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第五十四章(1 / 1)

陆小凤是个爱喝酒、好美人、讲义气,性格豪爽有点傻气的人,他风流不下流,多情但不留情,似大侠而非大侠,举手投足间散发着懒散的气息,让人一见就舒适的人。

平时,没有案子的时候,他不是找朋友喝酒,就是去找美女,要不就是同司空摘星打赌玩耍。有他的地方,必然有酒有赌有女人。

朱停是陆小凤开裆裤时便有的朋友,过去常常一块喝酒,但自从朱停娶了媳妇儿,陪他喝酒的就是老板娘。这时,他反而隔三差五的同司空摘星混在一起了,这并不是说他不喜欢老板娘,而是有些话题和男人说才有意思。

哪怕当时老板娘对这个潇洒不羁的陆大侠一切都很感兴趣的时候。

两个单身的正常男人,他们所能有的话题除了事业就是女人。

陆小凤是大侠,他的事业人人都知道。司空摘星很低调,当然不会说他的大偷霸业。

陆小凤躺在屋顶上,手中的酒坛子灌到嘴里,满满一大口却也堵不住他的嘴,“朱停这辈子算是完了,老板娘能守着他一辈子。哇哦,想想就可怜。”

司空摘星闻言略有嫌弃,侧过头一脸不爱搭理你,却还是忍不住接了话。

“朱停他是讨老婆,不是找情人。你的那些红颜知己哪能和老板娘比,人家那是要过一辈子的,难怪看不上你。”司空摘星有意的尖酸,讽刺陆小凤。脑海里却想到看来就像是个熟透了的水蜜桃,无论谁看见,都忍不住想咬一口的老板娘,这样的女人,无论谁见了都会感兴趣。

司空摘星现在并没有成家的想法,但他想,如果要娶个媳妇儿,老板娘这样的挺好,起码她对朱停就挺好。

陆小凤像是懂了他的意思,有些同情司空摘星的眼光也仅仅是局限于此,能不能有点出息,一个号称偷王之王的侠盗能不能有点追求。

司空摘星眼角一抽,恨不得一拳揍过去,来了脾气道,“陆小鸡,如果一个男人有五年的时间在等女人脱衣服,那他该去的地方不是媒人馆而是妓院,就好比你永远也不会只爱一个女人。”所以你永远也不懂朱停现在的满足。

“每一个女人都有值得欣赏和保护的地方,但我永远不会花五年时间去看一个女人脱衣服。大多男人都喜欢妓院,因为只要你出得起钱,她们什么都可以给你,就算是一夜风流,也是你情我愿。”陆小凤半闭着眼,颇有些回味的感觉。半晌,张开了眼睛顿了顿,大义凛然的说道,“当然,如果是要娶老婆的话,这些女人当然不行,标准可是高的很多的。”

司空摘星听完,噎了口气,诧异道,“成亲!你还有这么想法?我以为你准备当一辈子浪子。”

陆小凤坐直了身子,眉头一挑,一派正经的模样,开头第一句就不正经。

“我老陆家的媳妇儿,他首先要有良好的教养。”

“大家闺秀?”司空摘星睁大了眼。

“谈吐修养也是必须的。”

“还是官家小姐?”司空摘星差点闪了舌头。

“这都是绝对的,高傲,举止优雅,风度翩翩,不能太笨,起码要和我一样聪明,旗鼓相当的机智,相对傲慢,能有共同乐趣对于美的欣赏最好能和我一块欣赏,这样能增加彼此的新鲜感,当然,他必须是个美人,不用多么漂亮但一定要温柔,温文尔雅,偶尔任性暴躁,起码对我要足够的缱绻,狐狸的狡诈,亦或者豺狼的狠辣都是生活情趣,哪怕像北海中的冰雪,内心也要是炙热的。你知道,这样的人能对爱人足够的包容,哪怕责怪都更像调情。”陆小凤一点点忘情的描述,十分认真,这是他理想中的对象。完全忽略了一旁司空摘星一副像是生吞一只□□的表情。

“陆小鸡?”

“嗯?”

“你还认得出我是谁吗?”司空摘星小心翼翼的说道。

陆小凤笑了笑,摇了摇酒坛,混不在乎的说道,“你以为我在开玩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能让陆小凤完完全全的臣服顺从,放弃对自由和女人的追求,安安稳稳的守着一个人,至死不渝,那么他就是我陆小凤的妻子。”

因为要求定的太高,明知道不会有这种人,所以陆小凤这辈子注定是个多情浪子,追寻快意江湖,谱写更多的传奇故事,而不是窝在家里守着老婆,闲云野鹤平平淡淡的过日子。

司空摘星瞪圆了眼,他惊讶于陆小凤此刻的认真,更多的却是他竟然会有这么匪夷所思甚至是荒诞的要求。一个江湖人,竟然想要娶官宦人家的小姐,有没有倒是其次,这样高素质的人家,即使有也是要送进后宫,那是皇帝的女人,足够的包容机智,还要有聪明狡诈。他想,大明皇后大概就这个标准了。

司空摘星头皮一麻,他从来不知道陆小凤原来是这么有追求的一个人。

“看来陆小鸡你是注定打一辈子光棍了,虽然我也很想看看你被征服了是什么样子,但这种女人即使是有,也和你扯不上半点关系。”司空摘星不着余力的幸灾乐祸道。

他不想再多说什么,或许今晚他已经说了很多了。陆小凤又倒了下去,灌了一大口酒,恢复了以往的懒散样,翘着腿仰头看着天上的星空,似乎又在回味的着什么。

司空摘星被他的一段话勾得挠心挠肺,在心里七拼八凑了个‘陆夫人’,结果自己吓了一跳,能让陆小鸡臣服的人,认识了二十多年,真正的见一个爱一个,这世上会有这种人吗?

