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Chapter 9(1 / 1)

Chapter9

佣兵团建好后并不是马上就能接取任务的,他们会有五天的缓冲期,在这五天里,佣兵团要设计好自己的图腾交给佣兵公会,公会就把图腾刻画在发放给他们的佣兵证上,拿到了佣兵证后,佣兵们才有资格到公会去领任务。

蒙哈马跟塔卡莱斯勾肩搭背的,说:“嘿,咱们有五天的空闲,就让我们好好逛一逛马里恩城吧。”他们二人一进城就马不停蹄地招兵买马了,都没好好在这个城市里逛过呢。

塔卡莱斯说:“不行,我们得先完成图腾的设计才行。”

蒙哈马说:“这件事不是菲尔西在负责吗?嘿,哥们,相信我,菲尔西的画画技术比你好多了。

塔卡莱斯说:“可我们不能把事情全部丢给菲尔西就自己去玩乐呀,他帮我们帮了很多了。”

蒙哈马说:“好吧好吧,你是有责任心的团长大人,我就当个不负责任的副团长了!我领着大家玩去咯~”

塔卡莱斯说:“去吧,我留下来陪菲尔西就好了。”

团队里的十个人,蒙哈马带走了四个人,有两个回家了,路布自己行动,塔卡莱斯就和菲尔西宅在旅店的房间里。

塔卡莱斯倒着坐在椅子上,双手重叠在椅背上,下巴则搁放在自己的手臂上,他双脚轻轻蹬了下地面,椅子就因重心不稳前后摇晃,成了摇椅,他说:“你要画个什么样的图腾呢?”

菲尔西说:“佣兵团取名叫白狮,那就画一头威猛的狮子吧。”

塔卡莱斯说:“哈哈,好的,都听你的。”

菲尔西的画工那不是塔卡莱斯比得了的,寥寥几笔,他就勾勒出了一头活灵活现又威风凛凛的白狮。狮子挺胸抬头,张开了大嘴咆哮,雄纠纠气昂昂的,仿佛全世界都被它踩在脚下。

塔卡莱斯赞道:“真帅气!我都没见过白狮呢,据说白狮是圣兽,大吼一声就会山崩地裂。”

菲尔西说:“啊……不是的,白狮没有那么神奇,它们通常都是好吃懒做的。”

塔卡莱斯说:“不会吧,书上都说白狮是很凶猛的。”

菲尔西说:“因为它是我们国家的吉祥物,书本上会写得夸张很多。”

塔卡莱斯说:“是吗?真想亲眼见见。”

菲尔西说:“那我们去找一块空地吧。”

塔卡莱斯头顶冒出了大大的问号,没明白这两句话的因果关系,菲尔西但笑不语,率先出了房门,塔卡莱斯自觉地跟上。

旅店的后方是一片草坪,在傍晚时会有旅客或者情侣来这里乘凉野餐,可在下午时却是没有人来光顾的。

两人走到草坪的中央,菲尔西打了一个响指,一本厚厚的书就凭空出现了!

那本书是一部硬壳书,封面上是繁复的花纹,在扉页上则是用某种神秘而古老的语言所写的咒语——这是一本召唤书!

召唤书是召唤师的武器,他们所收服的魔兽或者圣兽会形成图案贴合在书内的页面上,当召唤师想要召唤它们时,就将书翻到对应的那一页,念出正确的咒语就行了。

召唤书包裹在一团淡紫色的光晕里,悬浮在空中,菲尔西吹了一口气,那书页自动翻滚,到某一页停下后他低念了一句塔卡莱斯听不懂的话,而后一个白色的光环砸到了他们不远处的草地上,当白光散去,一头白色的狮子赫然出现在塔卡莱斯的眼前!

那白狮高大威猛,从头到尾没有一根杂色的毛,矫健而漂亮。它慵懒地前行了两步,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就前肢一曲,趴在了草地上,不动了。

塔卡莱斯蹲下|身,伸出手想要摸一摸这头懒洋洋晒太阳的狮子,他好奇地问:“这就是白狮?”

菲尔西说:“对,它的名字是布迪亚。”

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白狮的耳朵动了动,向菲尔西挥了挥爪子,算是打过了招呼。

菲尔西说:“白狮性情温顺,不会主动伤人。

塔卡莱斯说:“哈哈,那太好啦。”他干脆地抱住了白狮,那一身又长又软的毛比旅店的被子更软更热乎,令人爱不释手,他说,“太神奇了,白狮不是数量很少只在首都的旁的兽林里才有的吗?你怎么能收服到一头白狮啊?”

菲尔西说:“圣兽共有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是一级到五级,白狮是三级圣兽,按理说是不好收服的,可与别的圣兽不同,白狮没什么攻击性,亲近人类,再加之是个大懒虫和贪吃鬼,多陪它玩玩给它一些好吃的,就很容易说服它签订契约了。”

塔卡莱斯有点淡淡的囧,他一直都以为白狮是森林之王的形象,一咆哮就能吓得小动物们瑟瑟发抖什么的,原来却是如同大狗般好养的宠物么?!

