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冷玉一愣,没有说话。首发哦亲
而步云菲的回忆却如打开了闸门的洪水,一泻千里。
她有些恍惚地肯定:当年,师父应该有着如今跟萧冷玉一样的容颜吧?
只有这样的绝世容颜,才有那般的超级自信吧?
每一世的萧冷玉都人如其名,比较高冷。但实际上,只有这样的容颜,才有资格高冷吧。若是个长得丑的也高冷,只怕没人会鸟她。
爱一个人,大都是始于颜值——陷于颜值,忠于颜值╮(︶﹏︶)╭
比如此刻,步云菲就拉着萧冷玉的手:“所以,我所有的故事都告诉你了,你愿意答应我么?你要知道,我们注定是要在一起的,早晚都是。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不干脆早一点呢?”
萧冷玉半晌不说话。
等了许久,步云菲都快以为对方不会说什么了,萧冷玉却突然开口:“你不是说,你是为了穿回历史找回爱人的灵魂碎片?可是,你刚刚不是又说,这只是一个真人快穿游戏系统?”
她望着步云菲,目光灼灼:“所以,其实我根本不是你爱人的灵魂碎片,而是……虚拟的游戏人物?”
“……”步云菲恨不得把自己舌头咬掉。
一方面后悔刚才把什么东西都给萧冷玉科普了,另一方面又气自己刚才回忆太忘情,以至于说到后来就秃噜嘴了,把一切都说了出来!
“所以,我其实是虚拟出来的?”萧冷玉依然望着步云菲,目光灼灼。等着对方的回答。
步云菲说不出话。
这个问题她不能回答。
难道,要告诉一个人,你只是虚拟出来的?
许久许久,步云菲摸摸鼻子:“那什么,我还有事,先走了。”
这的确是个不错的借口。芳菲楼那么多人,总是需要管理的。
而步云菲,是芳菲楼的第一管理者。
萧冷玉动了动唇,终究不好再说什么。
就这样,步云菲逃也似的从萧冷玉处逃了出来。
回到芳菲楼,还引来好一番嘲笑。
尤其是头牌朱歌,摇着羽毛扇,一步三扭地笑了过来:“哟,老板回来了。哟,这眼睛怎么了?被兔子咬了还是被兔子附身了?”
确实,现在这眼睛红肿得跟兔子差不多。
步云菲咬牙:“整个芳菲楼就你最牙尖嘴利,我看你才是被狐狸附身了。”
朱歌掩嘴笑:“谢谢老板夸奖。若我不是狐狸,怎能帮你拉来这么多生意?啧啧,这芳菲楼的生意可大都是我拉起来的呢。”
步云菲呸:“见过狐狸,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狐狸。谁不知道我们芳菲楼的头牌是恋瑾年,客人也大都是她拉进来的。”
一听这话,朱歌便条件反射翻了个白眼:“她?能跟我比么?”
“你明知她胜出你很多。”步云菲微笑。她是故意的。在萧冷玉那吃了鳖回来,正无处发泄一口鸟气呢。如今朱歌跑来先挖苦自己,那简直是往枪口上撞,就不要怪自己不客气了。
“呸,你哪里看出她胜过我了?分明我的客人比较多!”关于底气,朱歌还是有的。
“然而,她的客人比较舍得掏钱。”步云菲补刀。
“滚!我的也有舍得掏钱的好么!”朱歌抓着扇子瞪红了眼,“不相信你可以拿楼里的进账单来比对一下!”
关于gdp,她也是有底气的。
步云菲微笑,笑得很甜——纵然,朱歌赚的钱确实已经比蝶恋舞多了,但是步云菲还有一个秘密武器,她知道只要提这句话,朱歌就会当场爆炸。
“可是,她能抢你的男人哦。”步云菲笑眯眯地吐出这句话。
果然,
原
地
爆
炸
!!!!
