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拼却醉颜红。
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花街柳巷、青楼红颜,自古就承载着万千文人的风流梦。
景州也是其中一个。
【景州:男,二十二岁,厌俗艳、尚清雅。身份极其尊贵,自小受尽奉承,有受虐倾向,喜欢高冷女人,越被拒绝越沉迷。】
外面还在闹哄哄争拍“良宵夜”,花魁恋瑾年的手中就已握着景州的资料。
这资料,自然是步云菲搞给她的。
原步云菲没什么脑子,只是做青楼行业做得早,把漂亮姑娘都买来了,钱也早早赚得盆满钵满了,芳菲楼的名声也早已传出去了。所以,一直还是能赚到不少钱。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没什么危机意识,还特霸道。一直对兼并“玉为骨”、得到萧冷玉势在必得,做事也不留余地,各种欺负女主,所以最后死得很惨也很快。
步云菲当然不是那么蠢。
来到这个世界后,得知自己这一世的情敌是皇上,她就开始谋算了。
要知道,这一世,她只是一个老鸨,而情敌却是皇帝!完全不在同一个等量级!
所以,她要从一开始就好好布局、步步为营。如今的她,早已不愿再用跪舔的方式偷得安生,而是要用自己的能力真正得到心爱的女人,洪荒一世,她最大的收获便是找回了自己。
这一世,她的方法其实也很简单:努力培养更多花魁!
有这样一句话,流传千年经久不衰:男人征服天下,而女人征服男人。
而如今,她步云菲,要运用手中的女人去征服男人!
两手准备:
第一手,培养出比萧冷玉更有魅力的姑娘,圈住景州。这样景州就不会一门心思跟自己抢女主了,最好让他根本连见萧冷玉的心思都没有!
第二手,如果景州还是去见了萧冷玉,那么,鉴于萧冷玉的魅力,很可能自己手底的姑娘都会被对比得黯然失色,只怕是留不住那少年天子的心。所以,步云菲还给自己准备了第二条路,就是多多培养花魁级的极品美女,然后让她们征服各行各业最顶尖的人……这样,将来若是有用得着的地方,就可以“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了。
所以,别的青楼只有一个花魁,而芳菲楼却是两个。自上一个花魁昭月退了后,芳菲楼就是恋瑾年和朱歌双担花魁,还有羽轻飞从旁加持——朱歌的歌、羽轻飞的舞,无不是扬州一绝!而恋瑾年,则是歌舞双绝,虽若论单项,比朱歌和羽轻飞都略输一筹,但她却是能歌善舞,又有碾压整个扬州青楼界的超高颜值!所以,她居芳菲楼的花魁,实至名归。
也正因为如此,步云菲才让她第一个迎接男主,并希望能一举拿下。
不错,虽然景州以为是自己偶遇芳菲楼“良宵夜”的,但其实并不是,一切都在步云菲预算中。
结合原著,她知道景州来扬州第一次邂逅萧冷玉的日子,正是十五月圆夜。那日月色正好,他突然有雅兴寻花问柳。但是,皇帝逛窑子自然跟普通人不一样,得找个逼格高的!
而据说,当地逼格最高的青楼就是玉为骨,并且其中只有一个姑娘,叫冷玉,人如其名,拒人于千里之外,却自有一股冷香让男人们如狂蜂浪蝶,前仆后继地向往。
这男主从来都是被各种女人投怀送抱,第一次听到有这样的女子,当然要去见识!于是,有了跟萧冷玉的邂逅,从此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而这一次,步云菲就刻意每月十五的月圆之夜便为恋瑾年举行良宵夜。这样按照原著中男主的行程,他来的时候刚好是恋瑾年的好日子。
届时,再让男主身边的随行官员随口提一声,男主既然有微服寻芳问柳之心,自然就不会错过。
是的,这一次步云菲早早就打点好关系,买通了皇帝身边的贴身官员,当然,她的“买通”并不是用银子,而是用……姑娘。
作为一个熟知爱情套路的古言大神,她训练出的姑娘不止有颜值和琴棋书画的才华,更有对症下药的情商。
她会把每一个姑娘美要征服的男人的资料调查好,送到姑娘手里,然后让姑娘们对症下药,做好最佳捕获方案。
也正因为有了她的这些调查资料,姑娘们征服起男人来如虎添翼,不管是高官还是富贾,都无一能逃脱。
所谓,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
比如此刻,恋瑾年就随手捻着那份资料,嘴角扬起一抹讽刺的微笑。人性本贱,平时被伺候得太好了,就喜欢找点打击。男人尤其如是。
既然这样,那就不要怪她不客气了。
丫头小怜给恋瑾年梳顺了最后一缕头发:“弄好了!小姐,要请景公子吗?”
