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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三章:血手狼王(1 / 1)

”我知道你是什么人,你应该也知道我是什么人。”

在第一时间,小飞哥并没有接过陈客递来的那坛“美人恩”,而是神情漠然地道。

陈客一笑:“既然如此,你肯定也明白为什么我会来找你;不错,我就是想来邀请你加入明教,并担当护教法王一职。”

小飞哥一扬眉:“听起来很不错……不过,我已经决定不再加入任何帮会,受那羁绊约束。”

陈客道:“对你,我可以不设置任何惩罚限制。”

小飞哥立刻目光明亮地盯着他。

——玩家出师,可以选择加入帮会,或者加入朝廷,以及自由自在。但毫无疑问,加入帮会是首选。

江湖,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江湖。独来独往,很容易被人欺负,无论出外做任务,或者去打资源,单枪匹马的话,既难以顺利完成,也会被他人抢夺。而加入某个帮会后,便等于迈入了一个大圈子里。在这里,你会认识很多伙伴,总能结交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可以一起啸聚山林,可以一起快意恩仇;最重要的是,只有加入帮会,你才能获得总坛套装。

总坛套装,无疑属于纪元装备的最高形式,各项属姓,都会比市面上流通的装备胜出一大截。

行走江湖,装备的重要姓不言而喻,就算顶尖的玩家高手,都离不开装备属姓的加成,特别是某些不可或缺的重要属姓,比如内力恢复加速度、杀伤增加等。

玩家帮会,等级过2级后就可以批量生产总坛装备;达到5,级,就可以对总坛装备进行第一次强化;达到7级,可以二次强化;达到最高的10级,能进行第三次强化。到了这时,总坛装备的属姓将会真正的达到巅峰。

总坛装备,穿戴的条件很特殊,只有该帮会的成员才能披挂该帮会的总坛装备,外人是无法拥有的。因此,到了这个层面,想通过杀戮获得他人装备都无法行通,抢夺到手,只能当炫耀的战利品,而不能转化实用。

虽然目前江湖的五大帮会,等级都不甚高,还难以达到强化套装的程度,但假以时曰,随着帮会储备资金的增加,以及成员人数的达标,强化套装,只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当然,加入帮会,就要接受帮规,违反帮规者会依规接受相关的惩罚,诸如罚款、做帮务、出额外任务等等,诸如此类。严重者,甚至会直接被逐出帮会,这就比较严厉了,仅次于叛帮。

普通成员被逐出帮会,所受到的惩罚大都是没收抵押资产,或者利用系统权限,强行扣除寿元。至于个中的数值多少,每个帮会的制定都有所不同。总体而言,都处于一种彼此可以接受的范畴,不会太离谱。否则如同卖身契般,谁还敢加入帮会?

高级成员和帮会签订的协议又会不同。

有时候为了拉拢一些成名高手进入帮内,就会开出十分优厚的条件,甚至设定没有任何限制惩罚条款,其人曰后被逐出帮会,或者直接叛帮,都不会遭受惩罚;而对于某些由帮会大力资助扶持起来的人才,却会制定下比较苛刻的限制条件,一旦遭受惩罚,损失就相当惨重了。

比如被逐出烟雨阁的小飞哥,直接被扣掉十五点根骨上限——即使每人的根骨上限为一百点,根本用不了那么多,但是,这种必须属姓也不能轻易浪费,一旦超标,便可以宣告武学一途走到了头,再难以进步了。

……现在陈客,为了拉拢小飞哥进入明教,直接开出不设置限制惩罚的条件,可以说是非常优厚的了。

“为什么?”

小飞哥有些不大相信。

陈客一耸肩:“就当是给大家一个机会。反正不管如何,你我都不会有什么损失。”

他说的是实话,明教的运营方式和其他帮会截然不同,只要陈客没有被真正杀死,《乾坤大挪移》不被爆落,那不管总坛是否存在,他依然是雷打不动的明教教主;只要他是教主,他就能艹控帮会上下的一切,此种系统授予的权限,是任何人都不能抗拒的。

况且,明教内的玩家都那么些人,间谍之类的灰色阶层很难存在,根本不怕折腾出什么风浪。

因此,从战天加入明教的玩家,个个人的惩罚限制条件都一视同仁,象征姓的寿元消减三百六十五天。

如今,陈客还干脆直接豁免了小飞哥的限制要求。

陈客把那坛“美人恩”放到地上,缓缓道:“你可以慢慢考虑,考虑好了,就到光明顶来,报上你的名字,自然就有人接待你了。”

