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肆掌管用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了陆芸初一遍,半响才慢吞吞的应道:“你走吧,你不适合当我们店里的伙计。”
“不适合?此话怎讲?掌柜的认为我不合适也得说个理由吧?”
陆芸初在现代社会刚刚毕业时也经历过求职阶段,那段时间让陆芸初总结出了一条宝贵的经验———找工作一定要有自信、自荐的勇气,这才能给老板聘请你的信心。
可陆芸初明明表现出一副信心十足的模样来应聘店小二,这掌柜的怎么只看了她一眼、连话都没问就觉得她不适合呢?
陆芸初不依不饶的硬要酒肆掌柜给自己一个理由,掌柜见状连头都懒得抬、不耐烦的摆了摆手:“你这白白净净的细嫩模样一看就知道是没干过什么重活的人,这重活你都没干过就更别提吃苦了。”
陆芸初本就是女儿家,女扮男装后自然是个斯斯文文的小生了,她见掌柜的以貌取人不由气恼的辩驳了句:“就算我以前没吃过苦,也不能笃定我以后就吃不了苦!”
“这位小公子,我这里请的是卑躬屈膝的店小二,就您这身傲骨与气度就不适合,我看你啊……去当小倌还差不多!”
陆芸初听了酒肆掌柜的嘲讽气得涨红了脸,这小倌是指古代的***掌柜的这样羞她、她还能不气红了脸吗?
而陆芸初引以为傲的求职秘技“自信”在掌柜的眼中却成为了致命缺点,不过很显然酒肆掌柜说的一点都没错———店小二确实是那种一眼看过去就让人觉得谦卑亲切的人来当比较合适。
既然酒肆掌柜已经把话挑明了,陆芸初也只得怏怏的摸了摸鼻子离去,她在古代的第一次求职也以失败告终,而早就当完衣裳的秋莲忙在一旁笨拙的安慰陆芸初。
“小姐,您也不一定非要到外头寻差事干啊,很多姑娘家都是在家里做女红来换钱维持生计,咱们也可以这样做啊!”
“女红……”
陆芸初听了无力的哀嚎道:“就我那把鸳鸯绣成鸭子的水平,谁愿意买我绣出来的东西?我想白送都没人要。”
“呃,这……”
秋莲是个不会撒谎的小姑娘,见陆芸初如此自嘲无措的支吾着不知该如何安慰,这时陆芸初已经沮丧的在街角一块大石头上坐下,用手撑着下巴冥思苦想她在古代可以赖以生存的技艺。
烧玻璃?
这种技术活并不是只要是穿越者就一定会,比如化学小白陆芸初就对少玻璃这技术活儿一窍不通。
发明火药?
这个就更不用说了,陆芸初在现代可是个见到鞭炮就躲的主儿,哪会有兴致去研究如此危险的东西的构造和制作原理啊!
陆芸初思来想去最终得出一个结论,她最有把握的就是在二十一世纪时的本职工作,只有本职工作她才拥有专业的知识与实践操作的经验。
但问题在于,陆芸初在现代是一名平面广告设计师与广告营销经理,平日里大多是帮一些公司包装产品、设计企业形象等,广告设计部分更都是在电脑上画图设计……但这古代根本没有电脑这种高科技产品,也没有广告公司让陆芸初去求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