恋瑾年点头,随手把名帖和资料丢进妆奁里。
景州第一眼见到恋瑾年时倒是一呆:没想到艳压扬州的花魁恋瑾年,竟是脂粉不施、素面朝天。
随行的贴身官员早已由衷赞叹:“人都说扬州出美女,依我看此言不虚!别的不说,单姑娘的这份清丽天然,就非其他庸脂俗粉可比了。”
这吹捧虽然是步云菲授意的,但也是出自真心。
恋瑾年浅浅一福:“公子过奖了,奴家山野之女,自是比不得京城里那些风尘名媛,不善装饰,平时也这样随性惯了,如今倒让公子见笑了。”
那贴身官员连连摆手:“哪里哪里,我说的可是肺腑之言。”
景州像是完全没听到他们的寒暄,只定定看着恋瑾年。
在阅遍无数秀女的他看来,眼前的女子算不上极美,却刚好合了他的心意。青衫素面,头上更无发饰,只一根翠玉箸随意插起头发,青丝如云,缕缕自然垂下,随风轻扬,丝丝拂在他心上,竟让他微微有些——心动。
恋瑾年当然知道景州的眼睛停在哪。
不错,她早已算计了这一个场景。因为她是个□□。吸引欢客的眼光然后让他们尽量多地掏银子,是每个□□的本分,她,恋瑾年,也一样。
更何况,这个客人,是步云菲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好好拿下的。
她也并不是没有化妆,相反,她的妆容耗了更多的时间。一如最有心机的女子往往可以装得天真无邪如清澈清澈见底的溪水。妆容的极致,是清水出芙蓉,只是不是每个女子都画得出,只有她们这些练习过千万遍的人才可以。
选择这样素面朝天的方式,自然是因为景州的资料里清楚写着他不喜俗艳,只倾心于素净清雅的女子。她,恋瑾年,不过是投其所好。
确实,对于恋瑾年,景州有着跟其他女子完全不同的感觉。她没有让他排斥的妖娆,更没有那把**写在脸上的阿谀跪舔,,却另有一番清丽脱俗的风韵。她美,却不刺眼。而更让他惊奇的是:能歌善舞之余,她居然也精通文辞,甚至能与他诗酒相合。
而最最让人心悸的是,她的诗,透着一股清冷的意味。而在他想靠近她时,她又能给人一种若即若离、分明在应承你却又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就像,她分明近在咫尺,但他伸手去抓她的手时,都会抓一个空。
这感觉……真有种猫抓猫挠的感觉,心,很痒。
当天晚上,恋瑾年房间的烛,亮了一夜。
烛影摇红,佳人如诗。
这一晚,他们居然没做那男女之事,而是在一起聊了一晚的诗词歌赋。
良宵夜,果然是良宵夜。
景州第二天顶着通宵后的熊猫眼,满意而去。
原本,他是不准备离开的,但奈何芳菲楼有规矩,而花魁恋瑾年更有规矩,天黑来、天明去,她自己白天还需要补觉休养呢。
任何人都坏不得这规矩,哪怕给再多的银子。
恋瑾年的理由也很充分:“我们做的是皮相生意,这皮相自然最是要紧。若是通宵后不补眠,很快便会老了。到时候不止公子会厌弃我,就连其他的大人公子,也都不会再登门。奴家那才是真正自生自灭了。”
“不会,朕……真的不会!你的美好是化在骨子里的,即便是容颜略有憔悴,也自有美好动人之处。再说,就算有一天你真的颜老色衰,我也会关照于你。起码,可以给你一个可安详的余生。”他是皇帝,想关照一个女子,何其容易。
然而,恋瑾年只是淡淡一笑:“这里的客人,天黑来、天明去,都是见不得光的,一如我们的感情。所以,我从来不妄图寄希望于客人的同情。公子无需多言,奴家要休息了,公子请回吧,来日方长。”
“……”作为皇帝的景州,还是第一次被一个女人推出房外。这还真是破天荒头一遭的体验。
他摸摸鼻子,有些发怔:这个女子,有点意思。那些话虽然犀利,但也说得实诚。登上帝位后,许久没听过实诚话了。
他微微一笑,含笑而去。
是的,来日方长。
而恋瑾年卸妆准备睡觉时就已经忘记了景州。临睡前只嘱咐小怜让人淘好胭脂,明天见周员外时是要化浓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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