“谁说她能抢我的男人?那男人我根本不稀罕好么!!!”某头牌红着眼睛如同斗鸡。
“分明是你稀罕人家人家不稀罕你吧。因为你那时还是个小胖妞哦。”(*^__^*)……
“你才是小胖妞!你全家小胖妞!!去死!!”某红牌暴走。
步云菲看着手底暴走的头牌,终于内心获得了平衡。
唉,有时候,想要变得开心,必须要看到别人更加不开心呢,摊手~
而作为一个情感细腻的写文人,步云菲又很清楚哪一个点能触发别人的不开心。
比如朱歌,最不能提的就是蝶恋舞。
因为,她们发生过一段很狗血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朱歌是被虐方。
沈空眠:男,二十二岁,祖籍蜀中,十三岁中秀才,十九岁中举人,二十一岁即出任沧澜县令,政绩卓著,刚正不阿……
沈空眠的名帖刚刚递到芳菲楼,花魁蝶恋舞手中就已握着他的资料。
“这个沈空眠倒是难得,来任后竟足足熬了一年才进这烟花之地。”蝶恋舞随手捻起那份资料,嘴角扬起一抹讽刺。再清正的官,私下里都堪不破这男女之事。天下男儿,不过都是如此。
而她要做的,不过是根据老板的提示,投其所好,将那人吸引住,最大限度榨取钱财。
这一次,当然同样也是成功的。
对于沈空眠,她用的也是素妆。就是看着没化,实际上花了更多功夫。
同样,她将他迷得七荤八素。
朱歌是不化妆的。一半是因为懒,另一半则是因为她确实生得恰到好处,唇红眉黛,多加一分颜色都会显得画蛇添足。这世上有一种女子算不上是美人,但五官气度都恰到好处,让人看起来说不出的舒服熨帖。朱歌,就是这样的女子。
朱歌的手很美,白嫩饱满,让人想起阳春三月。
此刻,这只白嫩如玉的手正在摇着骰盅:“来来来,压大开大,压小开小,大家快点下注哈!”她的脸上洋溢着兴奋,好多天没进赌场了,难得今天闲来无事可以玩个痛快,更何况连赢了十六庄。
“好,压定离手,我开了啊。”她眨眨眼睛,俏皮一笑。正要掀盅,突然瞄到了门外路过的沈空眠和同窗,便停了手:“不玩了,这盘算我坐庄的统输啦,你们把这银子分了吧。”说完便丢下刚赢的一桌碎银,快步出了赌坊。
“相公!”朱歌笑得一脸灿烂,扑向沈空眠。
沈空眠回头转身,轻车熟路地把妻子抱了个满怀。同窗一副司空见惯的表情,呵呵叫了一声:“嫂夫人。”
“唔。”朱歌转头朝同窗笑眯眯点了一下头,继续把脑袋埋进沈空眠怀里。突然她吸吸鼻子:“相公,怎么你的衣服……有香味啊?”
“啊……有么?你闻错了吧。刚陪韵才吃了点糕点喝了杯清茶而已。”沈空眠刮了刮她的鼻子。
“哦。”朱歌看了看沈空眠,又看了看同窗,有些不好意思。
“卖——冰糖——葫芦——”远处卖冰糖葫芦的老汉在叫卖。
“相公,我要吃冰糖葫芦。”朱歌玉手遥指。
“又吃糖葫芦!你怎么就吃不厌啊?这么贪吃下去,回头又该嚷胖了。”沈空眠一边唠叨一边朝老汉走去。
看着“唠叨”的好友,同窗在一旁偷笑。
沈空眠已经忘了是怎样与朱歌初遇,只记得她这几年总在他身边,召之即来,挥之不去。细细算来其实他们相处也不过七年,却仿佛过了很久很久,久到忘记了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只记得她就那样走进自己的生活,像一缕阳光,恒久照彻着他的生命。就那样,不知不觉,她参与他的几乎全部生活,然后做了他的妻。
其实朱歌不是他爱的第一个女子,他的第一份爱情给了一个骗局。那时他正年少,爱上了那个女子的百般妖娆,很爱很爱,爱到脸红心跳,爱到触到她的手都会兴奋得整晚辗转难眠……直到,他亲眼看到她跟另一个男子在一起缠绵。从此,他学会了喝酒,也是从此,他讨厌明艳妖娆的女子。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爱上朱歌的吧?她不美,但很温暖,笑起来的时候眉目含情,让他什么烦心事都不记得了。
而对于蝶恋舞,则是完全不同的感觉。她没有让他排斥的妖娆,也不像妻子一样有着熨帖入心的温暖,却另有一番清丽脱俗的风韵,她美,却不刺眼。而更让他惊奇的是:能琴善舞之余,她居然也精通文辞,甚至能与他诗酒相合。
沈空眠相信她不是一般的风尘女子,他相信她的脱俗,也相信她的纯洁与善良。是的,洁、善。
他不知道自己对蝶恋舞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但他知道:以后,每月的官饷,只怕要收进芳菲楼了。
日日留恋烟花场所,直到他的同窗好友都看不下去了。
“沈兄,有句话,愚弟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同窗沉吟良久,终于深吸一口气,叹,“沈兄初涉烟花地,可能并不明白,自古青楼女子之欢爱,只可醉观,不可当真。她们的柔情与温言软语,都是看在银子份上的逢场作戏……”
“住口!”沈空眠喝断,脸因激动而涨红,“你怎可如此说她?她……她跟其他青楼女子不一样!不要用你世俗龌龊的思想去想她!”
