怜儿是我的!”
“你个仗势欺人的畜生,怜儿根本不喜欢你!”二哈气的跳脚。
陆白觉得他要不是打不过红太浪,估计早上去咬他了。
红太浪冷笑一声,“怜儿不喜欢我,难道就喜欢你了?”
“没错,怜儿喜欢的就是我,我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要不是你抢走了她,我们早就过上了她杀人来我吃肉,她生火来我烧水的田园生活。”二哈陷入幻想中。
然而,幻想越美好,现实越无情,所以二哈醒后,怒道:“把怜儿还我啊!”
红太浪目光中闪过一丝不忍,但还是把头扭过去,“我告诉你了,怜儿是我的!别以为你找了个破空境的高手,就可以把怜儿抢走。”
在破空境和破空境的对决中,搬山境妖怪起不了太大作用。
“咳咳!”
陆白干咳一声,打断他们的互骂,说道:“我其实不是来帮他的,我来找人的。”
红太浪懒得理陆白,“你找谁?”
“怜儿。”陆白说。
“滚滚滚滚滚!”红太浪怒道。
他身子一闪,出现在陆白面前,同陆白脸顶着脸,几乎要碰上了。
红太浪嘶吼着,“你他妈的算老几,也来找怜儿,我告诉你,怜儿是我的,我的!只要我才能娶她,你们再纠缠他,小心我不客气了!”
他的唾沫星子,喷陆白一脸。
靠!
陆白后退一步,一脸嫌弃,“我告诉你,怜儿是不是你的,我不知道,但十有八九是我的。”
唰!
红太浪的狼爪伸出,弹出锋利如刀的指甲,指着陆白咽喉,“你再说一遍。”
陆白对指甲视而不见。
大家都在破空境,谁怕谁呀。
他轻轻一笑,“怜儿十有八九是我妹子。”
“我杀了你——”
红太浪怒及挥爪,陆白一个破空,出现在顾清欢身边。
“——什么?”
红太浪待爪子落空后,才反应过来陆白后面几个字是什么意思,“你,你妹子?”他疑惑地看着陆白。
陆白点下头,“十几年前,我们曾在永乐城北山林中被追杀,你们所争的这位怜儿姑娘,十有八九是我妹子——”
红太浪茫然了。
“哈哈!”
二哈大笑起来,“我看你现在怎么办!怜儿姑娘一直想要找她的家人,现在你想杀她的家人——哼,怜儿妹子会跟你就见鬼了!”
他十分得意,对陆白道:“大舅哥,这妖怪不信,居然对您大不敬,千万不能让怜儿和他在一起,今儿他能打您,明儿就能打怜儿,咱们快去把怜儿带走吧。”
然而,不等陆白说话。
噗通!
红太浪跪到了地上,“大舅哥,我错了,您算老大,是我大爷!是我有眼无珠,一叶障目,你可千万大人不计小妖过,我对怜儿是真心的,你千万不要拆散我们啊。”
“呃——”陆白错愕。
这什么情况,他被搞迷糊了,怜儿究竟和谁两情相悦啊。
不过,有一说一,怜儿不愧很有可能是他妹子,这魅力同他哥一脉相称。
陆白瞥顾清欢一眼,心想她哥就招人喜欢,想不到妹子也这么招人喜欢。
顾清欢见到他的目光后,立刻想到了他在想什么,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胡说,怜儿明明喜欢的是我!”二哈在旁边怒道。
眼看他们俩又要吵起来,陆白挥了挥手,“行了,怜儿喜欢谁,见到她后问一问不就知道了?”
二哈同意,“就是,你先让我们去怜儿。”
“这——”
红太浪一脸为难。
陆白问他:“怎么了?”
红太浪站起来,挠了挠头,十分不好意思的说:“实不相瞒大舅哥,怜儿姑娘,她,她不在我这儿——”
“什么!”二哈急了。
他上前抓住红太浪的衣领,“怜儿去哪儿了,你把怜儿弄到哪儿了?说,快说!我告诉你,你要是不让我见到怜儿,我扒你的皮,吃你的肉!”
