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过了两点,几人简单吃了点家常炒菜就算结束了午饭。
叶婉婉说要咨询律师,顾北冥的动作就很快,没一会儿,公司的法律顾问就赶到了片场。虞媚儿跟她带着小童一起咨询了律师几个问题,最终,所有的决定权都掌握在小童手里。
她的片酬,她得自己拿主意,就算是要跟叔叔婶婶解除监护关系,也还是要她自己做决定。
说白了,只要葛小童反抗,这事儿就好办。
她如果瑟缩着不肯反抗,旁人没办法替她出这个头。
虞媚儿看向葛小童,刚想说些什么,就被叶婉婉制止。两人送走了法律顾问,一前一后的折回来。对上葛小童不知所措的眼睛,一时间,竟是谁也没说话。
按照虞媚儿的意思,这事儿就t得刚到底,欺负孩子这不是没完没了了么!
但是叶婉婉却知道,这个决定很难做。
小童父母双亡,叔叔婶婶收养她,本来就是恩情。她没有办法否认这一点的。
任何人,都没有办法发自内心的做到对一个不想干的人如同亲生的好。一切都是责任和义务罢了!所以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要求收养人对被收养人如同亲生!
叶婉婉突然想起一个新闻,丈夫照顾瘫痪在床的妻子十八年,终于还是对其痛下杀手。
看到这样的新闻,她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婚姻本就是一场合作,合同都签了,对方却突然从战友变成了障碍。她不仅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帮助,还要占用你大量的时间精力。一年,两年,三年……
你的责任心和道德感始终如一,可十年,十五年呢?
你的人生本可以光辉又灿烂,你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奋斗,可以拼搏。
可是她来了,她带着瘫痪的下肢和道德压迫走来了,她趴在你的背上,吃你的肉,喝你的血,逼的你每天都要为了生活,为了一口饭苟延残喘……
叶婉婉想,她不是圣人,如果换了她,可能也会在道德的边缘拼命挣扎,最终也作出同样的选择吧?
谁不想过的好一点呢?
男人女人都一样,大家都想找一个即使帮不到自己,也至少不要给自己添麻烦的人。婚姻尚且如此,何况是突如其来的收养关系?
葛小童的父母,一个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病死在医院里,另一个接受不了人财两空的结果,丢下年幼的小童,跳楼自杀。
没有赔偿款,也没有抚恤金,她叔叔力排众议收养了她。
站在她婶婶的角度想一想,自己的日子尚且过的捉襟见肘,突然又来一个小累赘,谁不想让自己亲身的孩子过的好一点呢?收养小童可不是她做的决定啊!
所以她养都养了,凭什么要求她一视同仁?
换了她她同样也做不到!
就拿思思来说吧,是,她是很心疼小姑娘。但若是要她每天都无微不至的照顾她,像爱小宝一样爱她,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任何人,任何小孩,都不能跟她的小宝相提并论!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