“有什么不一样?”同窗没想到向来温文尔雅的沈空眠会为一个青楼女子这么说自己,愕然片刻,也恼怒,“她再怎么,不还是一个ji女?装来装去也不过是为了钱而已!”
“你……”沈空眠气结,拂袖,“她根本卖艺不卖身!”
“笑话!她有什么艺?谁看中她的艺?去那里的男人哪个不是冲着她的美貌!”同窗冷笑,“卖艺不卖身的噱头,也就骗骗你们这些刚涉足烟花场不久的人,身子早不知让有钱有权的人给睡过多少回了!”
“你住口!”
“我说的是事实!这种青楼花魁自抬身价的伎俩,我们早就习以为常了,只是我们都心知肚明,却不想你当了真……”
“够了!”沈空眠转身,拂袖而去。
“我说的是事实!烟花之地,偶尔取个乐可以,要较真你就是傻子!”同窗对着径直远去的背影,喊,“嫂夫人对你一往情深,可别拿错了主意,毁了自个儿!”
而那抹青衫背影,已经消失在巷道的转角。
“相公,你回来了。”
朱歌开门,绽开如雪后初晴的微笑,眯了眼睛。嘴里,还含着一串糖葫芦。
沈空眠皱眉,瞥了瞥朱歌的腰身,想起蝶恋舞那盈盈一握的纤腰,莫名叹了口气,不再看妻子,径直走进里间。
“今晚吃青椒炒韭菜,和一个番茄蛋花汤。”朱歌笑眯眯报告,“一绿一红,很好看呢。”
说话间,她已抬手将桌上罩着饭菜的厚木盖拿了起来。热热的水蒸气散开,饭菜的香气溢出来。
“我怕你回来饭菜冷了,就罩着。还好你回来得比我预计的没有晚很多,不然即便是罩着,只怕也凉了……”
“好了。”沈空眠有些不耐烦听妻子的唠叨,打断。
朱歌望着他,眨巴着眼睛,眼里,有种莫名的情愫……这眼神,让沈空眠莫名心里一疼,竟浮起一丝愧意。
“好了,吃饭吧。”他坐到桌前,又多加了一句解释,“我累了。”
“哦。”朱歌眯起眼睛,微笑着答应,然后开始摆碗盛饭忙开了。
一顿饭时间不是很长,也没有人说话,就那样悄无声息地吃完了。
沈空眠转身,直接去了卧室。
朱歌动了动嘴唇,似乎想说什么,却终究什么都没说。叹了口气,她抱着残脏的碟碗去了厨房。
伴随着水声,她的泪才落了下来。
抽抽泣泣,在稀里哗啦的水声里,早已听不真切。
也不知哭了多久,她终于深吸一口气,拍拍脸上的泪水,咧出一个微笑。洗完手中的碗筷,摸出一串糖葫芦,轻轻舔了一口,抿了抿唇,甜丝丝的感觉漫过味蕾,沁入心房……
沈空眠原本就是个清官,没有过多的银两来奢侈。只是以前终究还是有个内室做饭的佣人的。如今吧,家里银子紧了,只得把那人辞了,朱歌自己担起了厨娘的职责。
她自然清楚银子为什么会紧张的……那个阁楼她也不止一次远远望过。望着里面的灯红酒,望着自己的夫君从里面出来。
沈空眠不知道:在一个真爱你的女子面前,你是伪装不了任何事的。因为,你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她的心,只要一个小小的异样,她便能觉察。这,便是枕边人的独特之处吧。
所以,对于沈空眠与那个女人的一切,朱歌都知,只是,都不说。
