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和文艺挂钩,不管是人或者事,都需要保持他的新鲜感和神秘性。
演员是如此,做节目时亦是如此。
所谓的一问一答,说着笑着问上两三个问题,也就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
不然呢,两个人这样傻傻地问上一下午?那蒋文艺真的会哭死。
好在,傅晚丝和白玉谦都是有节操在的。
两个人又说了几个没有营养的话题,譬如,你吃饭了没有?中午要不要休息?
白玉谦刚刚拍完一部电影,最近正好在休整期,晚上睡得不早,早上起得自然也不早,一天三顿饭,有一顿是夜宵,然后早饭和午饭合二为一。
他说自己吃过饭,傅晚丝又不好问他“你吃了什么”,瞧他面上稍有倦意,便提议午休。
实际上白玉谦并没有午休的习惯,不知是不是两月没有坐过飞机,他还真的觉得浑身上下都懒懒的。
于是赞同。
傅晚丝快速收拾了一下厨房,而后两个人一起上了楼,一左一右,进了各自的房间里。
居然忘了说一声“再见”。
傅晚丝心想自己是不是太冷漠了,又觉得实在没必要那么刻意。
说来说去,还是她经验少,不够淡定。
她歪在床上的时候想,不就是几个摄像机嘛!
又不是现场直播,蒋文艺又是导演,剪辑的时候,总不至于坑害她就对了。
正想到这里,她的手机“汪汪”叫了两声,来了条信息。
点开屏幕一瞧,正是蒋文艺发来的。[傻妞,不要太感激哥哥。]
一个29岁的女人被叫做傻妞,其实是挺违和的一件事情。
但叫她的是比她大了5岁、从小一块儿玩沙子的蒋文艺。
大了5岁还能玩儿到一块儿去的男女,真的没有超友谊的关系,很多人都不相信。
这事儿说起来,不是蒋文艺的智商不够,也不是他极有爱心。
主要是人小的时候就傻呀。别瞧现在她和蒋文艺智商上没有什么差距,再倒回去二十年,3岁和8岁根本就不是一个段位的。
傅晚丝的爹老傅同志是个心疼闺女的,他觉得他自己除了花钱啥都不会,他闺女一定继承了他的衣钵。
这事儿本来和老傅同志也没有多大关系,可一说起往事,总要从头说起。
傅晚丝搬到那个基督教的大院时才三岁,小孩子猛然换了一个环境,多少都是有些不适应。
老傅同志为了哄女儿高兴,一掏口袋,甩出了一张两块的绿票票,说:“闺女,自己买吃的去。”
放在现在,两块钱只能买包口香糖,可那个年代,一碗馄饨也才3毛钱而已。
两块钱恨不得能清空小卖部的小半壁江山。
可那个时候的傅晚丝可不知道老傅同志给她的是一笔巨款。
她虽从小就知道买买买、吃吃吃,但新到一个地儿,人生地不熟的,谁知道小卖部门朝哪里!
所以说,爹往往是最不靠谱的那个。
傅晚丝没能找到小卖部,倒是找到了一堆沙。
小孩子看见了沙子,就和女人看见了宝石是一样一样的,迈不开腿又走不动路。
她就记得她把那两块钱埋到了沙里,埋埋挖挖,挖挖埋埋,玩得正高兴,来了个比她大的男孩,也和她一样,弄了根狗尾巴草埋埋挖挖。然后,咦?她埋下去的钱去了哪里?难道是埋到了地球的另一端?
