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1 / 1)

“山贼来啦!山贼来啦!”

随着远处一声喊叫,整个村子立时变得鸡飞狗跳。

“太没人性了!这么穷的村子,连穿裤子的都没有几个,能劫个什么?”一个身披墨绿色斗篷,身形消瘦的年轻人,喃喃的念叨着,他只想安心的赶路,没想到碰到这么档子事。

一句话的时间,再看村子的街道上,连个猫影都没有了。村外的土路上,扬起了一片烟尘。

年轻人正琢磨自己该躲哪儿的时候,村子里也出现了三五十人的小队伍。估计是村子里的民众武装。站在前面的十来人,都扛着锈迹斑斑的长矛,稍显慌张,缩在后面手持木棍的,脸色已经有些发白。

队伍经过年轻人的身边时,其中一人用力推了他一把,还粗声大气的说道“赶紧找个地方藏起来!”

年轻人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也没在意对方的语气,毕竟这不是在意这些的时候,更没去看对方,反倒把目光扫向了四周一座座大窟窿套着小窟窿的房子,自然也注意到了躲在屋内瑟瑟发抖的老人,女人和小孩。

年轻人无奈的叹了口气,他只想回家,不想惹什么麻烦。可弱势群体,永远需要有人来保护。眼前的情景,除了他,恐怕没有第二个人能做到。

“这一伙毛贼,完全可以干掉的!”年轻人的声音不大,还略带沙哑,可足以让焦虑匆忙的民兵们停下匆匆的脚步。

所有人都回过身来,定定的看着年轻人。其中一个健硕的中年人快步走到年轻人的面前,面带善意的说道:

“年轻人,你不知道山贼的可怕,别瞎吹了,你不是这里人,快逃命去吧!”

年轻人用力清了一下嗓子,似乎是觉得自己刚才的声音太难听。随即神情变得严肃起来,完全没有了刚才的懒散。

“大叔!我是真想帮你们!要是没有办法,难道我会嫌自己命太长么?”

听了年轻人的话,在场的村民都迟疑起来。俗话说,一头狮子带领的羊群要胜过一只羊带领的狼群。村民们有勇气保护自己的家园,但是这些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人,就算把脑袋赔上去拼命,也铁定是个死,最多能拉个山贼垫背,面前这个身形消瘦的年轻人看起来器宇不凡,随随便便站在那里却自然有种不怒而威的气质,或许这是老天可怜这些穷苦的人,给他们送来的救星?

看着村民们迟疑的表情,年轻人心里已经有数了,厉声说道,“所有人分散开到隐蔽的地方,躲在村口瞧不见的位置,衣服、裤子、树枝什么都行,玩命的扑腾,灰越大越好。不想死的就按我说的做!”

所有人愣了不到一秒钟,立刻在中年人的呼喝声中按照年轻人的指挥动作起来。

看着村子里有限的几个巷子里,慢慢的升腾起昏黄色的尘土,年轻人也开始向村口方向走去……

一众山贼已然到了村口,为首的山贼头子一马当先挥舞着锈迹斑斑的大砍刀,忽然长刀一摆,百余山贼顿时停下脚步。不远处,一个身形消瘦的年轻人正坐在村口的石头上,悠然自得的看着书。头目犯了疑,四处看去,村内隐隐尘土飞扬,他命令部下噤声,隐约还听到似乎有队伍奔跑的脚步声。

那年轻人却站了起来,轻轻的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缓缓的把手中的书放进怀里,又伸了个懒腰,做完了一系列事情,才淡淡的说道:

“都来了,干嘛不进来。”

话音刚落,头目只觉得眼前一花,年轻人手里多出一把青黑色的长剑,身形一晃便掠过十余丈的距离,山贼阵中顿时一片混乱,寒光一闪,跟着两声惨叫,前排的一个山贼立时倒地身亡,身首异处。

而此时,年轻人却慢悠悠的朝大石头那边走去。山贼们怒火上涌,已经有人忍不住想追上去砍了他。头目急忙喝令众人。这情形很是诡异,这小伙子看起来有恃无恐。难道??头目心里一寒:莫非是城守大人派来剿匪的官军?这可能是唯一的解释。

年轻人定定的看着钉在原地山贼头目,眼里充满了鄙夷,“来啊!过来啊!你们进又不进,退又不退,这的风景也不怎么样,真不知道你们在看什么!”说完,年轻人又坐回石头上,掏出了他的书,兀自看了起来。

双方就这么一直僵持着,谁也没有越雷池一步。

有的时候一秒钟比一个世纪更显得漫长。不知过了多久,村子里依旧烟雾弥漫,年轻人则再一次收起书,淡淡的说了一句,“真没意思,你们不来,那我可来了!”

