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璎珞琉璃:对啊!粉色碎花的睡衣,你还摆一个剪刀手,笑得特别甜,特别可爱,我觉得要是再扎两个小揪揪就更有意思了!
敬而远之:是……今天早上发的微博?
璎珞琉璃:是啊。
敬而远之:相片一定不要给刘天乐。
璎珞琉璃:呃,他已经看到了。
敬而远之:不要告诉我,他的反应。
璎珞琉璃:天乐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只不过是用“哈哈哈”刷了三个屏幕,一个3中的学生,语言能力怎么这么匮乏呢。
什么叫羞愧到七窍生烟?
先是昨天晚上喝醉酒后,那不知羞耻的欠干模样,现在又把他穿碎花睡衣的相片公之于众了?
他扭头看向周末,发现周末还在淡定地开车,不由得有点火大。
他突然想到,周末去了杜姥姥那里,不知道怎么搞的,居然从杜姥姥手机里,拿到了他的照片。其实杜姥姥照的相片,他都没看过,根本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只是光想象,就能想到……绝对是魔幻级别的难看。
他要炸裂了,现在能够保持最后的理智,就是从周末的口袋里摸索出手机,打开屏幕,看到居然有密码。他试了一下周末的生日,结果不正确,又试了一下自己的生日,还是没进去。
思考了一下,输入了两个人互相表白的日期,果然进去了。
周末探头看了一眼,然后笑了,感叹:“哟呵,还猜得挺准。”
他没心情理周末,只是打开相册,看到了相册里的他花睡衣的相片,棕色的头发差点立起来,估计比上次特意熨过还爆炸。
这张相片完全是靠他的颜值在支撑。
睡衣是杜姥姥的,他因为瘦所以穿得进去,袖子不够长,裤腿不够长,就是凑合穿着。不过这迷一样审美的粉色碎花,蕾丝花边,看起来真的是……像个色彩斑斓的麻袋。
然后他也没怎么摆姿势,就是靠着床头,斜着身子。因为家里暖气热,面色红润有光泽。那个剪刀手,也显得傻里傻气的。
他放大了相片,去看自己的脸,这才暗暗松了一口气。
他的颜值倒是一直都在线,而且360度无死角,因为是故意在微笑,笑容十分不错。相片最让他难受的是那遮挡不住的傻气,还有就是那件睡衣,以及橙黄色印百合花的床单。
这种颜色搭配,让他想到了什么,立即去看吃小龙虾的相片,也是这个色系的。橙黄色的衣服,色彩偏红色系的小龙虾,估计看预览图的时候,是同一色系,所以被周末当成一组图,给发了上去。
加之周末早上属于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会心不在焉也不奇怪。
虽然能够想明白,但是不说明他能轻易原谅。
他叹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到家之后,我们谈一谈。”
“嗯?谈什么?”
“比如,粉色碎花睡衣剪刀手的照片。”
“呃……”
“回家以后,我给你30秒钟的时间说服我,不然。”说着,在自己的脖子上比量了一下,“灭口。”
周末开始沉默地开车,因为车上还有杜敬之,所以开车一直很小心,技术虽然到不了能飙车的地步,却也很稳,加之假期道路上车不算多,回到家里还算是顺利。
两个人提着东西,一前一后地回家。
进屋之后,杜敬之淡定地打开周末房间里的台式电脑,然后让周末打开微博。周末听话地打开,鼠标往下一拉,看到了早上发的几张相片,点开,看到了粉色碎花睡衣的照片,周末立即吞咽了一口唾沫。
鼠标“啪啪”两下,就把微博删除了。
“我不是故意的,这个……这个……手误。”周末扭头跟杜敬之解释。
“我看你是手残加脑残。”
“嗯,我身坚智残。”
杜敬之这回终于忍不住了,直接朝周末踹了过去。
周末动作也十分利索,直接蹦了起来,躲开了,对杜敬之抬起手来示意:“停停停,等一下。”
杜敬之点了点头:“好,答应过你30秒,现在开始计时。”
周末立即开始在包里翻找东西,最后从包里掏出了两包方便面来,放在了床上,问:“跪这个行吗?”
“行啊!你如果压碎一块,我就揍你一天,你自己跪完数给我看。”
“里面原来就有碎片,而且,打我多累啊,这不是折磨你自己吗?”
“那就碎一块,咱俩就冷战一天,跟你说话我是你孙子!”
“还是打我吧!小镜子不跟我说话,我能难受死!”
