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尸体(1 / 1)

<>方圆五里之内,只要提起最好吃的烧饼,每个人都会说小巷口拐角处那家王家烧饼。

王家烧饼的老板当然姓王,他的名字叫王一饼。

这当然不是他的本名,人们根本就不关心王一饼叫什么名字。他们只知道,每天早晨若不吃上老王的一个烧饼,只怕一天三顿饭吃起来都没滋没味的。

于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给老王起了个很好记又很好听的名字,叫王一饼。

为了让街坊邻居能把一天三顿饭都吃得很好,王一饼不得不凌晨三点就从老婆的被窝里爬起来,然后开始和面,准备做烧饼的材料。还不到六点的时候,他就要打开店门,摆上刚刚烤好的烧饼。

今天,还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王一饼店里的灯就已亮了起来。早上五点多,王一饼就把早上第一锅烧饼从炉子里端出来放在窗台前。

做完了这些准备工作之后,王一饼像往常一下从店里出来,准备把店门打开,开始准备今天的生意。

结果,他连做梦都没想到的是,门前竟然躺着一具女尸。

如果那还算是一个女人的话。

任何活到王一饼这个年龄的人,都见过一两具死尸。可当他看到这具尸体的时候,还是吓得好险没昏死过去。

因为,这女人的死相实在太恐怖了。

王一饼在地上足足坐了五分钟,才勉强让自己相信躺在地上死尸不会伤害自己。他从地上爬起来,连门都没有关,就向武士局报了案。

今天早上,王一饼的烧饼店前站的人比以往任何一天都多。可是这些人没有一个是来买他的烧饼的。今天这些人,非但吃不下去他卖的烧饼,只怕还要把昨天晚上没消化的食物都要吐出来。

他们是来看死尸的。

死尸本来没什么可看的,可是这具却不同。

只见这女人死狗一样躺在地上,一点活着的气息都感觉不到。女尸全身都已干瘪下去,原本丰满的**现在成了一副褶皱的老皮包着一堆骨头。乍一看,就像一个人穿了件大了不知多少号的衣服。她的脸也和她的身体一样,干枯得看不到一点血肉,活像一个套上了一层人皮骷髅头。

她的脸色苍白,脖子上留着两个细小的牙印。这是她身上唯一的伤口,好像全身的血肉都从这两个牙印被吸走,其中一个还流出一滴血,在她雪白的脖颈上凝固。

这些人围成了一圈,把尸体围在中间,圈子周围被画上了一条白线。围观的众人都晓得,这是武士局保护现场的标致。所以大家只是在圈外指指点点,并没有进到圈子里去。

这些人当中,最有发言权的就是王一饼。他不但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还是第一个报案的。此时有了这么多人给他撑场面,现在他连一点害怕的意思都没有。

他围着尸体看了一圈,摆出一副权威的模样,说道:“据我看,杀死这女人的一定是个妖怪,人不可能留下种伤口。”

“扯淡,这世界上哪里有妖怪,妖怪都是教会拿来忽悠老百姓的鬼话,你又没看见杀人犯,少在这儿误导群众。”

旁边卖饭的老李说。

老李平日里最看不惯的就是王一饼的做派,只要王一饼认为对的事,他一定唱反调。

说起二人的矛盾,其实很简单。老李卖的虽然不是烧饼,可一个人早上若买了王一饼家的烧饼,自然不会再去他家吃早饭。

“我同意老王的看法,你看这女人全身的血都被吸干了,不是妖怪干的是谁干的。”旁边的老何说道。

众人听老何这么一说,都向女人脖子上的伤口看去。有的甚至还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仿佛身上也有一个跟女人一样的伤口。

“不管是谁干的,这女人死的也真够惨的。”另一个人说道。

“是啊,你看,血都被吸干了。”不知道从哪又冒出一句。

妖怪?

难道这世界上真的有妖怪吗?

渊龙站在人群里,嘴里不住地重复这句话。

渊龙今天起得很早,昨夜的酒并没让他早上多睡几个小时。想到今天还要去教堂受洗,之后还要到武士局报到,他赶紧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向教堂走去。

圣尼斯教堂在光明街,离旅馆大概六个街区。距离虽然不算太近,但还没远到必须要骑马的程度。渊龙想放松一下自己的心情,便随意吃了点早饭后就向教堂走去。

这条小巷就在渊龙昨夜喝酒的酒馆附近,渊龙从旁边走过的时候,看见这条小巷围着很多人。

他本不是一个爱看热闹的人,可是当他看见人群中躺在地上的女人穿着一条吊带的长裙时,渊龙的脚无论如何都无法再向前踏出一步。

他停下来,走进人群中,就看见昨天在酒馆陪着他喝酒的那个女人死在王家烧饼店的门前。她的皮肤褶皱得就像一个活了一百二十岁的老太太,让人看了就想把三天吃的饭全吐出来。

“小弟弟,等你有钱的时候,记得来找我。”

这是女人昨天对他说的话。一个对生活如此充满希望的人,却偏偏以这种丑陋的方式死去。

这个世界还真是有够恶趣味的。

渊龙将自己淹没在人群里,用自己的眼光看着女人的尸体,脑海里不停地闪过昨夜的画面,心里很不好受。

在他眼里,只要一个人对生活还充满希望,至少应该活得长久些。

正在渊龙不停地碎碎念和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时,巷子里出现两个人。这两个人穿着一身镶着白边的黑衣,胸前佩戴着一个太阳吊坠,手上带着白手套,腰间还挎着一柄刀。

看着走过来的两个人,王一饼首先站出来大叫道:“看,教会的人来了,我说这是妖怪干的吧,你们还不信?”