一个大名鼎鼎的多情浪子讨论归属问题已经算是很诡异了,偏偏有人还认真了。

不过,不久之后一个小小的熟悉感让他感到茫然。

谁都不知道司空摘星第一次见到皇帝陛下,居然会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远处火光缭绕,明艳的火光在漆黑的太湖中,染成一片霞红,落水声甚至比燃木更加刺耳,但此刻谁都生不起救人的想法。司空摘星站在几百米外的小船上,刚刚还奢华糜烂,歌舞升平的画舫,如今变成了一堆烂木,船头有两人并肩而立,其中一人披了件相当浮夸的红斗篷,一脸嬉笑,显得非常热情狗腿。另一人长身玉立,双手环胸眉目冷峻,却是傲娇味十足。

司空摘星瞥了眼陆小凤那种求而不得隐忍含情,‘你怎么还不懂我’的目光,心中一梀,几乎同一时间便勾起了遥远的记忆,做工精细的□□微微破裂。

陆小鸡是疯了吧。果然一切和陆小凤有关的事什么情况都有可能,我怎么会以为陆小鸡的追求局限于次呢,皇后?司空摘星几乎要咒骂自己愚蠢,还用想吗?人家看上的是当今圣上。

“你怎么当时知道他们准备炸船。”

朱翊钧弹了下衣袖,眯着眼想,当时船上的气氛有些混乱,随时都是□□喧闹,现在想来恐怕也是有意而为的,太湖,宝物,武林秘籍,这些名头太过显眼,太具有曝光性,不过是弃子。或许他们并不是要杀谁,更像是在试探。陆小凤能迅速的拉开他跳船,或许他也早就知道些什么,或许他也一直秘密调查些什么。

“你忘了我可是有一群相当可靠的朋友。”

陆小凤眨了眨眼,两个可爱的酒窝若隐若现,朱翊钧白了他一眼,却还是等他说下去。

刘主事办事相当小心,他舍不得早就多年心血,但更舍不得自己的这些兄弟朋友,他一再的劝陆小凤别管闲事速速离开,一是想说这里有危险,你快离开。二则是对方太厉害,你应付不了。三恐怕还有你自身难保,多加小心的意思。

刘主事虽然希望陆小凤能帮帮他,却也怕害了陆小凤。

陆小凤说完,长长地吁出一口气,苦笑道:“猴精,上次让你帮忙查的事,结果怎么样。”

司空摘星原本想晃进船舱的身子一顿,而后转过了头,卖了个关子,长吁短叹道:“果然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刘主事有个儿子,三十老几才盼来的儿子,在古代算得上老来子,自然宠爱非常。与刘主事不同,他儿子却是实实在在的生意人,一开始的势头很好,靠着太湖帮倒是存下不少资本,太湖一代寻常生意人家,倒是没人敢招惹他。

只是,好势头没过几年,去了一趟河南开阔家业,不知惹上了什么人家,生意便出现了大亏空,一蹶不振。刘主事心疼自己的儿子,就挪用了太湖帮里的银钱,这才帮他补上了亏空。帮派里管理银钱的同他关系不错,自然不会说出去,只要日后慢慢填上,却也没什么大事,没想到这件事却让任一行发现了,紧咬不放,强逼他退出太湖帮,无奈之下为了保住名声也只好妥协了,这并不是光彩的事,所知的人俱都是守口如瓶。

兄弟一场,几日后任一行却觉心中有愧,见他儿子生意没起复,整日无所事事,便帮他捎了个在荆王府管账的伙计,刘主事自然看破了任一行,断然拒绝。他儿子却截然相反,自觉前途无量便偷偷跑去,谁知道几月后,他儿子会被人引诱染上毒瘾,欠下颇多的赌债,最后竟鬼迷心窍的偷了王府东西拿去典当还债。当刘主事知道时,事已成定局,他儿子已经被人扣下,至今不知所踪。

陆小凤的心沉了下去,刘主事的儿子他见过,并不喜欢,做事投机取巧急功近利,却也见过刘主事对他的溺爱,才颇多无奈。

他手不长,向来最不喜欢管别人家事,何况有些事大清官也办不了。

他难办的同时,这样一来,幕后之人却也十分明显了。

任一行,荆王府。

朱翊钧听了倒没有什么感触,成功的背后往往伴随着牺牲,或许早也猜到荆王安于现状不过假象,荆王的儒学修养极好,至今留有狡兔三窟的文人思想,锦衣卫前几日才知荆王早已不在王府内,唯有荆王世子尚在掩人耳目。

朱翊钧眼底一沉,冷静而凛冽,眼神却是一片清明,面上还闪过一丝不耐和不屑的神色。

陆小凤歪了歪脑袋,观察了下他的不大对劲,一举一动都充满压迫性的诱惑,眯着眸子,懒懒地打了个哈欠。片刻转头,船缓缓的往回划,欣赏幽静的湖面。

“咦,前面是不是有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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