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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前往北荒(1 / 1)

<>汗水混着粘腻的血液打湿眼睫,视线模糊中她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宿命——南海中的一堆白骨。

可是她已经拿到了集魄珠,而且镇守神兽都不在,连上天都在帮她,只要能出去魂飞魄散的柯醉便有了一线生机……

她仰了仰头,被冻僵的骨骼发出迟钝的声响,胸腔里的那口气突然涌向喉咙。她高吼一声,举起手中的冰凌向坚硬的寒冰刺去,火红的光芒如夏日的太阳照亮了世界。

咔擦、是冰块碎裂的声音,紧接着那裂纹越来越多,像是堆积了太久的大雨顷刻从云层中爆发。

密密麻麻的纹路中,朝暮能清晰地看到自己倒映在寒冰中的脸,被火光照得通红的脸蛋却比不上她眼中火热的光。

那样浓烈,那样炽热,像是一把火,要将人点燃。

终于幻兽的腹腔产生了一条裂缝,朝暮抓住那片刻的时机从裂缝中挤了出来。

身子摔在沙地上滚了几圈,倒是不觉得疼,只是方才被冰凌划破的伤口沾满了沙粒,躺在地上的时候还能感受到细小的颗粒一点点挤进肉里。那种感觉真的是难受极了。

她伸手碰了下胳膊上的伤口,低声咒骂一声,面前倒在地上的幻兽已经重新站了起来,并且散发的寒气更甚。

风沙抖起,寒意侵袭,朝暮咬咬牙从沙地中爬了起来,几乎是刚刚站定那幻兽片撒开四肢狂奔而来。

既然已经取得了聚魂珠,留在此处也没什么意义,朝暮迎着幻兽抬手抹去糊在眼睫上的液体,折身便往出口跑去。

幻兽似乎并不打算与她纠缠,在小小的身体移动时前肢猛地落地,细沙地立即震了几震。

来不及站稳,幻兽张开大嘴高吼一声,寒气喷涌的火山一样爆发,凌厉的寒气卷着无数细小的砂砾向朝暮袭来。

朝暮暗道一声不好,压根没有时间躲开便被那寒气卷起,眨眼间便甩到丈余远的地方。

幻兽还在吼叫,但那声音正渐渐变低,似乎是在警告,又似乎在酝酿更大的火气。

抬头看了一眼面前亮如白昼的珊瑚丛,朝暮几乎是爬着跑出了幽暗的细沙地,直到完全听不见那幻兽的吼叫声,她才放心地停下爬行的动作。

她躺在凹凸不平的珊瑚地中,背部又坚硬的东西抵着伤口,有些疼,又有些麻。

眼前有一颗极为硕大的珍珠,璀璨的白光照得她有些睁不开眼睛,眼中火红的光芒已经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水洗一般的清明。

妇人看到躺在珊瑚丛中的人时,第一反应便是震惊。

她是真的没有想到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小仙真的能活着从岩洞中出来,在她眼中无论有没有取得聚魂珠,能活着出来就已经需要极大的本事了。

待走得近了,她的心情就变成了心疼,好好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浑身是血地躺在白光中,紫色的纱裙已经没有一处完整,撕裂的布料间全都是斑驳的血迹以及细小的沙粒。

那张生机勃勃的脸在白光下苍白得近乎透明,唯独一双眼还同之前一样清明,像是没有感觉到身体的疼痛,清澈的双眸中一派平静。

听到脚步声,朝暮偏头看向妇人,目光触及到妇人震惊的面容时,深沉的眼眸终于有了波动。

然后她的唇角缓缓流出一抹笑意,带着血丝的唇瓣因着一抹笑意变得异常妖冶,像是一朵能摄人心魂的花,在动人的白光中摇曳生姿。

妇人轻轻地叹了口气,将伤痕累累的人抱在怀里,“若是那人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子为他付出,即使是死也值当了。”

话出口她愣了愣,记得三千年前她也曾对那个年轻的男人说话这句话。男人听后是什么表情?

就跟面前的朝暮一样,轻轻垂下眼眸,血迹斑斑的唇抿得极紧,脸上没有一点欢喜的神色。

妇人将朝暮留在了小屋里养伤,真的是很重的伤,回去的时候才看到她身上已经没有一寸完好的皮肤。

每个伤口都破了皮深入到皮肉,并且细沙填满了每一个缝隙,清洗伤口的时候朝暮一言不发地躺在床榻上,眉头皱的很紧,双手紧紧握着取来的聚魂珠。

仅仅是清洗伤口便花了整整一日的时间,包扎完毕后妇人对着被冻得青紫的皮肤唉声叹气。她知道岩洞中的极端情况,只是从未想过会有如此严寒,竟将人的内脏都冻伤。

朝暮像个提线木偶一般任凭妇人折腾,浑身都疲乏的厉害,身体的热度长久不曾回归,那些寒气像是深埋在骨髓之中,每一次轻微的移动都能感受到它的躁动。

夜晚的时候她睡不着觉,睁着眼睛望着窗外明亮的珍珠,神情怔怔的,不知在想些什么。

妇人坐在窗口的矮凳上同她聊天,大多的时候都是妇人在说,将那些来寻找聚魂珠的人,讲他们身上或许狗血或许动人的故事,讲着讲着便将话题落到了朝暮身上。

“你取聚魂珠是为了救谁啊?”