因为父亲与母亲的悲剧让她明白:有些事,一旦说出来,便再也无法转圜。
晚上的帐帷里,依然没有颠鸾倒凤,只有两个平静躺着的人。
月色如水,两个人都闭着眼睛,却都没有睡着。
终是没忍住,朱歌伸出手,去揽着沈空眠,沈空眠却似有意无意翻了个身,顺势拂开。
朱歌的胳膊僵住。
就这样,一宿无眠。
翌日,沈空眠下堂时眼睛还带着缺眠后的红血丝,却没有急着回去补觉,而是直接去了芳菲楼。
“哟,沈爷,我们这可是小本买卖……”步云菲笑逐颜开,却叉腰拦住了去路,“从不赊账哟。”
沈空眠红了脸,一时间也不知如何回答。毕竟,总不能说自己是县令,拿出官威硬闯妓院吧。
其实,步云菲是知道沈空眠的身份的,只是做暗活的,都知道行内的规矩,彼此心照不宣,绝不点破,这样一来保存了当官者们的颜面与名声,二来也正好杜绝了以官代银的做法,为步云菲们赚来真金白银。是以,此规矩,历来为双方所遵守。
“我,我……我与蝶姑娘相约今日一起和诗。若我不去,恐怕唐突了佳人……”沈空眠嗫嚅解释。
“哼,我们以为不会。”步云菲冷笑,“蝶儿知道沈爷来不了,自然会安排跟其他爷的节目。”
“不,不会。其他人怎和得……”沈空眠赶紧解释。要知道,蝶恋舞的文采绝对不是盖的,自己一届状元出身,才能和得她的精妙联句,若换了那些酒色凡夫俗子,岂非对牛弹琴!
步云菲再度冷笑,却不再说话。
沈空眠给她冷笑得局促不安,脸红得赛过夕阳染透的天边,终于,低头离开。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步云菲抱臂冷笑。
再怎么大人,也不过是个穷鬼,一身的酸味儿。
她能坐镇沧澜县几十年,自然是有些手段的。这个沈空眠的背景早已给她调查得清清楚楚:一介贫寒书生,十年苦读一朝得中状元郎,但,朝中无人。又死要清廉,几年下来连几个像样的内室佣人都请不起。算下来他这段时间花在蝶恋舞上的钱,已经是倾全家之资了。
所以,再无留客必要。
毕竟,对于沈空眠这种死要面子的人,如果口袋里还有钱,是断断不肯提出在青楼赊账的。
步云菲摇摇头:呵呵,状元郎,落魄至此!
冤孽,冤孽。
世人都只道她们风尘拆姻缘,却不知,这样的姻缘又有什么好留恋?!
“小歌……”吃饭的时候,沈空眠端着饭碗低着头,支吾着开口。
“怎么?”朱歌眯起眼睛微笑。
“你……你的项圈还在么?”沈空眠红着脸,依旧低着头,不敢看妻子的眼睛。
片刻的沉默后,朱歌再次眯起眼睛:“在呀。”
她没有问“怎么了”,因为,怕知道答案。
然而,即便她不问,沈空眠也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意愿:“那个……可不可以先借我……”
“借你?”朱歌笑容依旧,声音却有些发抖。
“嗯。”沈空眠的声音终于渐渐有了力度,“借我一段时间。等下月初,我还你。”
下月初,不就是官府发粮饷的日子么?
