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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别人的步伐(1 / 1)

但是当时,因为马上就要高考了,也顾不上什么失眠不失眠的问题了。感冒,头痛,腹痛都顾不上吃药,因为总觉得自己一停下来就会跟不上别人的步伐。

那时候是很可怕的,每天发十几张的模拟卷,还有一堆要复习的,两天又一次考试。

一上高三,考试就成了家常便饭,考着考着就习以为常了。

我是文科生,语文和文综一直都是强项,英语和数学弱一点,但不知怎么回事,越临近高考,考得就越差,当时真的是怕得不行,特别是最后一次市质检,居然比省质检掉了十几名(当时文科班级有一百多名学生,我一般都是年段前十的),作文还总是离题。

六月六日和七日是高考日,全厦门市的公交都禁止大声鸣笛,无责任为高考生让路、接送,学校食堂还特意为我们准备了高考套餐,很丰富,四荤两素,都是免费的。

我性格本来就迷迷糊糊的,可以说,只有考语文时甚至是清醒的,考数学和文综都是考到一半就忍不住闭上了眼睛——困啊!考英语前居然还把刚发到手的准考证给弄丢了。

没有准考证就进不了考场,当时老师们都想方设法让我安静下来,仔细想想看究竟把准考证给落在哪里了?年段长还发动高二年的学弟学妹集体帮我在教室、走廊、宿舍路上找,在临近考试不到十五分钟的时候,终于在我们教室里的垃圾桶里找到了。

当时考英语的时候紧张得汗水都把试卷给弄湿了,不停地擦汗,真是惊心动魄啊。

原以为高考完就可以轻松了,其实不然,马上就要离开亲爱的母校了,心中纵然有千言万语,高考完之后还是只能默默收拾行李离开。

想到三年前,中考失利进入的二外,当时万念俱灰的我对这所学校并没有好感,不论是在日记里,还是在博客上,经常骂。就是这么一所我抱怨了三年的学校,等到要离开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有多么多么的不舍得。

下着雨,考完后冲出考场,把抽屉里所有的试卷全部从楼上撒到楼下,和老师们一一拥抱,泪流满面,然后跑进雨里,哭着,笑着。

马上就要离开了。

舍不得。

想到自此要和闺蜜们分开了。

想到再也不能听语文老师絮絮叨叨说他的超级偶像鲁迅先生了。

想到再也见不到隔壁班暗恋了两年的数学课代表了。

想到再也不能熬夜做题了。

忽然就觉得,高考怎么可以来得这么快?

我是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录取的。为了保险起见,所填的志愿都是在我分数下的。

但是还是改了很多次,考完后并不敢立刻就去对答案,而是等分数出来了再直接去查。

打电话过去问分数时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心在跳,手在抖,父母都在催。

好在分数不好不坏,所以也就不悲不喜。

高考完后,福建地区的分数出来得特别慢,大概是六月底才出来的,然后七月份填志愿,八月初得知被厦门理工录取,八月底了录取通知书才过来。

这段时间里,可以说每一天都是煎熬,比高考更难受。

高三年体重一百三十斤,上大学时再称体重,只剩下九十八斤,这可见这段时间里有多难熬了吧!

“高总在吗?”

“出去了,请问有什么事吗?”

“这样,那我等他回来,顺便,我先做我的事情。”

继续催眠。

小女孩很可爱,眨巴眨巴眼睛开始讲自己的故事。

在我七岁之前,许安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男孩子。然,就像是牛顿的出现无情的推翻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的,七岁那年,林方杰的出现取代了许安,住进了我的心里。

许多年之后,我看到qq空间里流传着这样一条说说:据说每一个人都曾在学生时代暗恋过自己的同桌或者是前后桌。尘封的记忆承载着遥远的回忆,一点一点显现出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居然还能如此清晰的记得他当年的模样——总是穿一袭纯白色的t恤,要知道,在那个年纪,敢穿纯白色衣服的孩子不多,年纪小,好玩耍,常滚得满身都是泥,纯白色不易搓洗。

但是林方杰却是个例外,身上穿的永远都是干干净净的,他是住进我记忆里的那个干净漂亮的纯白色少年。

我打小就是个小流氓,当时林方杰就坐在我的前面,上课时我总是会盯着他的头发和后脑勺发呆。我在想啊,这个世间怎么就会有长得这么好看的男孩子呢?林方杰大抵是察觉到了我总是盯着他看。他瞪大眼睛转过头来看着我:“乔恋恋,你为什么总喜欢盯着我的头看呢?”

我说,林方杰,我在看你头上有没有长虱子呢?

这么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头上怎么会长虱子呢?

