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公子!你看,快来看!”阿山叔激动不已,今天一早起来,便急忙去看昨天晚上做“实验”的两条鱼。一条与原来处理方法一样的鱼,已经开始有一点腐烂,有一些蚊子在上面飞来飞去,散发出一些令人不愉快的气味。而另一条在沙漠冰箱里的那条鱼,却是和昨晚的模样无异,甚至还带有一点刚打捞上来的鲜味。
此时,王孟达已被阿牛给拉了起来,阿山叔抱着那个罐子到了王孟达的面前。
我靠,你们还让不让人愉快的睡觉了,天大地大,睡觉最大啊。王孟达哼了一声,迷糊道:“我知道了,阿山叔。你们现在掌握了这门技术,打算怎么办?”
阿牛嘿嘿一笑:“当然是把我们打的鱼全部装进去,然后不卖给狗商人,等他们来求我们啊。”阿山叔表示同意的点了点头。
“大错特错,你这想法不太现实。如果你们这样,那些商人大不了别人去买其他家的就是了。我这儿有几点建议你们不妨听听。”
“额,倒是我们考虑不周了,请公子直言。”
“第一,我们有了这沙漠冰箱,最大的问题便是材料了。其他都好说,关键是这个罐子,我们的罐子不多,装不了太多的鱼,况且也不能装满,不然防腐效果会大大减弱。所以我们必须得准备太多罐子啊。”阿山叔点了点道:“罐子么,小老儿可以跟街坊邻里去借。公子还有什么建议?”
王孟达接着说道:“阿山叔,现在大家都不知道这罐子作用这么大。但是我们也不能白借,你每个罐子花3文钱去借。利润得大家分,不然有人会眼红的。关于这第二点嘛,与第一点息息相关,我们这沙漠冰箱制作简易,模仿起来也是很容易。所以我建议我们用这个赚了第一桶金后,就将这个方法告诉大家,并把罐子也还给大家。既可以收获人心,也不至于将来为了这罐子与大家争吵。”
开玩笑,这个年代没有专利知识产权保护,等到那些人发现这些以后,各种盗版不是迎面而来?坑都坑死你,钱只会越来越难赚。还不如早点把这个东西说出去,既不让自己陷进去还造福于民,博得一个好名声,老子何乐而不为。
“可是…,那我们辛辛苦苦想出来的这个沙漠冰箱不就是白白送人了吗?”
“阿山叔,凡事您得看两面,这东西保存食物是不错,可是它很容易就做出来了,毫无技术含量,你为了这个跟别人争,那是吃力不讨好啊,还不如便宜别人我们搏得一个好名声。”王孟达阴阴笑了笑,“恕我直言,这东西只能用作一个工具,不能用作赚钱。”
“技术含量?”阿山叔真的郁闷了,他和这位王公子真的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啥都听不懂。
“哎呀,就是做这个东西的难度很小的意思。”王孟达急忙道,他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说这些专业的术语了,不然别人真的会把他看作异类。
“第三,还是关于这个盗版的问题,我们须得抓紧时间把我们罐装的这些鱼卖出去。因为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东西便会普及,所以我们可以用赚来的钱弄其他营生,也不是只有卖鱼这条出路。”
“额,还有第一桶金还没想好做什么,哎,等以后再说吧。阿山叔你们快去布置这些东西吧,得趁早,不然鱼可等不了你们。”
“哎!好勒。”阿山叔和阿牛虽然听不懂他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话,但是心里对王公子是深信不疑,这就马上照他要求的去做了,毕竟沙漠冰箱的事实摆在眼前,鱼可等不了太多的时间。
阿牛和阿山叔急忙跑去跟邻里租罐子去了,房间里只留下了翠花和王孟达。
翠花不能说话,脸红红的站在王孟达旁边,端着王孟达吃过的碗,低着头不敢看他,不过人却没有往外走。
“哈哈,翠花,今天阳光很灿烂嘛,月亮也很明媚。对了,翠花,你整天待在家里做家务不会觉得无聊吗?”翠花摇了摇头,对着他甜甜一笑,伸出双手,做出洗碗的动作,示意她并不无聊,她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的确,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翠花也就年方17,这个年纪在后世可能还是一个准备读大学的娃娃。但是在这里,她却不得不挑起重担,做她力所能及的事,为家里分担。虽然翠花没读过书,不过却异常聪明,很多事情一点就通,特别在厨艺方面,更是无师自通,做出来的东西连来自未来的王孟达都赞不绝口。
看看,看看!这人跟人能比吗?老子跟翠花比起来,那简直就是社会的蛀虫啊。
王孟达嘻嘻一笑:“翠花,既然现在还早,反正你也没事做,阿山叔他们也去忙去了,我跟你说说故事呗~保管让你不无聊,肯定让你开心。好吗?”翠花眨着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好奇的点了点头。
王孟达拉着翠花坐了下来,贱笑道:“来来来,坐下来好好听,女孩子可不能站久了,要生痔疮的。”翠花红着脸挣脱了王孟达的魔手,跟着他一起坐了下来,双手不由自主的紧握起来。