朱歌没有说话,笑容依然在脸上,只是已经如糊上的一层窗户纸,轻轻一指,便可戳破。
“我先去典当几天。手头……有点紧。有急用。”
终于,还是沈空眠打破了沉默,继续阐述理由。
呵。
“你真的想要?”朱歌轻轻开口,望着自己的夫君。
沈空眠显然很抗拒妻子这样的眼神,有些烦躁地道:“哎呀又不是不还你!借来应付下急用,下月初发了粮饷我立刻就会去把它赎回来。”
“哦。”朱歌轻轻地应,也低下了头,“如果你想要,就拿去吧。”
你的意愿,我何时违拗过?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饭后,朱歌缓缓收拾完碗筷,才慢慢打开自己的妆奁,将一个金项圈拿了出来。
项圈是纯金所打造,即便隔了经年的岁月,也依然金光夺目,想必是九成九的纯金质地。
而项圈上又用金丝吊着几片极小极精致的玉片,金丝细得可以随风摆动,戴在脖子上,每每玉片随着人的举手投足而颤动,说不出的精致工巧。虽然朱歌不懂玉的质地,但只从其色泽和做工,就能判断其价值必定不菲。
想当年,即便是风流滥赌如父亲,也不舍得拿这个去典当呢……
沈空眠显然没有朱歌的婆婆妈妈,急着拿过项圈,道了声别,就匆匆走了。
他转身的瞬间,朱歌的泪水已经流了下来。
她自然知道他是要去找谁。
她也知道:这个项圈只怕是再不能回来了。
是的,她知道,她都知道。
昔日,他也曾那般迫切地想见自己,只是如今这对象已换成了其他女子,而且还是个青楼女子。
只是,他怎可拿走她的项圈?
那是她父母留给她唯一的东西啊,即便是父亲当日滥赌到丧失理智,也不舍得拿去当掉的。
君子如玉
温柔似水
——这是项圈上镌刻的小篆,细小得如同蚂蚁,却清晰深刻。
那是她父母的名字:朱子玉、慕水柔。
当年,他们是真的炽烈爱过的吧?
虽然父母对当年的过往讳莫如深,但朱歌还是从酒后父亲的咒骂里知道:他是为她,放弃状元之位,千里逃亡……
一场肯为之放弃一切、逃亡千里的爱情,想必也是曾刻了骨、铭了心的。一如刻入这项圈中的文字。
只是……时过境迁,后来的父亲……
“唉……”
想起父亲。
再想想现在的沈空眠。
朱歌深深地叹了口气。
同时,一种恐惧涌了上来。
想起那时在灯下等着父亲的母亲,倾城绝色,却如斯寂寞。明明是绝好的年华,却都伴着孤灯一针针缝进手里的针线活里。
母亲说,数着针线,可以让时间走得更快些,心也更静些。
不要!
想到要跟母亲那样,朱歌便再也坐不住了。
离了家门,她直奔观音庙。
经过私下跟踪,她已经在知道蝶恋舞每天中午必定会去观音庙进香。
一路尾随蝶恋舞,看她从芳菲楼出来,进观音庙,再出观音庙,却硬是不敢上前,仿佛见不得人的是自己。
最终,还是蝶恋舞忍不住停下,却头也不回:“既然跟了我这么久,何不出来一见?”
拖无可拖,无需再拖。
朱歌硬着头皮走了出来。
“你是?”蝶恋舞显然不认识朱歌。
“我……我是沈空眠的妻子!”朱歌一开始有些不好意思,转念一想不能示弱,于是刻意昂了昂头。
蝶恋舞眼里有失望之色一闪而过。她皱了皱眉,也懒得再说什么,继续赶路。
“喂!”见对方居然完全不搭理自己这个正室,朱歌更感憋闷,脱口喊住。
蝶恋舞再度站住,回头看她:“你还有事?”
“我……我要你离开他!”情急之下,朱歌将心中目的直接喊出。声音因激动而有些抖。
“哦?”蝶恋舞却显然不想给她面子,眼里浮起一抹嘲讽,“这话你应该跟你的男人说。”
“你!”朱歌气结,却无可奈何。
“对了,同为女人,我给你一个忠告。”蝶恋舞看着朱歌略显臃肿的腰身,似笑非笑,“有时候,与其去求别的女人,不如收拾一下自己。”
“你……”朱歌再度气结,却也有些心虚,“你什么意思!”
“还用我说得更明白?”蝶恋舞冷笑,“自己没本事留住男人的心,就不要怪他花心。如果我是你,在把身上的赘肉减掉前,绝对不出来丢人。”
“你……下贱!”喊出这句话时,朱歌自己也吃了一惊。她出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骂出这样的话来。这才理解了原来自己看不上的那些官家夫人,原来这种勾走别人老公还大言不惭奚落人的女人真的很……
“我下贱?”蝶恋舞没有生气,反而笑了,“我本就是一个ji女啊。”
这样直白的一句话让朱歌气噎。她从来不知道有人可以无耻到这个样子。
你怎么可以这样!
