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林央觉着,知趣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
水伯也察觉到了,问林央,“知趣这是有什么事吧?”
“不知道,好奇怪哦。”林央瞅瞅水伯那张大叔脸,没啥改变,跟以前一样难看啊。
水伯到底比林央历世更久,寻机拉住知趣,悄声给知趣打预防针,语重心长道,“知趣啊,你认我做干爹,我是拿你当亲儿子啊。你可别觉着干爹生的样貌好,就对干爹有啥不好的想法啊。咱爷俩儿可不好**的哟。干爹虽然眼神儿不大好,还就看上夏春秋那棵歪脖子老树了呢。”
知趣听的浑身发冷,不住的抚摸着身上的鸡皮疙瘩,都不知道该用何等表情面对水伯。知趣认真道,“干爹,我求你啦。你这是在说啥啊,求您了,别自作多情啊。”
林央不知从哪里绕出来,靠门框上,诚恳至极道,“阿伯,你误会了吧。”说着,林央走到水伯身畔,俩人站一处,林央眼睛往水伯眼尾的细纹上一瞟,再摸摸自己的水豆腐脸,“你觉着,知趣能放着我,看上你?”
水伯自信非凡,“你懂啥?乳臭未干的小儿!就是我这个年纪,才正是有内涵的年纪哩。你瞧瞧庄子上的丫头们,瞅我一眼,那眼就粘我身上拔不出来呢。”
林央道,“那肯定是跟我并排走的时候吧。”
水伯笑抽林央后脑勺一记,“去去,想个法子怎么叫你老子把你弄回家族去。这年头,没个出身来历,可不好造反。”
下午,知趣见凤鸳捏着鼻子端了碗红乎乎的东西往林央屋里去,知趣闻到一股子血腥味儿,唤住凤鸳问,“这是什么?”
凤鸳道,“猪血。”
“干嘛使的?”
“我家少爷说他现在的祖母快过大寿了,他现在的爹是大孝子,又重名声。文人爱名,少爷准备抄着血经送回去,也好叫老头子把他接回去,谋个出身呢。”凤鸳素来爱美,身上每天都熏的香香的,哪里受得了这猪血味儿,已经皱眉n次。
知趣摆摆手,凤鸳就去给林央送猪血,抄血经书了。
不知何时,林央已经长成了与知趣一样高的男人,少年的稚气已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男人宽阔的肩膀。林央很顺利的回了林家,分分秒的斗败林家那些寻他不是的人,再让水伯客串老神棍,戳穿了当年有人造谣说林央命数不好的阴谋,从而成为林家最出众的男丁。
的确出众。
林央身高八尺,宽肩细腰,高大矫健,只是他一张脸实在生的姣好如花,初时难免受人轻视。不过,林央徒手便可伏虎杀狼,他身上带着些淡淡杀伐之气,故而使人不敢有半分轻视。
有出身有本领的林央,很快谋了个差使,带着知趣一行去了南炎洲西北关防,职位不高,妙在军中任职,有点儿小小兵权。
水伯道,“刀枪,就是地位。”
水伯造反经验丰富,但有句老话,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连水伯都得说,“林央天生就是这块料。”
能狠能忍,对于他人的弱点有极敏锐的观察力。
林央第一次令知趣刮目相看在于,他杀死了一个“仙师”。
这个“仙师”自然不是神仙,大约是凡世的修真者,约摸炼气二三层的样子,凝水诀、锐炎诀摸了门,口喷火球,手送清风,被来犯的敌军引以为“神仙”。
林央亲帅大军,杀尽来犯敌军,再引重弓,连珠三箭!“仙师”用术法避开第一箭、第二箭后,第三箭时法力不济,一箭穿心而过,钉死在地上!
此一举,全军震动!
林央身上的戎装半边披红,凤鸳尽心尽力的服侍他家凤神换去重甲,再打来温水,给林央擦去皮肤上的血迹。林央喝过半壶温茶,见知趣进来,咧嘴一笑,“知趣,你看见没?”
知趣点头,“看到了。”
林央利箭一样锐利的眼神轻轻的扫过苏云殊的脸,未有片刻停留,淡淡道,“仙师,也没什么可怕的。”
苏云殊自知自己修为远胜被林央射死的小炼气,但不知为何,听到林央这话,苏云殊心中一阵惊悸,竟连笑都笑不出来,头微微一低,道,“这次大胜,又要升职了吧?”
林央已换了便服,问苏云殊,“不是西南有人反了吗?”