留下这句话后,他翻身上马,萧萧而去——该说的话已经说完,没有必要继续缠磨,至于怎么选择,那是小飞哥的事情。

小飞哥虽然有些固执和不通人情,但起码是个聪明的人。

聪明人,就该有聪明的选择。

夕阳西沉,夜色渐上,把独自伫立的小飞哥包围住,他忽地伸手,拿起那坛酒,拍开坛盖,扬起脖子,咕噜咕噜,一口气喝完。然后把酒坛往地下一摔,砸个破碎,大踏步向前而去——他走的方向,正是陈客离开的方向。

突然,他看见前面陈客正骑在马上,一动不动,似乎正在等他一样。

小飞哥略一迟疑,还是走了过去。

陈客露出一抹笑容,没想到如此轻易地,这粒种子便开始生根发芽。真不知烟雨阁那边怎么想的,竟会莫名地将小飞哥踢出帮会。不过关于此事,陈客并不想向对方咨询探问,过去的事情就是过去了,未来才是关键。

“从来不骑马?”

看见小飞哥不疾不徐地跟在马后,陈客不禁好奇一问。

“从来不骑。”

小飞哥的回答很干脆。

陈客有笑了,他忽地想起马里千,其以前为了修炼轻功,有马不骑,只撵在马屁股后面,人称“马疯子”。

时过境迁,贵为战天副帮主的他,现在想必不会再做那些貌似疯狂的事情来了吧。

于是,一骑一人,就这般沉默地走着,漫天星月的光辉,映照出了他们的身影,却映照不出他们的寂寞。

……正式加入明教之前,小飞哥改名了,花费一千两银子在百珍阁购买了一张“更名帖”,把“小飞哥”的哥字去掉,改为“小飞”,这样叫起来更为顺口亲切些。

但其实改名的初衷,只是因为他想藉此向过去告别,开始新的江湖人生。

购买更名帖的钱是陈客出的,因为小飞全副身家只有三十六两银子,可谓穷当当的。他本就是个不善于储存的人,有了钱,基本都买酒喝了。

帮会的护教法王突然增加了一个位置,名叫“血手狼王”。并且这第五护教法王的名份落在一个名不经传的外人身上,着实引起了一些猜测议论,就连石养玉都忍不住跑来问:“木头,你怎么请他来担当护教法王?莫非他就是‘高人不露相’的典范?”

陈客笑道:“什么高手不高人的,合适就用了。”

石养玉鼓起眼睛:“真得合适?我怎么看他的剑,像一个小孩子的玩具?”

“是吗?但就算那是一件玩具,也是一件会要人命的玩具。”

陈客的故弄玄虚没有让石养玉不快,她知道陈客做事情,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必然会有自己的打算计划,她来问,只是想找些话题罢了。

当两个人相处,如果没有了话题,那该是多少绝望的一件事情?

或者,石养玉主动地承担起偌大的明教摊子,为的,只不过是为了拥有更多的话题罢了——虽然,她并不承认……小飞担任护教法王,陈客没有实质地安排他做任何事,一切自由;不过他在光明顶上所分配的居所里闭门三天后,便只身下到山麓,在帮会的势力范围内游弋,但凡遇见有三才盟过来侵蚀搔扰的人,立刻杀无赦。

当天,他就杀了八名三才盟的高手。

每一个,都是被一剑封喉。

接到战报,石养玉才深刻明白陈客所说的“小飞的剑,是一件会要人命的玩具”的意思,真是太要命了。

随着小飞的强悍表现,所有的议论即时停止——在江湖上,实力,本就是粉碎一切质疑的最好手段。

陈客对于新增的护教法王的命名,真是太名副其实了——小飞就像一匹狼,行踪飘忽,出没无常。在帮会附属的地盘里,他总能在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最需要的地方,然后击杀掉那些探头探脑的敌人。

只要小飞出现的地方,必有血光之灾。

很快,关于明教第五护教法王“血手狼王”的传闻就在三才盟内部传扬得满城风雨——在江湖上,战斗与杀戮,本就是扬名立万的最简单有效的途径。

至于这些传闻传到左婷等人的耳朵里时,他们会作何感想就不得而知了。虽然一直以来,帮会之间成员“跳槽”的行为并不罕见,但阿飞的剑,却只有一把!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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