傅晚丝只顾着挖坑找钱,一直没顾上搭理她旁边的那个男孩。
那男孩一直在笑她,临走的时候还笑着说了一句:“傻妞”。
对,那个看她玩沙看了半个小时,想尽了办法,就为了坑她两块钱的男孩,就是蒋文艺。
不是所有的邻家哥哥都是白衬衫牛仔裤的那个青梅竹马,也有像蒋文艺这样的大奇葩。
傅晚丝无聊地翻转着手机,最后给蒋文艺回了一条[去你的大白碗]。
不是她小气,主要是“大白碗”太有杀伤力。
一时没忍住,傅晚丝自己笑出了声。
从没有想过自己的名字会以这种方式和一个男人的名字联系在一起。
***
傅晚丝一觉睡醒,已经是下午四点半了。
看了看眼前不熟悉的房间,很认真地思考了片刻,终于想起来了自己身处哪里。
曾经也有那么一段时间,一天要换好几个地方,也会一觉醒来,恍惚不知自己身处何方。
这样的心情其实不是很好,没有着落,空虚、孤单,还有对未知的恐惧。
女人就是这种奇怪的动物,可能并不是每个女人都害怕没有金钱、没有物质的生活,但每个女人都怕的就是无形的时间消磨。
尤其是一个人独处。
尤其是岁数越来越大。
傅晚丝并没有坐等自己被不好的情绪淹没,她坐在床沿,仔细听了听外间是否有动静。
外头的一切都是寂静的,窗户上还有一层隔音玻璃,就连外头的蝉鸣都传不到耳朵里。
按耐不住的傅晚丝开始制造噪音,她先是出了房门,犹豫了片刻要不要去叫白玉谦。片刻之后,她就下了楼,径直走到冰箱旁边。
生活嘛,总要有粗有细。
中午已经对付了一顿,晚饭总要吃的精心。
她从冷藏室里取了几样蔬菜,又从软冻室取出了两根没有剁开的排骨。
排骨可以熬汤,也可以红烧。不管干什么,前提都要先剁开。
不知道有多少女人会对这样的事情手足无措,对傅晚丝来说,简直就是不值得一提的小事。
她找了把合手的菜刀,对着菜板旁边的摄像机“嘿嘿”一笑,先把两根排骨劈开,然后“嘣”的一声……
如果摄像机是人的话,一定会说“日了狗了,吓老子一跳。”
就是这样,楼上的白玉谦还是没有一点儿动静。
傅晚丝突然想起来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顿时觉得自己傻的可以,若是白玉谦去掉了助听器,理所当然听不见她制造的噪音。
她放开了手脚,觉得一个人做饭没有意思,还特地打开了吧台上的鳄鱼造型的迷你CD组合音响。
应该是节目组刻意准备的,里头的CD刚好是白玉谦的个人专辑,第一首歌是他的成名曲《我还有眼睛》。
醇厚的男音在哼唱着“我虽然听不清这世界的声音,可我还有一双可以看透你的眼睛”,也不知歌词是谁的手笔,想象着白玉谦低头吟唱的模样,一字一句都敲打在了她的心坎上。
有的人总是可以让人莫名心软。
傅晚丝决定要拿出最高的水平,做出一顿可口的晚餐,献给她刚刚结识的小伙伴。
她还特地上网搜索了一下,白玉谦最爱吃的和最不爱吃的东西。
结果倒是与她的脾气和爱好:吃,有异曲同工之妙。从不挑食,是不是间接说明了他也是吃货一枚!
傅晚丝放心大胆地开始做饭,且是她喜欢什么就做什么,她相信凡是爱吃的人,不论食材的种类,只要色香味俱全,足以满足吃货的嘴。
总共耗时一小时二十八分,此时已经六点多钟,四菜一汤已经上了桌,楼上的人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傅晚丝解下了围裙,又洗干净了手。
她也不知自己怀了什么样的心情上了楼,她轻轻地叩响了他的房门,怕他听不到,还特地晃了晃。
反复几次,听不到里头有任何声响。她拧了拧门锁,发现房门并没有上锁,便将房门打开了一条缝,轻轻地探头看向里面。
房间的窗帘密不透光,宽大的双人床上躺着一个很长很长的男人,感觉他的长度刚好就是床头到床尾的长度。
傅晚丝庆幸自己选了个小房小床,若换作白玉谦去睡她的单人床,他一定是蜷缩伸不开的。
贸贸然去叫醒他,好像不太好。
自己一个人吃饭,不叫他,好像也不太好。
这就是两个人还没有彻底熟识的烦恼。
傅晚丝轻手轻脚地进了屋,房间里到处都是他的味道,不是什么异味,是她可以很清楚辨别出来的男人味道,说不上好闻,却足以侵透人心。
她下意识叫了他一声,这才反应过来叫可能没用。她走到床前,推了推他的胳膊。
嗯,他的手臂很结实,结实到明明是静止的状态,手感还是硬邦邦的。还有……他的体温好像有些不太对。
后知后觉的傅晚丝抬手探上了他的额头,那里是滚烫滚烫的,没有一丝的汗迹。
居然是……生病了。
傅晚丝立在床前,盯着白玉谦那张俊美无比的脸,心想,他一定是老天派来考验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