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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棍子(1 / 1)

最后还是迷迷糊糊睡过去了,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李世言是和饭团一起睡的,家里只有两个人,一起睡正好,要是张新阳在,肯定是不乐意的,他出任务去了就没人管了。

先是把饭煮在锅里,都是大米,熬久一点,可以给饭团多喂一些。张新阳不在,就是有这点不好,煮饭都不好煮了,李世言饭量不大,小碗一碗就差不多了,家里有没有养东西,煮多了就只能浪费了。

饭团已经睡饱了,这会儿正在床上啃自己脚丫子呢,还有口水流出来,玩得不亦乐乎。

看见妈妈进来了,张开手求抱,小摸样可爱极了,李世言抱着他的胖胖的小身子,软软的,心也软的一塌糊涂,“妈妈的小宝贝在干嘛呢?一会儿就要吃饭饭了,吃完饭饭,妈妈就带你去咱们的新家好不好?”

还没有办过户手续,但是应该出不了问题,李世言觉得房子都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有这等好事,一般都是要请酒的,搬家是大事,时辰这些都要计算好。眼下去没有那么多讲究了,一是情况不允许,这种时候,要是有人知道你去算这个,举报了才不得了。

还有一个就是财不露白了,张新阳不在,就只有她一个女人家,不安全。而且部队和其他地方不一样,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

李世言还想着张父张母还有松鼠也过来,这里条件毕竟要好一些,但是这也不是简单的事。

她吃饭不急,先是把饭团喂饱才是真的,长肉的时期,饭团吃的要比以前还要多一些,相信要不了多久,就会再长一个号了,好多衣服又要重新做了,真是甜蜜的负担啊。

饭团还是很给面子的,只要妈妈喂,就一口不落全吃了,吃得小肚子圆圆的,还形象的用手摸着肚子,笑得牙齿都露出来了,好像是在给妈妈邀功一样,你看,我全都吃了。

李世言没忍住笑,肚子就像揣了东西,还一鼓一鼓的。

喂完饭,又给饭团清洗干净,这才拿了一个布偶给他,让饭团坐着自己玩,她自己也要吃饭了。

对于金菊花的选择,李世言还真不确定,要说工资可以了,省着点用,家里的花销也差不多了,金菊花又是个节俭的性子,没准方连长的工资还可以存一点下来,生活也过得去,以后棍子读书娶媳妇也能拿得出钱。

这是比较好的选择了,但是别人怎么想,她也不可能知道,只能说看意愿吧。要是她不来,少不得还要麻烦一点,在附近找个人,还要观察一下人品,会不会对饭团好,挺麻烦的。

也是巧,李世言刚刷完碗,出来就听见敲门声了,应该是金菊花了,李世言想。

金菊花早上一大早就起来做饭,还要收拾一些东西过去,虽说可以每天回来,但是万一有点什么事耽误了,这也是有可能的,市区离军区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的,还是准备齐全一点比较好。

还有家里一大一小的伙食问题,家里也不富裕,吃的并不算好,咸菜居多,有时候都不用油,直接就着吃,也是可以下饭的,她把家里的东西清点了一下,把经常用的放在比较显眼的地方,免得男人找不到。

方志军是看着金菊花一点一点收拾的,“不用收拾那么多,你不是每天都要回来吗?况且我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还有咸菜,拿出来那么多干嘛,家里不是有菜地吗?”

金菊花白了他一眼,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菜地就那么小一块,家里三个人,哪里够,还要留一些做咸菜,不然冬天就没菜吃了。”

方志军悻悻的摸摸鼻子,这些他都不知道,“那我少吃一点就行了,你赶紧收拾东西,总不能让弟妹等你吧,家里还有我呢,棍子也这么大了,不是小孩子了。”

坐在饭桌上一心吃饭的棍子一听他老爹叫他,反射的抬起头,回了句,“爸,我还小呢,而且你又不会照顾人,还是妈好。”

他年纪虽然不大,但是也知事了,知道他妈要去帮别人带孩子,就是前几天在家里的小弟弟,其实他还挺喜欢那个小弟弟的,他不哭,弟弟的爸爸还会带好吃的给他。小弟弟被送回去之后,他还有一点不开心呢,家里只有他一个小孩子,好不容易又来了一个,咋就又走了呢。