朱歌恨不得摇着她的肩膀质问。
然,人家已经坦然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与认同,竟是让她连质问都没了立场,只能气得从牙缝里蹦出一句:“自甘堕落!”
“你错了。我下贱,却不自甘堕落。”蝶恋舞这一次没有对她的批评照单全收,然而反驳的理由却让朱歌接受无能,“作为一个ji女,我尽职尽责,对得起我的青楼和我自己。”
她旋了个圈,刻意回眸一笑,瞬间天地生春。
就连同为女人的朱歌,也看得呆了。
她拈了拈裙角:“如今你看到我的每一处美丽,都是我辛苦努力得来的。作为一个ji女,我的每一天每一刻都在为我这个身份加分。所以,你可以说我下贱,却不能说我自甘堕落。”
似是越说越有了兴致,她看着朱歌臃肿的腰身,认真续道:“如果我像你一样,也把自己养成一只猪猡,那才真是自甘堕落。”
“你才猪猡!”纵然在发呆,听到对方骂自己猪猡,朱歌也还是很不舒服地还嘴。
“一个连吃都控制不住的人,不是猪猡是什么?”蝶恋舞冷笑,眼里闪过一丝尖锐,“你们一个个所谓的正室只知道来质问我们,却有没有从自己身上找过原因?你道你们的男人为什么会迷恋我?你们可知我花了多大的心思?你们以为我今天的一切都是唾手可得?我告诉你,我的魅力,没有哪一样,不是耗费了无数心思与忍耐得来的。”
她轻抚自己的腰:“你可知,为了这尺八之腰,我有多少年没吃过一顿饱饭、有多少年没有吃一口甜品了?”
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朱歌呆立当场。
她没有想到,她心中自甘下贱的人会说出这样尖锐的话。
“哼,你根本什么都不懂。”蝶恋舞冷笑了一声,转身离开。远远地,只丢下一句,“等有一天你一无所有,才会明白怎样做一个女人。”
或许早就猜到会有这一天,但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天会来得这样快。
也没想到,男人一旦移情,会残忍得令你发指。
当芳菲楼的龟奴领着一伙人来家里拿人,朱歌完全不能反应。
龟奴的手上,是签着沈空眠大名的卖身契,上面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沈空眠已将妻朱歌卖于芳菲楼,价值一百两。
朱歌噎不能言,完全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瞬间,天地仿佛都静止了。听不见任何声息。
一口气堵在心口,好闷,好闷……
朱歌捂着心口,就那样,仰起头晕了过去。
多希望这是一个梦。
然……
刚恢复意识,就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提醒着她:这不是梦。现实,已然改变。
“终于醒了。”
当她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中年女子。
中年女子的打扮不似贵妇娇客,却也不似普通的下人,衣着十分得体合身,衬着中年女子难得的纤纤细腰,让人看了说不出的舒服。只是那人脸上却没什么神采,说不出高兴,也说不出不高兴。仿佛已将一切荣辱成败都看透一样。
“再不醒我还以为就这么醒不来了呢。”中年女子冷淡地道。手里却端来一碗药,药面上还冒着热气。
朱歌一时还无法适应这个现实,怔怔望着中年女子手中的药碗,却并不喝,似是痴了一般。
中年女子也不急,只静静看着她。等了约莫一盏茶的时间,药面上的热气也渐渐淡了,这才开口:“来这寻死觅活的女人,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最后不都看透了笑脸迎人地接客。闹个差不多就行了。”
朱歌一窒。
她没想到如此让人绝望的事情在这个中年女子口中,竟是如此稀松平常,仿佛说除了你还有谁在喝粥一样。
“你懂什么?”朱歌正好一腔的愤怒,“事情又不发生在你身上,说什么风凉话!”
“哈,你以为这种事情就你一个人遇到?”中年女子声音在冷笑,脸上神色却不变,“青楼女子,有几个不是因为薄命才进来的?更别说偌大乾坤,比你惨的大有人在。”
“不,你胡说!谁还比我更惨?”朱歌根本不相信。在她看来,自己已经惨到想自杀了。
“呵。”那中年女子从鼻孔里发出一声冷哼,“缺胳膊断腿、聋哑残缺,甚至感染恶疮顽疾,哪一样不比你惨?你惨什么,只是少了个贱男人,自己身体发肤却俱全,惨什么?你要知道,他本就不是你的一部分,缘来则来,缘去则去。”
“不!”朱歌撕心裂肺。一想到沈空眠“缘去则去”,再不属于自己,便觉得心被人抽去了一般。
“本来就是事实。”中年女人的声音依旧冷漠。
“不!不要!不要这样!我不要这样……呜……”朱歌泣不成声。
不要哪样?