“不回,回去也是做皇帝掌中的刀,难道拿我的人去跟西南硬碰硬,叫别人捡便宜。”林央摸着木椅扶手,“想的美。”
林央二十五岁时,已是国家瞩目的将领,手握重兵。
为了拉拢他,朝中公主下嫁至西北。林央看都没看一眼,反是跑去知趣的屋子,拉着知趣说话。如今的林央早不是先时说到感情便面红耳赤的毛头小子,他坦荡非常地,“知趣,咱们上辈子就好过。你对我的心,我都知道。我这辈子会变老,不过,我是朱雀,总有转世。夏春秋虽是个小人,可有一点我服他,他等了阿伯几百年,也找了阿伯几百年。知趣,先时,你都肯陪我死。我们,我们……”
紧紧的攥住知趣的手,林央掌中有淡淡薄汗,他郑重无比地,“知趣,我们在一起吧。”
罗妖在知趣的识海轰的爆发了,林央不禁皱眉,“知趣,你怎么突然这样热?”
知趣脸烧的跟红烙印似的,在识海中不断的安抚罗妖后,方道,“我,我,我有话,一直想跟你说,阿央,就是不知要如何说。”
林央以为知趣是害羞了,接下来要跟他表白爱意呢,遂一笑如花开,“说吧,我听着呢。”
知趣把林央拽到紫金鼎,一五一十的将罗妖的推测跟林央说了,“以前我脑子受过伤,失忆了一段时间,后来才渐渐想起的。阿央,你或许是我的爱人转世,还有一种可能,你或许是仙界朱雀转世。”
“如果,你是我的爱人,咱们能在一处……但,如果你是仙界妖神,那我们不能。不然,你命中注定的是青龙,而我的爱人也许在什么地方等我。我们若现在在一起,那他们怎么办?”知趣推托道。
林央漂亮的眉宇皱出个小小的川字纹,“怎么可能?”
“我,”林央急的嗑巴了一下,将知趣的手攥的更紧,“我,知趣,我说这话,并不是胡说。其实,在我第一次看你时就觉着眼熟亲切,就情不自禁的想对你好。你不喜欢的事,我一件都不做,就是担心你不高兴。知趣,若非我上辈子与你生情,怎会初次见面就觉着你熟悉?”
“前世的事,我是记不得了。但是,那种感觉是不会忘的。”林央脸上没有半分含糊,他郑重到了极致,“知趣,我是真的喜欢你。你想想,若非前世之情,我今世怎会一样的爱上你!”
“阿央,你觉着亲近,是亲近我,还是亲近他?”说着,知趣从怀里取出一根黑色的翎毛,这支翎毛是正宗的玄色,漂亮至极,近看仿若玉雕,周身有淡淡的光华微耀。
“这是什么?”
“凤凰毛。”知趣道,“是以前,我的爱人留给我的。你前世是朱雀,这上面也有朱雀的气息,你们是同族,你是亲近我,还是亲近这上面的同族气息呢。”
林央眉间闪过一丝厌恶,别过脸,“说到底,你就是不喜欢我,才找出这些理由”
知趣并不给林央留什么遐想空间,当断则断,道,“我说过,对你,犹如对我的儿子。”
林央怒道,“我又不缺爹!”一把推开知趣,直接起身,跳出紫金鼎去。
知趣微微叹口气,罗妖气地,“他再敢打你主意,我非烧死他不可!”
“说这没用的做什么,我又不会应他。”
罗妖稍稍气平。
林央作战更加勇猛,他麾下聚集了更多的能臣武将,甚至不乏有同道中人,人族,或者妖族。
林央的地盘得到了极迅速的扩充,
因为是同道中人,知趣跟这些人算是熟悉,其中一个女修,名唤凌云,与知趣的关系尤其好。知趣道,“修士多是与世无争,倒不是争不过这凡世,实在是凡世无甚可争之处。你们怎么还特意涉凡,莫不是日后想留在朝中做官?”
凌云生的很漂亮,拢一拢被风吹乱的发丝,与知趣并肩坐在草地上,笑,“谁说凡世无甚可争之处,知趣,你是修真界来的人。凡世与修真界比,灵气浓郁之地少了些,但也不是没有。同样的,凡世的修士也不多。这些地方,有的是人争。我们涉凡,倒不是为做官,结交好凡世帝王,给我们一片清静之地,足矣。”
知趣很快明白,“看来,你们现在住的地界儿不够好。”
凌云哈哈一笑,“非也。”
罗妖在知趣识海里道,“真个笨,这些修士是两头下注。同一门派,有帮朝廷的,自然有帮林央的。这样,不论哪边胜,与人家都不影响。洞府是修士的根本,哪里有换来换去的。”
知趣没理会罗妖,继续跟凌云说话,凌云望着跟在林央身后的凤鸳,笑道,“我们凡世修士,也就这点儿小心思了。来的妖族朋友,才是尽心竭力报君王。”
凤鸳喊知趣,“罗先生,凌姑娘,有贵宾到了。”
知趣拍拍屁股从草地上站起来,顺势扶了凌云一把,两人一并朝林央走去。林央握住知趣的手,淡然道,“是孔雀王的儿子。”
知趣惊喜的叫了一声,“唉呀,小白来啦!!!!”挣开林央的手,知趣急吼吼的朝会客厅跑去!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到小白与黑豆儿了,他的孩子们!
作者有话要说:万更了,晚安,我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