妈妈告诉他,她要去带饭团了,他还以为是饭团要来了,结果是妈妈要走了,不开心。

但是妈妈说,她晚上还是要回来的,她是去给他挣读书的钱了,没多久他也该读书了。棍子喜欢读书,虽然这边的好多小朋友都不喜欢,他们喜欢玩,其实他也喜欢玩,但是更喜欢读书,爷爷说了,只要上了学,以后就有出息,就可以挣很多钱了,这样他们就都可以享福了。

所以他一定要读书的,知道妈妈是为了让他读书才去的,心里好受多了,反正妈妈晚上是要回来的,等他读完书就好了,抱着这样美好的愿望,棍子一点都没有表现出不愿意,他以为读书只要读几年就好了,到时候都可以一起享福了。

棍子怎么想,金菊花不是很了解,自家的孩子这么好,肯定是想的好东西。她现在忙着给方志军说一些家里的情况,原本他都是不管家里的,军区的好多都是这样,家里的事情有媳妇操心,他们只需要完成工作就行了,也算是相得益彰。

如果家里媳妇有工作,那可以帮忙稍微分担一点,当然也只是一点。金菊花之前是没有工作的,她本身也勤快,家里的事情干得又快又好,用不着方志军帮忙,还嫌弃他做不好。

有了这份工作,方志军就必须帮忙了,不然她一个人是顾不过来的,就算可以,那也是很累的,家是两个人一起操持的,男人帮忙也是应该的。

方志军性子也好,即使心里不愿意做这些,也是耐着性子听着,其实有些他还是懂的,平时看着媳妇做,多多少少也会一些了,只是没有实践过。

金菊花最后只拿了一个小包,里面装了一身衣服,其他的就没拿了,身上还揣了几块钱,万一有急用什么的,也不至于没办法。

“媳妇,你好好干,弟妹给了那么多工资,可不能随便啊。”方志军嘱咐道,知道自家媳妇性子,但是还是再说一遍比较好。

金菊花脸一码,“你觉得我就是个随便的人?”那架势,要是方志军敢说是,今天还真不能简单过去了。

“当然不是,我这不是就随口一说嘛,我当然知道你不是那样的。”对着金菊花讨好的一笑,又岔开话题,“你晚上回来的话,肯定是做那一趟车,要是晚了我就来接你。”

金菊花虽然心里高兴,但是嘴上还是说着,“要你接啊,现在天黑的不早,我看得见,而且肯定还有其他军嫂,我和她们一起就行了。”

被金菊花嫌弃一通的方志军也没在意,把她送出门,收拾收拾也准备出门了。

棍子一个人留在家里,看见饭桌上的碗,脑袋转了转,要不还是把碗洗了吧,因为妈妈今天要走了,爸爸也有点晚了,没时间洗碗,说是他中午回来洗。

作为一个好孩子,帮大人干点事情是应该的,棍子小心的把碗收到厨房里,仔细回忆了妈妈洗碗的步骤,好像是先要放水。对,就是放水。

他个子有点矮,又去拖了一张凳子出来,站在上面刚刚好,军区随军的待遇还算比较好的,都是自来水,统一打了几口井,再接着管子,这样每户人家都可以不用自己去提水了。

棍子估摸着合适了,又把洗碗的帕子往水里一扔,有点重了,溅起了水滴,还有一些在他衣服上面,衣服都有点湿了。

再接再厉,他的手小,只能慢慢的用帕子去擦碗,就是这样,碗也差点掉下来,等到最后洗完了,他也变成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小人儿了。

知道穿湿衣服不好,棍子从放衣服的柜子里翻出一件衣服,先换了,再感受了一些,好像裤子也有湿,又急急忙忙拖出一条裤子来,赶紧换了,这样就不会感冒了。

这还是他听妈妈说的,爸爸以前衣服湿了回来,妈妈总会让爸爸先换衣服,今天他也是这样。

投入训练的方连长根本就不知道棍子已经成功帮父母干了一件小事,那就是洗碗,虽然洗得不干净,他还要把他换下来的湿衣服洗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庆幸,这小子还知道换衣服,这样才不会感冒。

这边,李世言开门让金菊花进来坐着,她的东西还没有收好,在学校附近有房子之后,李世言还真不确定周末会不会回来,张新阳不在,她和这些军嫂也不是很熟。要是留在学校,还可以多看点书,刚开学课程不重,但是文学本身就是需要积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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