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章十(1 / 1)

李寻欢似乎有些震惊,我说出这样的话,我笑望着他不语,我想,他应该懂的,无关男女。

半晌,他才仰头喝下一杯酒,“依依你有这样不逊于男儿的情怀,我不阻止你,只是,江湖多险恶,”他伸手,手掌上的飞刀,映着月光,反射出幽冷的光,然,并不渗人,而是分外的温暖,“带上这个,或许有用。”

“有用,太有用了。”我慎重的接过,“谢谢大哥。”上次他借给过我一柄,后来在路途中丢失了,现在这一柄,却是和上次完全不同的意味。

“还有,让铁兄陪你去吧。”

“可是……”我欲推迟。

“没有可是,”李寻欢难得强硬,“你并非江湖人士,铁兄跟着你,关系不大。而且,你一个人在外,我不会放心。”

我点头答允,说实话,我也实在喜欢铁传甲豁达豪爽的性子,只要我不招惹江湖是非,他身份也不会泄露。再说,这里到底比不上现代安全,主要是我又不会武功什么的,孤身上路,也确实有许多顾忌。

送别的酒,喝起来却并不伤感,因为,分别,是为了下次更好的重逢。

“不要送了,千里送君,终需一别,到这里就可以了。”李寻欢和林诗音刚送到李园门外,我就站住了。虽然叫依依,但我并不习惯依依惜别。

“依依,保重!”李寻欢重重道。

“保重。”林诗音不舍的重复了一遍。

李寻欢拍拍铁传甲的肩膀,“铁兄,依依就交给你了。”

“少爷,你放心,只要我铁传甲在,拼死也不会让人动依依小姐一根头发的。”铁传甲拍着胸脯保证。

“你也要多保重。”李寻欢绝不是偏颇的人。

“我会的。”

我露出笑容,试图让离别的氛围更轻松点,“放心吧,我外出惯了的,虽然没以前方便了,但是基本的我还是知道的,我会小心谨慎,不会随意招惹麻烦的。而且,还有铁兄在,就算遇上宵小,也平安无事啦。”我比了个放心的手势,“倒是你们,下次回来的时候,是不是要请我喜酒啊。”有一种,当了红娘的愉悦感。

两人对视,林诗音脸上染上嫣红,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倒是李寻欢大方笑,“好,下次回来,大哥请喜酒。”

“是大哥大嫂请喜酒。”我笑着纠正了一句,“记得哦,生孩子的话,我要做干妈的。”我潇洒的挥挥手,带着铁传甲,头也不回的离开。

一路走走停停,离开的时候,我包袱里被塞了不少银票,我实在不差钱,不过我却不打算一直靠这个,我想到绝妙的赚钱主意——说书。

我不欲招惹是非,涉及江湖武林的就不说了,但我还可以说西游记啊,这故事成书较晚,这个年代大概还没有广泛流传,而且我自己也特别喜欢,每逢暑假必重播也加深了记忆。备选还有聊斋,镜花缘,□□……额,这个还是算了。

最开始的时候,听的人实在不多,我的大白话他们不喜欢,对故事的节奏把握也不好。但仗着故事精彩,多说了一段时间,我慢慢掌握住说书的节奏和听书人的口味,渐渐的,不需要动用我从李园带出来的银票我也足够生活了,再然后,就有了结余。

我和铁传甲先去到邯郸大道,无论如何蹦来跳去,都回不了现代。

虽然难过,但我并不消沉,我的路途,才刚展开。

时不时的,我能接到信,是奇奇怪怪的江湖人士捎带来的,有时候我会请他们帮忙捎带回信,有时候他们不回去,我也就算了。

这么走过大江南北,我突然,想去塞外看看。

就这样,我和铁传甲被李寻欢一封信托付给了一位镖头,这位大叔热情的欢迎我们加入他们的队伍,我们跟着那位镖头大叔,开始了三个月的旅途,镖队回程的时候,我却不想走了。路途中走了那么长,在塞外却只呆了短短的时间,于是大叔又将我们介绍给了一个小部族的头领。那里的人们,虽然说着和我完全不同的语言,但他们热情好客,更何况是朋友带来的朋友。

我们受到了最热烈的接待,我跟着他们放牧,跟着他们逐水草而居。

在草原上,我学会了骑马,而且骑得很不错。没办法,除非你双腿如飞,否则这就是在大草原上最主要的交通工具。除了骑马,我还学会了挤奶,放羊,炮制奶酪,放牧时赶走草原上的狼。

这里没有被现代工业污染过,草很绿,水很轻,天很蓝,我被晒黑了一圈,但那些热情的草原小伙子,仍然会对着我唱有着悠长调子的情歌,虽然我也知道,他们多半就只是客气客气。

春去秋来,我们两人跟着他们走过一片片的草场,跟着他们载歌载舞,我甚至学会了摔跤,只是实在摔得不算好。

再然后,我们从草原辗转到了西域,这里,又是完全不同的风土人情。

穿上西域姑娘的银铃纱巾服,我学会了胡璇舞,就是转不了几圈。我也交到了可以生死换命的好朋友,有时候跟着他们,拿着弯刀奔驰在马上。我都快忘记我来自和他们不同的世界。

直到有一天,我发疯似的想念米饭青菜,我知道,该是回程的时候了。

回头想想,我竟离开李园两年多的时间了,大概,大哥和诗音两人只怕真的连孩子都有了吧。这话,说给铁传甲听的时候,他简直是高兴坏了,虽然这一路他也觉得精彩,但这么长的时间,他也很想念李寻欢。

达成一致后,突然之间,就这么归心似箭。告别了朋友们,我们跟随着商队回到关内,然后,回李园的一路上,我们听到惊人的消息。我和铁传甲面面相觑,我顿时收了悠闲的心思,让铁传甲加快了步伐。

入夜时分,马车终于驶进了城,停在李园门口,我下车,和守门的小子对望一眼,两年的时间,昏黄的灯光,足够让他对着穿着西域姑娘衣服的我愣了愣,他先认出了铁传甲,然后猛地反应过来,欢喜的叫出声来,“是初小姐回来了,是初小姐回来了。”

很快他唤了人来,帮我们从马车上搬下打包小包,我笑问,“大哥呢?”

“少爷出门了。”

我倒是不以为意,“那诗音呢?”

“表小姐在后园,龙少爷在陪着她赏梅,少爷和表小姐一定很高兴初小姐回来的。”

我脚步一顿,“告诉我,大哥,是不是跑去哪个青楼楚馆了?”

踌躇了一下,他还是老实答道,“是倚红楼。”

一路上听到的传闻,终于得到了证实,我脚步定在当场,然后,就是无法言喻的愤怒,从脚底席卷了上来。就像是,你经历千辛万苦,甚至差点没命,终于完成了一件你认为做得很对,做得很好的事。而这件事,却被人一夜之间全部推翻。

又急又怒,我抓了看门小子的衣襟,“倚红楼,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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