不要这样。不要这样对我。不要让我遭遇这些……
我想回去。想回到以前,有相公的爱,有自己的家。不是像现在这样……
朱歌哭得很用力,却被堵在胸口的浓重悲伤哽咽得不成声,就像野兽的呜咽,听来让人痛彻心扉。
“幼稚。”中年女人吐出这两字后,拂袖而去。
出得门来,她径直走到廊头最华丽的一间卧室,敲门。
“谁?”
“是我,昭……月姨。”中年女子答。
两三秒的沉默后,门里传来声音:“进来吧。”
月姨推门进去,一愣:屋子里,除了步云菲,还有一个人,正是这芳菲楼的头牌——蝶恋舞。
蝶恋舞站起身,微微点了点头,算是行礼:“月姐姐。”
月姨脸上的表情一僵,嘴角微动了动,也是微微点了点头,算是还礼。继而转过目光不再看她,而是朝着步云菲躬身道:“老板,我想跟您告个罪。”
这芳菲楼说是青楼,却与其他街头巷口的青楼有些不同,不止姑娘家□□得书墨飘香少有庸脂俗粉之气,步云菲也绝对不似其他青楼穿得花里胡哨、涂个血盆大口来挥舞手绢,而是一袭精致裁剪的丝绸,透着主人骨子里低调的奢华。而除了有客人在场,阁里的姑娘都喊她为“老板”,而不是“妈妈”。
“可是那个叫朱歌的丫头有些难搞?”
“老板料事如神。”
步云菲轻轻一笑,似是接受了对方的吹捧,又似是觉得对方的吹捧可笑,让人琢磨不透。
这就是为人老板的气场与智慧吧。昭月低着头,只得继续道:“我笨手笨脚,恐怕伺候不了这丫头,还是请老板另选高明吧。”
又是一笑:“月姨您谦虚了。以您的心灵手巧,照顾个丫头,还不是小菜一碟。”
“老板……”昭月还想再说什么。
却被步云菲挥了挥衣袖笑着打断:“好了,知道你照顾个病号辛苦,这月你的月银双倍,就算我谢谢你的了。你看,我这青楼开着门做生意,大家都有活,哪里还再派得出人来照顾她。再说,她可是我被逼着花了大价钱买的,如果一天客都没接就死了,那我岂不赔本赔到家了?就当我求求你啦。”
一番话连哄带理又带求的,恩威并施,让昭月再说不出半句。
是的,人是主,你是仆,你连人都是对方的,还有什么可多说的。人家肯笑着哄你,就已经是给你面子了。
昭月低了头,道一声“是”,终于还是出去了。
待她的脚步声彻底消失,蝶恋舞才道:“话说到‘大价钱’,才想起听说老板买朱歌,花了一百两银子?”
“你不是也说好么?”步云菲淡笑,没有否认。
“可是百两金买一个雏儿,是不是太大方了些?”蝶恋舞撅嘴一嗔,“老板可真偏心呢,这才刚进门,就肯为她使那么多银子,将来她□□出来了,还有我的份么?”
“她可是官家的原配,不看僧面看佛面,你说我这银子少出得了么?”步云菲摊手,似乎无可奈何。
“嘁,老板骗人。别说沈空眠,就是那比他高好几个品阶的,您何曾看在眼里过?”
“我不曾看在眼里,可也不曾得罪呀。咱们现在可是害得沈空眠财尽家散了,再不舍点银割肉,只怕就结下个仇来了。俗话说,商不与官斗呢。真让他红了眼,也麻烦。”
“哼,我嘴笨,总是说不过老板的。”蝶恋舞巧笑着娇嗔。
步云菲点了一下她的额头:“你这死妮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鬼主意。你可是比我还盼着她得宠呢。”
蝶恋舞笑着沉默。
步云菲说的是对的。
可是,蝶恋舞总觉得:肯花一百两买个已婚女子,不是从不赔本的老板的作风。
“放心。她定会不负我们所望。”步云菲胸有成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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