菲尔西说:“啊,你别误会了,白狮脾气很好但不代表它的战斗力就低下,当它发起火来那是很厉害的,它一爪子就能拍碎一块与人等高的巨石,并且短途奔袭能力优秀,能紧缠猎物,而且白狮很聪明,它们懂得如何躲在暗处偷袭,是很好的暗杀者。”

塔卡莱斯说:“好歹是我们国家的吉祥物呢。”他狂揉白狮颈间的一圈毛,把那原本柔顺的毛给揉得乱糟糟的,白狮也不反抗,任由他揉,呼吸平稳得都要睡着了,他说,“菲尔西你真是一个人让人惊叹的人,三阶召唤师里能收服到白狮这个级别的圣兽你怕是第一人了吧。”

菲尔西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塔卡莱斯说:“别谦虚了!哎,其实吉姆说得对,你来我们的佣兵团是大材小用了,那个格洛米佣兵团我打听过了,是个很棒的佣兵团,你去那里的话才能更好的施展你的才华吧。”

菲尔西说:“格洛米佣兵团的团长不符合我的审美观。”

塔卡莱斯笑着说:“啊,是吗?我都忘了你是外貌协会的了,哈哈,说起来你是阿力克城的人啊,为什么会到马里恩城来找佣兵团?呃……总不能是是因为在首都没找到有长得好看的团长的佣兵团所以才辗转到了这个小城里吧。”

菲尔西说:“我的团长大人,我们渐渐在了解彼此了。”

塔卡莱斯:“……”他就是随便说说的并没想到真的是这么让人无力的理由啊!

两个人和一头白狮度过了一个安详的午后,就在他们进屋继续做佣兵团的规划时,一个团队的队员急匆匆地跑回来了。

这个队员名叫哈克,长得人高马大,挺憨厚的一人,也是那个在公会登记时写不出自己名字的人。

哈克气喘吁吁的,脸涨得通红,浑身都在冒热气,可想而知他跑得有多快多急。

塔卡莱斯问:“出什么事了吗?”

哈克说:“对!打……打起来了!”

塔卡莱斯问:“什么打起来了?”

哈克说:“就是……副团长,他……他和一个矮个子丑八怪打起来了!对方有十几个人,我们打不过,我……我来通风报信!”

矮个子丑八怪?塔卡莱斯一下就想到法福兰了,双方约定了在塔卡莱斯的佣兵团成立后决斗,但塔卡莱斯一心扑在佣兵团上早把这事给忘了,可他忘了,法福兰却没忘,这不,法福兰集结了佣兵团里十五个人来给塔卡莱斯找麻烦了!

塔卡莱斯忙问:“在哪儿打呢?快带我去!”

哈克说:“好好,团长快跟我来。”

蒙哈马这边人少,招人时为了急于求成也没对队员严格挑选,因此,他们几人中也就一个蒙哈马能打,另外三个连装个门面都做不到,一过招就趴下了,这就相当于蒙哈马一个人打十五个人!饶是蒙哈马体格健壮力气大,没多久也在对方的围殴和车轮战中败下阵来。当塔卡莱斯赶到时,蒙哈马已浑身是伤,鼻青脸肿不说,嘴角还有血迹,身上也多处青紫,可他仍在顽强地战斗着,即使周围的人整齐划一的对他发出“倒下!”的嘘声,他也没弯曲他的膝盖!

塔卡莱斯与蒙哈马从小一起长大,两人感情极深,他哪儿忍受得了自己的好兄弟遭这份罪!他二话不说,抽了剑就冲到那混战的人群中,替蒙哈马挡下几拳,长剑一挥,把周围一圈的人都给逼开了。

蒙哈马说:“哟,你总算是来了。”

塔卡莱斯说:“哪儿有让你一人出风头的道理。”

两人背靠着背,警惕着法福兰的人。

蒙哈马被揍得很惨,法福兰这边也没好多少,他有五个团员都失去战斗力了!不是断手就是断脚的,特别凄惨。真要按损失计算,法福兰反而比蒙哈马要惨得多!

法福兰心里气得很,面上却维持着平静,他嘲讽地说:“说好的决斗你们却爽约了,若是怕,就直接写一封投降信,我大发慈悲的也许会放过你们,可放我的鸽子,这事就不是那么容易算了!”

塔卡莱斯说:“哼,以人多欺负人少的决斗我头一次听说,你不想算了正好,我也不想算了!”

法福兰说:“你嫌我们人多欺负人少,呵,有本事你也能招这么多人啊!凭你那张脸恐怕能蛊惑不少软骨头的男人。”

塔卡莱斯说:“你自己不就是个软骨头男人么!一个人就不敢和我打了是吧!”

法福兰说:“你骨头才是软的!那就让我们一对一决斗!”

两个人各自向前一步,他们佣兵团的团员们则整齐划一地后退,为二人空出了场地。

一场宿敌之争,由此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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