“我不管。”
周末立即苦着一张脸,脱了鞋子上床,到了方便面前,象征性地一跪,其实双手支撑着,根本没碰到方便面。
杜敬之直接喊了出来:“把手举起来!”
周末不情不愿地举手,然后就听到了膝盖压到方便面,“咔擦咔擦”碎裂的声音,犹如他心碎的声音。
周末预料到了,这一天会不太平,他恐怕要十分艰难才能哄好杜敬之。只是他没想到,居然不是因为昨天晚上的事,而是他的失误。
杜敬之听到方便面碎裂的声音,就不再理周末了,到电脑前坐下,看到了一排私信。
睡遍满汉全席:敬儿!相片居然删了!其实那张相片超级可爱!
睡懒觉是朕的最大爱好:敬儿你是在自黑吗?我居然因为这件接地气的睡衣,升级为你的脑残粉了!
穿大棉袄的鲸鱼:大大!相片能重发吗?我居然没存!懊恼不已。
周末看杜敬之不理自己了,就调整了一个姿势,只是跪坐在床上,把方便面推得远了点,继续跟杜敬之解释:“小镜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就是发个相片,可能是看错了,错发上去了。”
“……”杜敬之不理他。
“小镜子,我只是想珍藏那张相片,觉得你特别可爱,是生活里的你,没想过要上传,真的是失误。”
杜敬之依旧不理他,而是在自己的手机里翻找相片,然后在电脑上插上数据线。
他打算破罐子破摔了,反正相片已经发了,后援团已经人手一份了,刘天乐已经刷屏“哈哈哈”了,粉丝已经对他删掉微博表示抗议了,他也就无所谓了。
从手机里导入了两张平时的照片。
一张是他觉得最帅的一张,周兰玥偷拍的。
相片里他披着黑色的羽绒服坐在班级里,里面还穿着校服,正在写练习册。不得不说周兰玥人虽然古怪,照相水平真是一流,直接把他最出众的地方拍出来了。
相片里他头发是棕色的,十分明显,趁着白皙的脸颊,因为在低头,低垂的睫毛都看的格外清晰,高挺的鼻尖形状十分好看。
反正在杜敬之看来,这是一张他看到,都要爱上他自己的相片,专注、认真、睫毛杀、一双手也被完美展现。
之后一张相片是正脸,他在吃饭的时候,周末拍的。没有特殊的造型,就是一手拿着沙冰,一手随意地搭在桌面上,看着镜头。嘴角微微仰着,眼睛含笑未笑,有一种说不出的迷人感觉。
两张帅照,配上两张粉色碎花配蕾丝边的睡衣的相片,一齐发到了微博上,配上一行字:平时的我&在姥姥家的我。
发完照片,一回头,就看到周末坐在床上,已经撕开了方便面的袋子,开始干嚼方便面,注意到杜敬之忙完了,这才笑着说:“你先忙你的,我先把证据消灭了。”
杜敬之简直被周末气笑了。
周末认错态度以及速度都很好,说跪就跪,跪完还耍无赖,简直一点原则都没有,他怎么就喜欢上了这样一个无耻的人?
可能是因为长得不错?
可能是因为腿长?
或者是因为性格挺温柔,对他挺好的?
他还是不想理周末,扭头去看微博,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挺多回复跟转发。
他先是看了一下粉丝,注意到粉丝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涨到了9000多。再去看自己微博里的评论。
现在让他觉得心里满足的是,他的画渐渐开始被人关注了,凑齐9张图的画,已经被转发了900次,评论也大多是赞美。
再看他发的视频跟相片,数量基本跟这个数持平。
他记得,曾经看过一个段子,不知道是真是假,却记忆犹新。
有一个外国女艺人,一直喜欢唱歌,可是中规中矩地唱歌,始终没有人关注她,她也一直不红。于是有一天,她脱掉了衣服,光着身子上了台,演唱了一首歌,所有人都看向了她,她也因此得到了关注。
也因为这个,这个女艺人一直都扮相十分个性,有种博人眼球的感觉。最开始,的确有不少批判的声音,不过,她真的成功了,还成为了一个风向标,近期更是风靡全球。
杜敬之也明白这个道理。
老老实实地发自己的画作,有可能会红,但是速度太慢,需要累积。他这样发一些其他的东西,可以得到关注,最后,这些关注他的人,会惊奇地发现,这个人不仅仅是有漂亮的皮囊,还有真正的才华。
然后,粉丝就可以固定下来。
两张丑照而已,不算什么。
不算什么……
不算什……
不算……
他妈的!怎么可能不算什么!
杜敬之直接拔下键盘,回身朝周末砸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