我想,能够这么近距离盯着他看其实也挺好的,我不需要做他的女朋友,我不需要嫁给他,我仅仅只是喜欢他而已。

小学时代学校里盛传着一首打油诗:一年级的结,二年级的鞋,三年级的老师没穿鞋,四年级的女生没人追,五年级的帅哥一大堆,六年级的情书满天飞。

六年级的时候,我跟林方杰闹绯闻了。原因是因为一封情书,更准确的说,是因为一首情诗。

我是从小学四年级时开始写诗的,现在再回头看看当年写的东西,其实压根就不能算是诗,顶多只能叫做比较押韵的长短句而已。不过当年的自己,又确实是在乐之不倦的重复做着这样一件事。我青春的记得,四年级时候,语文练习册上有一道题目说是要求自编一首诗,歌颂草原的美景的。全班同学大抵上那道题目都是空着的,唯有我一人写的诗句让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朗读——

“如诗如画在眼前,天蓝地绿无比高。牛羊走上又走下,草原美景胜天堂。”

我的虚荣心不仅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更重要的是,坐在我前面的林方杰转过头来,第一次对我竖起了大拇指:“乔恋恋你真棒!乔恋恋你写得真好!”

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写诗。书上说,一种习惯的养成,可能因为一件事,也可能是因为一个人。

那天,我又写了一首诗,夹在了语文课本里,我深情款款地写道:邻家男孩就姓林,坐我前面近六载,爱他不是一两年,悄悄恋上又何妨?

然后就有了很戏剧化的发展,王格格找我借语文书,因为她作业没做,想要抄我的。然后她就发现了那张纸条那首诗。

那个年纪啊,正是属于好奇心与八卦心空前膨胀的年纪。她简直是如获珍宝,很快便在全班公开了这个秘密,坐在乔恋恋前面,姓林的男生只有林方杰一个。于是,我喜欢林方杰的消息不胫而走。

自从和林方杰闹绯闻之后,我总觉得林方杰看我的眼神怪怪的。许是心虚错觉,许是果真如此。当我们还尚在年少时,总觉得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完全是凭借着自己的感觉。自己怎么想怎么认为的,这个世界就是什么样的。这就好比有人觉得自己是奥特曼,穿上奥特曼的衣服就觉得自己真的就是奥特曼,可以拯救地球了。

哲学上管这叫做“唯心主义。”,我们都曾经是唯心主义的忠实信仰者。

所以,我觉得,林方杰也有点喜欢我了。

所以,我现在不仅仅只是上课时偷偷看着林方杰而已了,我甚至还幻想着,在高中毕业之后成为他的女朋友,在大学毕业之后成为他的老婆。

语文老师在讲《***》时我在幻想着;数学老师在讲一个直角三角形加一个锐角三角形之后等于一个钝角三角形时我在幻想着……我记不起有多少次因为幻想傻笑而被同桌敲过多少次的脑袋了。

临近小学毕业考,奶奶成天早上带着5岁的小妹到庙里去给我烧香,奶奶点上一枝香,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嘴巴里念念有词:“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啊,你要保佑我乖孙考上一所好学校哦!”

年幼的小妹在后边跟着学得有板有眼的,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嘴巴里也念念有词:“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啊,你要保佑我姐姐嫁个好人家哦。”

后来奶奶的愿望成真了,因为我真的考上了我们县里最好的中学,至于小妹的愿望实现与否,还有待日后验证。

冥冥之中总觉得是老天爷的有意安排,林方杰居然也考入了跟我一样的诗坂中学。当然,许安得出现却是在我的意料之外的。

如果我的记忆仅仅停留在七岁之前,如果林方杰不出现,我可能会像喜欢林方杰一样喜欢许安。这个男孩在我七岁之前给过我玩具,对别的小朋友发脾气却唯独对我笑嘻嘻的,只不过他搬走了,还太小,没有学会念念不忘,很快就忘记了许安。从这里可以看出也许我不是一个好姑娘,见一个爱一个。但是谁又敢否认她在年少轻狂的岁月里,不曾喜欢过两个男孩,一样的温柔干净,一样的阳光灿烂。

我被分在了和许安一样的1班,而林方杰则是去了3班。

许安见到我的第一眼就把我认出来了。

他说,乔恋恋,你是浮图街的乔恋恋对不对?你还是没变哦,还是和以前一样壮壮的。

我想,许安,就冲着你的这句话,我是不可能喜欢你了,你已经深深伤了我的心,不过呢,好在还有林方杰。

林方杰,听说他因为在入学考试中数学考了满分而被选为数学课代表,听说因为长得英俊帅气而被封为班上的“小白龙,”风靡万千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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