“放开!”
红太浪恼怒的挣脱,“我又不想让怜儿离开,是怜儿被人骗走了!”
二哈怒问:“谁!是哪个王八羔子!”
敢拐走他的怜儿,他要把这王八羔子的头揪下来当夜壶!
红太浪悠悠的长叹,“这事儿说起来怪我。”
怜儿跟了他以后——
“等下!”顾清欢插口问道,“怜儿是主动跟你的?”
这个问题很重要。
红太浪看顾清欢一眼,点下头,“对,她说想为狐妖一族找一个靠山。”
胡娘当初养大了怜儿,后来胡娘死后,怜儿虽是人,却因为天生有灵智,办事儿机灵,所以成了狐妖之主。
既然是狐妖一族的狐主,狐假虎威少不了,于是就投靠到了身为破空境的红太浪。
二哈这时冷笑一声,“什么靠山,明明是你威胁她!”
他二哈就是这片山林中,红太浪之外最厉害的妖怪,有他护着,谁敢找狐妖麻烦?
肯定是红太浪威胁怜儿了。
红太浪闻言,不屑一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是那样的狼?你未免太小看我了!”
眼看他们又要吵起来,顾清欢不耐烦的制止了他们。
她让红太浪继续说。
红太浪点下头,“是,嫂子。”
顾清欢面无表情,陆白却觉得红太浪很上道,是个可造之材。
红太浪说道:“怜儿在跟我以后,一直是自由的,我想跟她谈个甜甜的恋爱,但怜儿却一直郁郁寡欢,在我问起时,怜儿说,她想去人城看看,去找她的家人。”
红太浪果断拒绝了。
人城岂是随便能去的,里面的人心肠坏得很,有时候被卖了,妖怪们都不知道,还要帮着人数钱。
别的不说,就说狐妖吧,有多少头狐妖因为书生狐妖的凄美爱情故事吸引,被拐到了人城,最后成了满足达官贵人某种癖好的玩物。
不止狐妖,刚开启灵智,没有成妖的小狐狸都有人拐卖。
所以,红太浪觉得在荒野上呆着安全,于是作为霸道总裁的他拦下了怜儿。
“怜儿后来再也不提去人城了,我渐渐就松懈,把这桩事儿抛之脑后了,直到一年前——”
怜儿忽然对红太浪说,她想吃人肉。
作为对怜儿痴迷的妖,红太浪当然要满足怜儿的愿望了,于是他去了永乐城,应怜儿的要求,抓了个细皮嫩肉的富贵子弟到了山上。
本来,他回来就要把这人下锅,但怜儿见他识字,于是又让红太浪放了他,留他在山上教她习字。
红太浪当时有点儿不情愿。
倒不是怕怜儿识字,其实他觉得识些字也挺好的,谁不希望另一半是个文化人呢,他主要担心这人勾引怜儿。
不过,再怜儿的再三央告下,他心软答应了。
后来,见俩人在一起学习时规规矩矩的,红太浪就又慢慢放松了警惕。
直到大半年前——
“我出去占一座盐矿,忙了几天时间,回来时,怜儿,怜儿姑娘竟同那富贵子弟一起,消,消失不见了!!”红太浪懊悔的直拍大腿。
“日你大爷哦!”二哈又气又怒,“你竟让人教她习字?那会写字的都是书生,书生最会写一些淫靡不堪的书,勾引狐妖了,你竟然还让她——哎呀!”
二哈也拍大腿,“我的怜儿哦,你肯定是被人蛊惑了!”
顾清欢一直很冷静,隐隐的,她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她问:“你去没去永乐城找那个富贵子弟?”
红太狼神情沮丧,“去了,但那富贵子弟压根没回家,指不定带着怜儿,私——私奔了——”
后面几个字,他声音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