样子嚣张得就像是这女尸的丈夫。

众人听王一饼一说,全都向两个黑衣人看去,有人惊道:“真的是教会的人啊。”

两个人走到近前,渊龙已看清了两个人的容貌。一个人带了一副眼镜,年纪二十多岁。另一个则留着短发,左脸上有一道很长的刀疤,看上去四十多岁的年纪。

眼镜说道:“这件案子由教会接手,请大家离开,此地不许围观。”

教会的权利是至高无上的,眼镜一说,众人便一哄而散。很简单,谁也不愿意惹上麻烦,尤其对方还是教会的人。

渊龙又深深地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女人的伤口,然后转身向圣尼斯大教堂走去。

圣尼斯大教堂是七国内比较有名的一座大教堂。虽然它不是教会在苍龙的分会,可是它的知名度却比分会还要高上一些。

因为,在一万年前的人妖大战中,教皇万方就是在这里获得神力的。

传说,当时人类屡战屡败,当时万方带领人类大军已经退到苍龙。如果这一仗败了,圣都凤凰城就是人类最后的防线。

也正是在圣尼斯大教堂这地方,光之神降临。

他太爱人类了,不忍看见人类被妖族所败,于是降临人间。

他赐予教皇万方神力和圣刀。

据说,万方得了神力,穿着凤凰战甲,手里拿着圣刀,与波旬战斗了三天三夜。妖王波旬终于体力不支,败下阵来。万方抓此机会,集合所有圣战士的力量,才将波旬一族封印在地下。

正是因为天神曾在此降临,人类赢得战争后,万方便在光之神降临的地方盖起了这座圣尼斯教堂。教堂历史悠久,人气极胜。几乎七大国所有的人只要来到苍龙城,都要来圣尼斯教堂瞻仰一番。只要站在教堂的大殿,人们仿佛就能感受到万年前光之神降临时的场景。

渊龙对这些全都不感兴趣。

他唯一关心的是,去哪受洗。只要在教堂受完了洗,他就算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明教信徒。

他曾经听别人说过受洗的过程。由修士把信徒带到教堂的大厅,让信徒在光之神的神像前站好。修士拿着《圣华经》,在信徒面前开始祷告。祷告完毕后,修士拿一束柳枝,沾一下盆里的清水,向信徒的头上点上几滴,受洗的仪式就算完成了。一般的稍微大一点的教堂,都有专门替人受洗的修士和场地。

“神的门槛还真是廉价。”

想到受洗的过程,渊龙自言自语道。

看着高大的教堂渊龙一脸懵逼,只好拦住一个看上去长得还算顺眼的修士问道:“您好,请问信徒受洗的地方怎么走。”

修士一看渊龙,用一副“原来是你”的表情道:“哦~~~,原来是你。”

渊龙一愣,他细地打量一下修士。

长长的头发下有一双让人着迷的眼睛,脖子上带着一条精钢打造的项链,项链上带着一个象征光明的太阳。

如果昨天晚上没有喝醉,他一定会发现,这个修士就是那个跟穿吊带长裙的女人走出酒馆的男人。

“难道我们见过?”渊龙惊讶地看着修士问道。

见渊龙这么问,修士把“原来是你”的表情改成一副“化成灰我都记得”的样子笑道:“一个人若用你昨晚那种方式喝酒,只怕想不让人记住都是一件很难的事。”

昨晚。。。。。

一个让渊龙忘不掉的女人又出现在脑海中。

渊龙的脸上闪过一丝阴霾,随即又笑道:“实在不好意思,昨晚心情有些欠佳,所以就多喝了些。”

修士瞪着眼睛,用夸张的语气拉长了单调,道:“喝?如果你那种方式也能叫喝的话,那我们喝酒的方式恐怕只能叫舔了。”

渊龙笑了。

这是他来苍龙城见到的第一个还算有趣的人。

不得不承认,渊龙喜欢有趣的人,他的身边也实在需要些有趣的朋友。

渊龙笑道:“你是个有趣的人。”

修士也笑了,自信地道:“我喜欢做一个有趣的人,不但能让自己活得有趣些,还能让周围的人带来快乐。”

渊龙又笑了,道:“有趣的人,那你可不可以带我去受洗的地方?”

修士笑道:“当然,我非但可以带你去受洗的地方,还能帮你受洗。因为,我本就是个帮人受洗的修士。”

渊龙听后,略显惊讶道:“那我今天岂非运气还不算太糟?”

修士笑道:“哈哈,我看你今天的运气非但不糟,简直比大多数人还要好些。”

渊龙道:“为什么?”

修士笑道:“因为你今天不但认识了圣尼斯教堂最有趣的修士,还能请到他帮你受洗,难道不是好运气吗?”

渊龙笑道:“的确还不赖。不过,不知道这教堂里最有趣的修士叫什么名字呢?”

修士听了,笑道:“像我这么爱笑的人,当然叫一笑,卓一笑。”

渊龙道:“好名字。”

修士道:“你叫什么名字?不会叫好运吧?”

渊龙道:“我这个人,一向就没什么好运。我叫渊龙,受完洗后去武士局报道。”

一听是武士,修士微微有些吃惊道:“武士,好工作,走,我帮你受洗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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