王孟达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再吃豆腐了。咳了两声,便开始说起故事来了。
由于他是演员,对于各种故事倒是信手拈来。这次他要说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
“话说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有两个大家族,他们是宿仇,经常打架……”当说到罗密欧与朱丽叶谈恋爱的时候,翠花连忙摆了摆手,王孟达不明其意,翠花用手语解释好半天,他才明白,原来翠花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宿仇的人还可以相爱,他们不是死对头吗?王孟达笑着解释:“爱情,是最伟大的。它不分地域,时间与空间,生老与病死,只要相爱,那便是永恒。”说着他的声音发梗,他想起了他的妻子,他们经过三年的爱情长跑才走到一起,还没开始享受爱情的果实便到了这个地方,他说的这话又何尝不是对自己所说。
似乎感受到了王孟达的悲伤,翠花银牙紧咬,竟大起胆子,去拉王孟达的手,微微一笑,表示安慰,真可谓是风情万种。
哟嗬!还主动牵我?这不是勾引我犯罪吗,老子可是坐怀就乱,经不起组织考验的啊。
方才他不过是感叹一番,内心却早已接受现实,不料却引得翠花关怀。
“朱丽叶的哥哥提尓伯特杀死了罗密欧的朋友,罗密欧便杀了朱丽叶的哥哥。然后城市的统治者就决定驱逐罗密欧,并声称如果他回来便处死他。”说到这儿,王孟达也有些郁闷,这罗密欧不是傻子吧,连自己的大舅子都杀,那他还怎能和朱丽叶愉快的玩耍。
“在神父的劝说下,罗密欧决定暂时离开。可是朱丽叶的家人要求她嫁给另外一个人,没有办法她只好求助神父。”说到这儿,王孟达看了看翠花,见她一脸不解的样子,猜到她可能是不太习惯外国人的名字,便解释道:“翠花,他们的名字之所以与我们的差异很大,那是因为我们的生活习俗不同,而且我们居住的地方也距离很远,你知道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嘛,有差异是正常的。”翠花聪明伶俐,王孟达稍一解释,她便懂了。
“朱丽叶听从神父的建议,给她吃了一种药,吃了这种药在一天之内就会像是死了一样,不会醒来,但是只要过了十二个时辰便会自动苏醒,所以你也别太担心。果然,在第二天喜事变丧事。没有办法只有将她送去埋葬。而在神父给罗密欧送信之前他便知道朱丽叶死了。哦,当然他不知道她是假死,然后呢,等罗密欧赶到朱丽叶的棺材面前,悲痛欲绝,便吃了毒药上西天了。当朱丽叶醒来之后,发现爱人死了,于是也拔出罗密欧的剑刺向自己,殉情而死。等到双方家人赶到之后,才发现为时已晚。如果不是双方的恩怨,他们也许不会死,而是恩爱的生活在一起。这两大家族意识到仇恨并不能带来幸福,只能带来悲伤。于是从那以后,双方消除积怨,并为他们修了一座金像,以此来纪念他们死去的爱情。”
翠花听得痴了,眼泪簌簌的流淌下来,睁着一双眼睛怒视着王孟达。为什么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好好的为什么要把他们说死?王孟达经过这几天和翠花相处,即便不能说话,也大致明白翠花想要表达的意思。
尼玛,这原著不是我啊,再说这种爱情故事不是专门来骗你们这种单纯的小女生吗?要是都是圆满的结局,谁来看?按照剧情的发展,你不是应该扑着我来,然后我再安慰你吗?
还没等王孟达反应过来,翠花却猛的扑向了王孟达,小拳头如雨点般打下,眼泪却不住的流。这个坏人,生来便是欺负我,让我流泪的吗?翠花在心中想到。
剧情回归正常了,王孟达内心狂呼。表面却正色道:“莫哭莫哭,哥哥疼你。”温香美玉在怀,此时翠花正被王孟达搂着,修长的大腿紧紧压在王孟达身上,两人均是紧张不已。
翠花白净的脸上红得发烫,头上隐有香汗冒出,王孟达的胸膛似乎有一种奇妙的魔力,翠花浑身娇颤不已,但却有一种难以言说的舒适。
“奇怪?什么东西在顶我?硬邦邦的。”单纯的翠花哪里谈过恋爱,不明所以的她一把抓住这个硬邦邦的“怪东西”,火辣辣的,好烫!还有明明抱着呼吸不畅,却又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感觉。。。还不错。
我日,真是叔可忍鸟不可忍,王孟达内心有一把火在烧。
“啪!”羞涩的翠花正要起来,却不料王孟达一巴掌便拍向了她的屁股。
好软,好嫩!这是王孟达的第一感觉。翠花银牙紧咬,却挣脱得更厉害了。两个人一起一拉,纠缠不已,看起来就像是一对情侣欲迎还拒,纠缠不休,撕扯不已。不知道的人看到还可能会道这是一对干柴烈火的狗男女。
“哐当!”
门被撞开了,阿牛租到了乡亲们的罐子,兴奋不已的便向王孟达这里跑来,连门都没敲。不过当看到了眼前的场景,他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