头目的眼前再次一花,而这次倒地的不再是前排的小卒,对方青黑色的长剑,直直的指向了最前面的自己。

官兵!高手!官兵!高手!……这两个词不断的在山贼头目的脑海里交替闪现。瞬间的恐慌,已经足够让他死伤几十次。而“官兵”和“高手”成了他一生中记住的最后两个词语。树倒猢狲散,眼看着自己的老大倒在了血泊之中,其余山贼一窝蜂似的逃走了,只留下两具温热的尸体。

射人射马,擒贼擒王,属于初级的战术。可如果配合上虚虚实实的疑兵之计,就不是一般人所能想的出来的。

年轻人看着四散逃走的山贼,不由得长出了一口气。他知道他这一手用的太险,如果这百十号山贼一拥而入,自己也难免不受牵连,更别说保全村子了。

身逢乱世,诸侯拥兵自重,盗匪横行,最苦的就是劳苦大众。每个人都在追寻着自己的利益,大到逐鹿天下,小到柴米油盐,抓只蛤蟆都能挤出粉丝来,动荡的年代激活了人性的贪婪。饥者寇略,饱者弃余,烽烟四起,大灾人相食,尚有一点点良知的人,只能在社会的最底层苟延残喘,兵也好,匪也好,都可以肆意在他们身上盘剥,谁又是他们的救世主呢?

逃过一劫的村民们,欢呼雀跃,跟过年似的。他们收集了村里仅存的一点儿粮食,准备款待他们的救命恩人,虽然连过年他们都吃不上多少像样的粮食。可是就在“举国欢庆,合家团聚”的时候,那个身披墨绿色斗篷的年轻人已经踏上了自己的旅程,继续朝着北边的罗浮雪山走去……

“罗浮城,我又回来了。”

外出游荡了三年的子书,今天终于又站在了罗浮的脚下。

子书,复姓子书,单名一个寻字,他的几个好朋友总是觉得叫子书比较顺口,渐渐的他自己也把那个寻字省略了。本来子书的家里祖祖辈辈都是在罗浮这座高山冰雪之城下辖的一个叫北安小村字里本分的猎户。十年前,子书的父亲离开了北安,离开了子书的叔伯们,依仗自己的小聪明,连哄带骗的当起了奴隶贩子。努力了几年,居然也小有家资。把子书这个标准的贫民儿子送进了罗浮城最好的学苑——罗浮学苑。学习文武艺,子书的确懒散,但也同样踌躇满志,也同样结识了几个性格同样懒散并踌躇满志的家伙。

安乐过后,当人口贩子的父亲,似乎看破了人走人留,于是就抛弃了子书的母亲,找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小三儿。性格刚烈的母亲为此大病一场。我们的主角也毅然的离开了丰腴的生活,离开了罗浮学苑,陪母亲过起了清贫的生活。直到三年前,母亲在多次改嫁之后,终于比较安定的委身于一个城中的木匠后,子书离开了罗浮城,离开了纸醉金迷的父亲,离开了无法释怀的母亲,离开了臭味相投的狐朋狗友,也离开了情窦初开时暗恋的她。

罗浮城,是天明王国最北方的军事重镇,因为处在罗浮山区这个苦寒之地,也就成了天明王朝最大的监狱分布区。以罗浮城为中心方圆百里之内,罗浮城下辖的数百个村落,几乎每三五个村之间就会有一个规模不小的监狱。但是罗浮城竟然是整个天明王国犯罪率最低的地区,不仅如此,罗浮城下辖的村庄的犯罪率比城中的犯罪率还要低出许多。原因在于罗浮山区一年中有一半的时间在积雪的掩盖下,庄家的产量很有限。整个罗浮山的居民十之都是天生的猎手。一个村妇中午出门,晚上扛回一头狗熊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稍微有点脑子的混账,都不敢在这犯罪,因为太容易被打死。也正为此,罗浮城盛产的三样东西,一是兽皮,二是奴隶,三是骁勇的战士。

抬头仰望山顶直入云霄的罗浮城,子书苦笑了一下,家庭变故,痛苦的暗恋,现在看来都是如此的幼稚。子书回来这里,因为这里还有关心他的人,他的父亲,母亲,继父,继母还都在这里,虽然是两个家庭的人,至少还都关心着他。而且,这里还有他这辈子都舍不得的三个最好的朋友——汪鹏,依鸣,晓昭。

定了定神,子书发现自己还站在狂啸的风雪之中,已经许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低头咬了一口手中的馒头,只觉得“咯嘣嘣”的声音从牙齿传遍全身。站得太久,这个馒头应该可以把自己打的头破血流。

常言道,人在思考的时候,吃馒头都硌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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