朝暮看了她一眼,轻声道:“朋友。”

语气有些冷淡,妇人便换了个问题:“既然你已经取回了聚魂珠,下一步是不是要去北荒寻找集魂草?”

朝暮点点头,神情愈发凝重。

“又是一场恶战啊……”妇人顺着她的目光看着窗外的景致,缥缈的目光落在了藏在珊瑚丛中的白骨上,语调有些沧桑,“其实我的夫君也是死在这南海之中的……”

朝暮偏头看她,眼中有亮光一闪而逝。

“我在家中等了他一百年,找到南海的时候就只看到了一堆白骨。一开始的时候我会怨恨,恨他为了个毫无相干的外人舍弃自己的性命,可是后来看到的傻子多了便释然了。人啊,都是这样,为了点渺茫的希望撞得头破血流还不回头……”

“姑娘我也不劝你,只是想请你慎重考虑一下,你要救的那个人是不是真的愿意你为了救他不顾自己的安危?”

这是的珍珠可真白啊,朝暮的视线一直落在窗外皎白的珠子上,等妇人说完了话,她抬轻轻地抬起了手,不大的手掌上全都是密密麻麻的伤口。

“即使他不愿意,我也是要救的。”

极其蛮横的语气,中间还带着点孩子气。

妇人笑了,“那婆婆祝你如愿得到集魂草,救回想救的人。”

朝暮只在南海停留了三日,第一日清理伤口中的沙尘,第二日找回身体内消失的温度,第三日对着珊瑚丛中的森森白骨发呆。

第四日她便离开了,临走时妇人望着她不太利索的动作,脸上又是欲言又止的表情。

朝暮对着她笑,仍旧是那种未达眼底的笑容,“其实婆婆也不必一直都守在这暗无天日的南海,外面的阳光比这里的珍珠要明亮得多。”

从南海出来她就直接向北荒赶,中途没有一刻停留,因为她怕自己会犹豫,会后悔。

没有人能肯定集魂聚魄能就会柯醉的性命,更没人能确定她是否能活着走出北荒。

就像是一场豪赌,她押上了自己的性命,最后换来的可能是场空欢喜。

此时的北方正是秋季,阳光清浅,云层淡薄,站在云朵上时她能看成片成片的光秃树木。凡世里灰蒙蒙的,只有经过某座大山时才能看到一抹难得的绿意。

秋季真是个令人伤心的季节,她莫名地想起了自己还是舒落微时同勐泽一起在遥水村过的那个秋季。

那真是跌入绝境前的一场肆无忌惮的狂欢。

能爬上高大的桂花树摘花,能爬上暮堇山捉野兔,能坐在简陋的小凳上吃饭……摘花时勐泽就站在树下望着她笑,狭长的眼睛中仿佛有流星飞过;捉野兔时勐泽会紧紧抓住她的手,宽大的掌心还覆着层薄汗;吃饭时勐泽会伸手揉她的发,唇畔带着狭促的笑意。

人啊,果然是太贪心。

明知道那不过是镜花水月一场,还是会忍不住怀念,还是忍不住肖想。

她握紧了手掌想起了倾瑶送来的大红喜帖,烫金的大字,端端正正的“勐泽”,嘁、她似乎还真没看到勐泽穿红衣的模样。

从前看话本子的时候每每写到那些狐妖,无论男女都是清一色的红衣,似乎只有穿上了红衣才能显示出人骨子里那种媚气。勐泽那张线条冷硬的脸若真露出媚气不知会是什么光景?反正都是好看的,他那种人无论穿什么都应当好看。

甩了甩头,朝暮将这样的想法剔除,转头又想起了喜帖上给出的日期——在六月十五。她觉得这样的日子挺没意思的,顶着个圆圆的月亮就真能一辈子圆圆满满了吗?

不过她若是能在婚期来临之前回去,还是要亲自到场看一眼的,不为别的,就是要断了自己的念想。

她与柯醉两个真是不折不扣的傻子,一个为了不相干的女人要死要活,一个为了救她连命都不要。瞧瞧人家,情劫也历了,感情也有了,正浓情蜜意地在天宫准备婚事呢!

朝暮啊朝暮,你若是连这点事都看不清,就枉活这两万余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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