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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狗血批发商1(1 / 1)

“谢项礼是怎么回事?”唐宋看着系统弹出的光幕。

【嘀——玩家权限不足。】

“他也是玩家吧?他是死了?因为没有完成任务?”

【……】

“……”唐宋知道问不出什么,她沉默了一会,开口,“报酬。”

【情商+10】

显示屏的那一端,男人手中提着毛茸茸的系统111:“谢项礼回来了?”

【是啊。】系统奋力挣扎,然并卵。

“啧啧,真讨厌,他肯定是察觉到什么了。”

——其实你所做的我们都察觉到了好么?只是那位大人还没有回来而已。

系统扭动了身子。

——哼哼哼你以为你能够在时空局一手遮天么?

虽然完全不敢开口这么说,但是在心里还是可以过过瘾的。

————分界线————

“Ilvendsonmeaudiable(他把灵魂出卖给魔鬼)”带着高高礼帽,披着大风衣的男人走进了酒吧,在柜台上用食指敲动了两下。

柜台后面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他从酒柜上拿出一十分古老的酒瓶,轻轻摇晃几下,看见那酒瓶下沉淀的东西融化,然后再取出一只高脚杯,往杯中注了三分之一杯的酒。

“好久不见啊,诺厄。”老人将酒杯递到男人面前,“你还是一如既往呢。”

“呵。”被称为诺厄的男人接过那杯酒,用三根手指在灯光下转动着酒杯,看着紫红色的酒在杯中回旋,“一如既往,但是你却不一样了呢,还是……不肯回来么?”

老人摇了摇头,避开了这个话题,从身后的酒柜后面拉出了一个小女孩:“我孙女,唐宋。”

唐宋努力摆出怯生生的样子看着面前的男人,黑发黑瞳显现出她与旁边的人的不同。

“嗯?孙女?”诺厄弯下腰,将酒杯放在唐宋面前,却看着她避开,“人类?”

“宋宋,叫爷爷。”

“爷爷?”唐宋看看老人,又看看诺厄,“这个叔叔是爷爷么?”

“哈哈哈。”诺厄突然发出了笑声,“蒂布勒,你还真的能忍下去呢。”

——我知道的哦。

唐宋低下头。

【读取剧情】

这一次的时代,是类似于中古世纪的欧洲的样子,但又有不同之处。

男主角诺厄是血族,并且是血族中的密党前任首领,四代吸血鬼Methuselah之一,却早已退出了血族统治阶级,因为他是莫卡维族族长。作为梵卓族与莫卡维族的共同血脉,诺厄身上流淌着疯狂的力量,这样的力量驱使着他去躲避一切——为了不毁灭一切。

而那一天,游荡在黑夜中的诺厄遇上了女主角维维斯——一个Caitiff(贱民)。维维斯是一个被sire抛弃的吸血鬼,她连sire是谁都搞不清楚,甚至连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更不知道吸血鬼社会的存在,甚至以为自己就是世界上唯一的血族,在懵懂中度日。

诺厄的气息吸引了维维斯,她却一直在抵抗着自己的本能。这样的caitiff却吸引了厌世的诺厄的眼光。他伪装成人类,混入了维维斯的生活圈,慢慢有了感情,也让维维斯一点一点接受了自己是吸血鬼的事实。

但维维斯并不知道诺厄是Methuselah,更不清楚血族的六道戒律。而她将自己是吸血鬼这件事透露给了她一直暗恋的学长。而那个学长恰好是光明圣堂的预备骑士。

诺厄非常生气,却又难以下手抹杀掉维维斯的存在,这个时候,他的未婚妻却来了。

如今与他血脉纯度最接近的,布鲁诺族的亲王。

经历了许多事件,维维斯被他未婚妻吸干了血,而诺厄放弃了自己的永生,将自己转变成人类后背光明圣堂所杀。

【剧情结束】

也就是说这一次的原剧情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悲剧呢。

而唐宋的爷爷是血族魔党勒森魃族的族人,却因为不支持勒森魃族的做法而逃离了氏族,在诺厄被光明圣堂追杀之时,他为了保护诺厄,施展了自己的力量,被魔党封印,而唐宋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死亡。

【嘀——任务:①攻略诺厄②攻略光明圣堂骑士长③拿到血族十三秘宝之一】

——看着这些任务就觉得很狗血啊啊。

唐宋抬起头,眨了眨大大的眼睛:“叔叔,你是爷爷的朋友吗?我之前没有见过你呢。”的确啊,诺厄上一次来找蒂布勒的时候,还没有唐宋呢。

“是啊。”诺厄摇了摇头,在他漫长的生命中,许多朋友陷入了沉睡,许多友人变成了敌人,作为见证过血族圣战的他,心脏早就忘记了跳动。如今能够算得上是朋友的,大概也只有这个本应该是政/敌的蒂布勒了吧。

诺厄将酒杯放在自己血色单薄的嘴唇旁,轻轻嗅着:“délicieuxetparfumé(美味清香)”那酒自然不是普通的酒,而是参杂着血的。

那才是吸血鬼所能闻到的清香。

诺厄品味了许久,虽然神情放松但是一举一动全都是标准的贵族风范,如同画中人。

“走了,Auplaisirdevousrevoir(再见)。”诺厄放下酒杯,走出了酒吧。

很奇特的是,酒吧中还有许多其他的人,却都没有人看他一眼,似乎他们感受不到他的存在。蒂布勒开始慢斯条理地擦拭着酒杯,而唐宋则偷偷从酒吧的后门溜了出去。

这是一条古老的小巷,小巷中大多都是如同这家酒吧一样的古旧的门店。石板铺成的地面上,月光映照,男人的步伐不快,却非常难以捉摸。诺厄noir——黑暗。

“叔叔。”唐宋努力加快步伐,但总也无法追上。

“Onescompteennuitterrestrelalumièrecéleste.(人们在尘世的黑暗里预支天上的光明)”唐宋听见男人的声音。

啪——!唐宋撞到了什么上面,她抬起了头:“叔叔?”

“怎么了?”在蒂布勒不在的时候,诺厄显得很是冷漠,月光下他的眼瞳是浓浓的血红。

“叔叔,这是你的吗?”唐宋伸出了手,手上是一把小匕首。

诺厄眼神一变,他直接拿过了那把匕首。

“蒂布勒将这个都给了你啊。”这个匕首是当年他送给蒂布勒的,他说有任何要求只要他能做到,就可以去做。

唐宋擦了擦掌心,原剧情里原主也就是因为这把匕首而被诺厄救了一次,从此沉迷,直到死亡。“叔叔,我想跟着你。”

诺厄低下头来,看着这个小小的才刚到他腰部的小女孩,从她的眼睛中捕捉到了一丝红芒。

——也是血族的孩子?哪一个族的?

诺厄对唐宋的气息并不亲切,可以感觉到并不是属于梵卓或是莫卡维族。

“你……想跟着我?”诺厄曾经也有属于自己的仆从,但都流失了,他一个人游荡了很久,从没有想过还要找一个人来陪伴,更何况是个孩子,“你需要跟着自己的sire。”

“爷爷不是我的sire。”唐宋拉住了诺厄的披风下摆,“叔叔。”

“你还没有释放身份。”诺厄拍了拍唐宋的头顶,“这样吧,等你被释放之后,我会再来接你。”

——血族有义务全责照顾自己创造出来的晚辈,直到引介给亲王释放身份。一旦被亲王认可之后,晚辈便获得独立之身,拥有和其他正式吸血鬼社会成员一样的权利。

“那……说好了啊,叔叔,你可不能忘记!”

诺厄重新将匕首递回给唐宋,离开了。

“宋宋”蒂布勒看见唐宋从酒吧门口走进来,“你干什么去了?十三桌,Margarita(玛格丽特)。”

“好。”唐宋把那小小的匕首贴身放着,转身去端酒。这个酒吧的客人很杂,既有像诺厄那样的古老血族,也有游荡的精灵一族,甚至有人类。

这个酒吧的名字叫做Regarderversleciel——仰望天堂。

每天,蒂布勒都会教导唐宋有关调酒的事情,但不知道为什么唐宋调配出来的都更接近化/学/武/器。对此蒂布勒既不惊讶也不失望。

他们也会有捕猎的过程,但很少,大部分时候蒂布勒都有着鲜血来源,但是那些鲜血自然是没有活生生的生物所流动的血液好喝。

唐宋一般也就捕捉一些小动物,抽一点点血来喝,而她却看见过不少次,俊美的血族用自己的外貌去骗取人类的心,然后再吸吮血液。

“人类的灵魂,可是比血液更美味呢。”她曾经问过一个来喝酒的血族为什么要这么做,那个血族这么回答。

唐宋眼中的红色光辉有一瞬间转换成紫色。

“那……吸血鬼有灵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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